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这一次因为年满17岁了,在劳改所里呆了一年就被丢了出来。
当他离开了劳改所后,在外面三年便犯了五次事,三番五次的被警局的人带走。
拘留、罚款,几乎是家常便饭。
可是他没有钱,罚款又能怎么着。
只能是变成拘留。
到最后,他似乎对拘留没有任何的排斥,反而想各种办法再回到拘留所里。
因为那里有饭吃,总比他在外面什么都没有要强的多。
教授的这个学生姓李。
李同学是在四年前开始跟着这孩子的,而那个时候他的年岁和秀儿现在差不多。
他在自己的论文当中曾经不止一次的提过。
说他所跟着的这个叫球球的孩子,应该已经把拘留所当成了另外的一个家。
甚至是觉得拘留所里的人比外面更加适合做他的家人。
秀儿看到这一幕,微微皱了皱眉头。
虽说秀儿并没有详细的和老师谈过这个案例。
不过老师把案卷给她的时候,基本上,大概的意思是想说:他的学生失踪极有可能和这个球球有关。
不过秀儿在看完这档案之后,反而觉得此事应该和球球没有关系。
如果真的按照李曼天所说的,那么球球不至于犯下那么严重的错误。
即便犯了这样的错误之后,还要隐藏起来没有说。这显然就更加不可能了。
更何况,一个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人动起手来,也会比较有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