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群小伙子看见十一气势汹汹地拽着我,也都收起了刚刚的神色,这大哥一看就是不好惹的样子,小黄毛们一个也不敢靠近了。
嗨,后悔没开快点,把男朋友甩在后面,这种被前呼后拥的感觉我还没体验够呢。
几年没来,这店的生意还是一如既往的好,装潢也升级了不少,舞台上的歌手似乎也专业了许多,以前唱歌的都是唱些网络深情歌曲,多半没什么技术含量,也不好听。
如今这位,胡子拉碴的,虽然形象不咋地,但是那嗓音却十分的抓人,而且歌选的也十分有品位,我是极少在音乐餐厅听到有人唱摇滚乐的,因为那玩意确实比较消耗人,而且观众也不怎么买单,大家就算唱也是唱一些假模假式的摇滚乐,像汪老师那种……
可是眼前这位大叔,虽说现在唱的也是汪老师的,但是是在乐夏被新裤子改编的那版。
没错,就是花火。
在彭磊没唱这首歌之前,我真没发现这首歌好听,不过后来我听了一次原唱,确实不好听,我很长一段时间都觉得这首歌比新裤子所有的歌都好听,当然,被大张伟唱过的那首过时除外。
当然,我不是说新裤子不行哈,我还是很欣赏这个乐队的,作为摩登一哥,他们的作品虽说充斥着不少的商业性质,但是每个人物都十分的鲜活。
本来小眼镜整天微信拉黑别人就够标新立异的了,后来宽博士又在舆论高涨的时候坚持办了行为艺术展,把自己关在一个玻璃箱子里,吃喝拉撒两周,全程直播。
过多的事情这里不方便讲,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搜一搜,结合所在的时间,地点,以及直播平台,相信大家应该能明白一二。
艺术这件事情,每个人的出发点不一样,有些是作品本身带给你的魅力,当然我不是一个专业人士,我无法从作品本身给出一个客观的评价,但是有些,人格魅力确实有很大的加持,比如这个乐队,我实在太爱这里面的每个人了,都有血有肉,像个活人。
我们等了很久,才开始上菜,虽说不是周末,但这个地方的人依旧很多。
一来呢,是这里本身就做的好,歌也好听,菜也好吃,所以吸引的都是老顾客,根本就不需要节假日的人流量来加持,再说这地方本身就比较隐蔽,正常人无缘无故走到这里的机会也不大。
二来呢,这里消费水平也比较高,针对的可能压根就不是那些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吧,光看门口那些车就能看出来,能有几个十万左右的平价车子呢。
这菜还没放到桌子上,小家伙就开始咿咿呀呀,挤眉弄眼,柳公子看样子也是喜欢孩子的,十分地宠着,这菜还在服务员手里的时候,就已经被动完手脚了。
好家伙,母女两人也是仗着没人能看到她们,直接从服务生手里抢肉吃。
看上去就跟十天没吃过东西一样。
……
额,好像不止是十天。
不过之前怎么没见她们有想吃东西的欲望呢,可能嘴巴比较叼,之前没碰上什么好吃的?
也只能这么解释了。
我直接示意服务生把菜放到老两口那边,辛辛苦苦一辈子,也难得出来一趟,就让我当回别人家的孩子,好好孝敬一下两位老人吧。
可是刘哥却一直迟迟未动,我问了一句,是不是没点到他想吃的东西。
刘哥摇摇头道:“我本来对吃东西就没什么欲望,现在当鬼了,也感觉不到饿了,就更不想吃了,只是,现在想喝点酒。”
哎呀,我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我真是傻,男人肯定是喜欢烟酒啊,这我咋没想到呢。”
十一虽然滴酒不沾,但是烟不离手,刘哥这么久没跟我要过烟,现在却突然要酒,想必也是这么一号人了。
我按照刘哥的吩咐,去吧台要了六瓶科罗娜。
这也是我最喜欢的酒,要不是今天还得开车,我也想喝点,这哪有酒到嘴边了却不喝的道理。
我无精打采地往回走,不经意间,竟感觉似乎有人在看我。
不是那种年轻小伙子的大量,这个我能分清楚,从小我第六感就准,要是我身边有什么人不怀好意,或者周围有盯着我的人,我立刻就能捕捉到。
我猛地一侧身,那人似乎没反应过来,竟举起双手,似乎是要挡住脸的样子。
但是动作太慢了,手还没遮住眼睛,就与我对视上了。
这人怎么那么熟悉呢,绑着一个高马尾,带着一个银色的框架眼镜,总感觉在哪里见过。
我迅速在大脑中检索,感觉这人刚见过没多久的样子。
哎呀,是那个奶茶店的店员,就是刚才我给她黄纸符的那个,只是刚才她戴着帽子,现在没戴,我说怎么看着这么熟悉呢。
我冲她摆了摆手,脸上也带上了几分假笑,示意她不要紧张。
看那家伙没什么反应,跟个木头一样,我干脆走过去,打算问问怎么回事。
不料,我刚走到她身边,身上的玉牌就有了震动。
我眸色一紧,道:“你跟我过来,这里人太多,不方便说。”
我也没给她反抗的机会,抓起她的手,拉着她就往我们那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