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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商品之都(1 / 2)

下了火车,从站口出来,李海燕熟门熟路的带着小两口搭乘公交,直奔宁云市中心。

“这家酸辣粉最好吃,俺哥不爱吃辣子,咱们俩吃,给他买个肉夹馍,要碗粉丝汤中不?”李海燕招呼他们坐下,脸颊红扑扑的问。

叶婉点了点头,目光落向街头的车水马龙,感慨不愧是大城市,街道两旁几乎被店铺占满,街头的人络绎不绝,论繁华程度简直把大马县甩出十条街。

“媳妇儿,你那粉儿是啥味儿的?给我尝一口。”宋子枫吃着嘴里还惦记别人的,用筷子尖儿在叶婉的碗里挑起两跟粉,被辣的嘶嘶哈哈。“唔,味儿这么冲,有啥吃头?”

“酸辣粉嘛,当然又酸又辣,姐好吃不?”李海燕钟爱酸辣口的,每次来宁云市进货,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吃这个。

叶婉感觉还好,她的口味岁季节变化,冬天喜欢吃一些麻辣重口的肉食,夏天则喜欢甜口的蔬菜瓜果类。

宁云市一年到头都是过夏,空气潮湿导致人体内产生湿气,所以才吃辣椒除湿。

一行三人吃饱了午饭,叶婉便和李海燕提出分开行动。

小丫头一听不能同行,差点儿炸

毛了。

“恁不是陪俺来进货的啊?亏俺还请恁俩吃饭!哼!”

叶婉忍不住笑,告诉她:“我们这趟是来碰运气,你先做正事,晚上还是这个地方见面,在这边停留一夜再走,去招待所我来安排。”

“这还差不多,那好,俺晚上搁这等恁俩,可千万别把给俺忘了!”

“好。”

二人和李海燕分开之后,苦于信息的不发达,叶婉在街边买了一张地图,在上面寻找‘玉器市场’类似的标注。

“我们先去这里看看。”叶婉指出地图上的一块印记,和宋子枫在附近找了站台,其中的一趟路线刚好经过她要去的目的地。

“媳妇儿,这边人穿的好像都挺时髦?”宋子枫趁着等车时间,眼睛落在一个身材矮胖的男人身上,明明顶着秃脑亮胖到快要流油了,一身黑西装都盖不住的大肚皮,走路都在打颤。

稀罕的是着人身边竟然跟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大美女,那长发飘飘的,还穿着高跟鞋,扎一瞅比男人还高了一头!

宋子枫被这样的组合辣着了眼睛,想吐槽都找不到词。

叶婉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刚好看见男人领着女人坐进一辆新款

的桑塔纳轿车里面,便不觉得稀奇了。

一辆桑塔纳的市价是二十万左右,这笔数目在这个年代简直可以称之为巨富。

被誉为商品之都的宁云市在第一位土豪诞生后,陆陆续续的商人也崭露头角,凭借建立企业,稳稳的立足于商界。

“真好看。”宋子枫目送远去的车灯,嘀咕了一句。

叶婉立刻转头,挑眉问:“你说谁?”

宋子枫求生欲极强,赶忙把话说完整:“我当然说车好看。”

“喜欢?”

“嗯!”宋子枫眼睛眨得晶晶亮。

“喜欢也没钱买。”

宋子枫:“……”

赶紧再多看几眼。

公交车来了,叶婉确认过是她们要坐的25路,和宋子枫买票搭乘。

宁云市不愧人多,几乎每辆车都坐满了人,小两口在中途上的,只能在靠近后车门的地方找了个扶手站着。

“媳妇儿,你往我这边儿来。”宋子枫劲瘦的身体为她撑开一片空间,叶婉身量偏瘦,站在他前面踏实又安全。

叶婉和他结婚这么久,第二次被他照顾,这样的感觉该怎么形容?

像吃了一颗比蜜还甜的糖,浓浓的后味儿久久不散。

“媳妇儿,你热

不?”宋子枫知道叶婉怕热,车里的窗户虽然开着,但架不住人多,他站在人堆里都感觉闷的出不来气。

“还好。”叶婉站的地方正好是一个窗口,凉风习习吹来,能消散车厢里的味道。

公交车摇摇晃晃的行驶,两口子挨到站,下车之后宋子枫满头都是细汗。

太阳光照在他脸上,白皙的皮肤泛着光,唇红齿白,一笑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

“唉,热!”

叶婉见他背后的衬衣都湿了,用手帮他抻了几下,被汗渍粘了一手。

宋子枫一边擦汗一边嘀咕:“我就纳闷儿这里的人咋过?一年四季都是夏天,还闷又热,受不了。媳妇儿,你给我买个冰棍。”

正好路边就有卖冷饮的推车,叶婉去给他买了一根奶油雪糕,宋子枫头一次吃这东西,吃的嘴唇上挂着一圈猫胡子,口解决完,想起来没给叶婉留。

“要不咱再去买两根儿?不解热。”

“你站在太阳地里肯定热,走吧,去那边给你买套夏装。”叶婉在前面带路。

夫妻俩进了一家服装店,落地扇呼呼的吹来凉风消散人们身上的暑气,店里的衣服时髦又前卫,很多都是

在大马县城穿不出去的短袖和大裤衩。

宋子枫不习惯露肉一开始还接受不了,可叶婉指着大街上让他看,别人都是这样穿,也就没了顾忌。

“去哪儿换?”

“那边有更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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