深夜的望春街,忽然响起一阵急促的犬吠声。
似乎是谁家在抓贼,或者是追逃走的奴婢,隐约看见举着灯火的家丁,但不知道为什么有些鬼鬼祟祟的,不敢大张旗鼓的样子。
巡夜的金吾卫对这个动静自然反应快得很。
望春街这一块,住的都是高门大户的世家,即使夜禁,也没那么森严。金吾卫也有些忌惮,要是逮到逃走的奴婢,也会帮他们送回去。
宋平是今晚巡夜的队长,金吾卫巡夜多用步行,提灯二人,执戟二人,佩刀四人,押尾的则是执长枪的二人,再加上正副两个队长。
宋平提着灯,佩着剑,走在众人前面,听见那动静,立刻带着众人往那赶,要是真遇到贵人家的逃奴,只怕少不了兄弟们每人一封赏银。
他绕过一个巷尾,还没看见灯火,没提防与人撞了个满怀。
撞他的是个年轻姑娘,丫鬟打扮,十分娇俏美貌,提着个半明不暗的灯笼,裹着披风,宋平只当这就是被追的逃奴,没想到丫鬟只是开路,后面是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娘子,搀着个娇娇弱弱的小姐。
这样的暗夜里,她整个人都裹在披风里,甫一照面,抬起脸来,眼神对上的瞬间,宋平居然有瞬间的站立不稳。
黑暗中,她的脸像盛放的芍药花,明明连妆都不怎么带,一张脸却如同工笔细描的画,睫毛,花瓣般的唇,脸颊如同胭脂醉染,连鬓边的散发都轻盈得如同梦境。
那丫鬟立刻挡住了她。
“小姐。”丫鬟叫一声小姐,警惕地盯着这大胆的金吾卫,用灯笼当作武器一般,隔开了他和自家小姐。
怪不得。
一定是高门贵户的小姐,才有这样惊心动魄的美貌,只是这样该在车马里珍藏密敛的小姐,怎么会徒步走到街上来。
宋平陡然而生一股怜惜,心中猜测她一定是遇到了极危险的事,虽然那追逐的声音还在远处,仍然举手示意自己身后的金吾卫都停下,提着灯笼护在这三个女子身前,道:“小姐可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女子轻声道:“桃染,代我谢谢这位军爷,顺便请他帮个忙。”
果然是高门贵女,是不与外男对话的。
那神气的小丫鬟把宋平瞥了一眼,道:“军爷,咱家小姐让我谢你。”
“不知小姐……”宋平见小丫鬟瞪自己,连忙不再朝小姐说话,而是朝着丫鬟道:“请问要帮什么忙?”
“请帮咱们往一处官衙传个话。”那小姐道。
“哪处官衙?”宋平好奇地道。
连外男都不见的小姐,为什么往官衙传话呢,除非是父亲或是兄弟。
“捕雀处。”
这三个字一出来的瞬间,宋平都神色一凛,他身后的金吾卫原本都想打量这边,也都收敛了神色。
宋平硬着头皮道:“本该帮小姐的忙的,但捕雀处,实在不是我等可以去的……”
说话间,那背后的追逐声仿佛近了点,叫做桃染的小丫鬟不安地往后看了眼,但那小姐虽然用袖子遮住了脸,却似乎笑了。
“不用了。”她的声音好听,但这笑声不知道为什么,却让宋平旖念顿消。
长街上响起马蹄声,深夜京中纵马,灯火通明,这样的快马,这样的特权,也只有一个衙门可以做到了。
他们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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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雀处的人到的时候,宋平已经带着金吾卫退让到路边,见到人来,一共五骑,都是高头大马,领头的人宋平也隐约听说过,还是本家,是清河宋家的一对双胞胎兄弟,在御前做侍卫的,叫做秉文秉武,宋平闲了观马球,也听说过这对兄弟的名声,说是跟着捕雀处的贺云章大人,也常在官家面前露脸的,实在是前途无量。
果然是衣着华贵,捕雀处常穿锦袍,遍绣翎羽,佩鲨鱼皮鞘的快刀,马也是极好的马,饰金鞍,领头的人举着灯,先把宋平脸上照了一照,问道:“金吾卫?”
“是,小人金吾卫队长宋平。”宋平有心在他面前留个印象,笑着拱手道:“是捕雀处的宋秉文大人吗?小人是阳平郡人,就在清河郡旁边。”
捕雀处权势显赫,被人拉近乎也是常有的事,宋秉文连灯笼也没放下,只“唔”了一声。捕雀处这样傲慢,金吾卫众人却不敢露出不平的神色来,宋平被光照着眼睛,连宋秉文的脸也看不清,仍然好脾气地陪着笑。
“这里交给我们了,你们去吧。”宋秉文毫不客气地道。见金吾卫众人连忙离开,又叫住道:“对了。”
金吾卫众人连忙停下。
“你叫宋平是吧?”宋秉文道:“今日的事不必向任何人提起,这是我们捕雀处的事。”
宋平知道他这话是警告的意思,但能记住自己名字,也带着点拉拢的意思,连忙笑着道:“那当然,小人会约束部下,不让乱说,大人放心。”
宋平不敢再停留,带着金吾卫众人匆匆离开,走出一段路,才忽然想起来。
自从捕雀处到来之后,那落难的小姐带着丫鬟三人,就避让在路边的黑暗中。但那位趾高气昂的宋秉文大人,却始终没有把灯笼往她脸上照一照,倒像是知道她的身份似的。
他只觉得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