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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五章 废除苛政(2 / 3)

干活之人必定心生怨念,觉得不平。

于是,公民荣誉制度应运而出,实在是没办法了,要是再不出政策,平息本土民众心中的不满,那可真不知道会如何收场。

作为实际主政者的伊利亚德与泰拉姆斯,他们一方面不可能拒绝来自亚尔维斯大陆的合法移民,而另一方面又不能忽略父亲治下臣民的感受。

所以,就只能够在给予所有人公民身份的这一前提之下,再赋予圣龙之地那些祖祖辈辈为了这片土地而艰苦奋斗,乃至付出生命的龙之民,特殊的荣誉头衔,并且给予他们更多的福利。

同时也告诉外来移民,圣龙之地在律法上,并没有对他们进行任何歧视与苛待,但他们想要获得特殊的待遇,那么就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与奋斗付出,或者是为这片土地作出相应贡献。

没有不劳而获,更没有不劳而得,只有劳有所得,多劳多得。

本来按照这样的思路,荣誉制度也就只有三等,不会有五等,不过在幽暗领主泰拉姆斯以及冰雪公主的提议下,这项荣誉制度进一步延伸,只不过向下延伸的,就不是荣誉,而是约束了。

四等隶民以及五等守民,就安排给幽暗地域的黑暗种族以及犯下重罪,却没有判死刑的重犯,还有由圣龙之地赎买的奴隶。

诺亚已经在自己的统治范围内,废除了奴隶制度,但奴隶制依旧广泛的存在于各国之间,奴隶商人依旧猖獗,奴隶贸易持续盛行。

圣龙之地在这方面有相关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以赎买,公平交易以及武装解放等方式。

这些得到了圣龙之地庇护的奴隶,并不会立刻获得自由,遵照诺亚在幼年时期建议奥古斯都家族发布的奴隶自赎法令,这些奴隶需要通过劳动创造价值,来换取自由。

没有什么是可以平白得到的,尤其是在龙族统治的土地,这里没有任何事物是免费可以获取的,但可以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价值进行公平交换,包括自由在内。

解放奴隶,但并不直接将自由赐予给奴隶,而是将获得自由的机会交给奴隶,这也就是隶民,但他们可以通过劳动在一到两年内,获得自由身,直接获得公民身份。

不过,隶民并不只有奴隶,还有违法犯罪,受到法律惩戒,被剥夺了某些公民权利与身份的罪犯,他们同样需要通过劳动来偿还犯下的罪过,而当刑期结束后,同样可以恢复公民身份。

第五等守民,这主要就是为犯下大案,但却又罪不至死的重刑犯准备的,同时也是针对一些特殊群体。

譬如,来自幽暗地域的黑暗种族,虽说竞争极度激烈,而且极度恶劣的环境之下,难以诞生出纯善之民,但世事从无绝对。

没有纯善之民,但却有向善生物,身处黑暗,心向光明,这样的智慧生物在幽暗地域或许极度稀少,但还没有到一位都找不到的地步。

这也是泰拉姆斯所要求的,这位在进入地下之后,大杀特杀的幽暗大领主,因为拥有建立势力的需求,所以按住性子,收服了一批勉强看得过眼的黑暗氏族。

可在此之后,他发现有这些种族也并不是全部无可救药,有部分也是因为环境压迫所造就的,后天可以改造。

于是,效忠于泰拉姆斯,同时又想前往地面的黑暗种族,可以获得守民身份,虽然不具备合法的公民身份与相应的基本权利,但金龙法典同样保护守民的人身安全以及个人财产不受危害。

如果是圣龙之民对守民实施不法侵害,其罪责不会因为其两者之间的荣誉头衔与贡献差距,有任何减弱。

荣誉与贡献并不是违法犯罪的资本,更不是侵略霸凌他人的底气,战争功勋可以获得荣誉以及优厚的待遇,但是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特权。

当然,守民的身份同样也是临时性,获得此等身份的幽暗地域生物,只要在十年内,恪守金龙法典,没有犯罪记录,身份自动上升一级,倘若再坚守五年,便是合法公民。

同样的,作为合法公民的幽暗地域生物,其子嗣也是合法公民,这一身份是可以继承的。

不过,再往上的黄金之民以及圣龙之民,两大荣誉身份,却是属于个人终身制,其子女可以享受部分福利,但却不能继承,想要就自己去奋斗。

可是向下,因为违法犯罪而被剥夺了部分公民权利,贬为隶民以及守民的犯罪者,其子女虽然享有公民身份,但是因为受父母的牵连,却是禁止进入行政机构,不过此责罚,仅限三代直系之内,三代之外,不受影响。

“公民荣誉制度,虽然是因为时局所迫出现,但将公民划分出等级,实在是不应该。”

诺亚知道自己的子嗣没有那么大的魄力,在他所建立的秩序基础之上,再添加新的规则。

因为圣龙之地的基本盘太庞大了,在诺亚还存在的情况下,作为临时执政者的圣龙三子,哪怕在名义上掌握了最高行政权力,但这份权利真正运用起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这片土地之上,只有诺亚才能够将自己的意志真正贯彻下去,并且会有无数人为他执行,换成其他人,哪怕是他的亲子也够呛。

仅仅只是移民潮的出现,就让伊利亚德以及泰拉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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