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在服装厂参观了一圈。
可能是因为杨露珊和杨诗月都是女人,厂区布置的很漂亮,种植了大量的观赏树和花卉,很是赏心悦目。
另外,厂区和办公室,都打扫的非常干净,在这样的环境下办公,心情肯定非常舒畅。
“你是说,他的所谓公司,就只有两家店?”杨诗月瞪大了眼睛问道。
“是三家,另一家店已经在装修,这批衣服运回去,就可以正式开张。”林晓补充道。
“两家店和三家店有区别吗?你知不知道露珊的公司资产有多少?”
林晓笑着摇了摇头,“公司合并还只是一个意向,你们随时有反悔的权利。至于你说的两家店和三家店有什么区别?那我可以告诉你,区别很大,一家店生意好,可能是运气等各种因素促成的,两家店火了,也可能是习惯性所带来的巧合,但如果三家店都火了,那就可以说明,这是一种成熟的经营模式,具有广泛的可复制性,未来,齐美的分店,会遍布全国上下!”
“你也说了,那是未来,可实际上,你两家分店,可能连店铺都是租来的,算上装修,都用不上十万块吧?可露珊的公司,固定资产就价值几百万,凭什么只占20的股份?”
“你说的对,说实话,我也后悔了,和一个都要倒闭的公司合并,我凭什么要让出去20的股份,我现在觉得,15应该正合适。对,就15,如果你们觉得少,或者觉得不值得合作,那就当我们今天没见过,告辞!”
“林晓……”
杨露珊想去追林晓,却被杨诗月给拉住了。
“露珊,你太单纯了,不知道人心险恶,这个混蛋,明显是在空手套白狼。”
“可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呀,在国外,连锁模式很盛行,一旦发展起来,就跟滚雪球一样。”
“你也说了,那是发展起来,就算他说的一切都是真的,但你别忘了,这是服装店,一个入行门槛很低的行业,只需要几万块,就能开一个服装店,竞争会无处不在,想杀出一条血路,谈何容易?我不是瞧不起他,但他实在太年轻了,你想想,你和我,21岁的时候在干什么?”
“在上学呀。”
“对呀,我们21岁的时候在上学,而他21岁的时候就开始做生意了,说明他的文化水平不高,说明他经商的经历有限,就算他有一定的经商天赋,可一旦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他的弱势就会显现出来。”
“姐,那你说该怎么办?难道我们卖掉公司,拿着这几百万回家养老?”
“先不急着做决定,我们可以跟他去东北看一看,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若他的几家服装店,真的是一个成熟的经营模式,再谈合并的事儿也不迟。”
“那好吧。”
……
林晓离开服装厂后,就把这事儿抛到脑后了。
两家公司合并,对他来说,算是有利有弊。
弊端,自然是股份被稀释,要是以后再进行融资、上市的话,可能会失去公司的掌控权。
好处,也很明显,一个设计团队,一个服装厂,这都是齐美最需要的。
合并后,采购这一块就变得容易了。
还有就是,对方有一层写字楼,合并后,那层写字楼肯定是要卖掉的,卖掉之后,就有充足的资金进行攻城略地了。
甚至,再激进点,将服装厂也卖掉,然后采取代工模式。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虽然公司是杨露珊的,但现在说了算的好像是杨诗月,可能是杨露珊把公司都要折腾破产了,失去了话语权吧?
而杨诗月,显然对于合并这件事持反对意见。
他倒是不觉得杨诗月是错的,换成别人,恐怕也不会答应,毕竟,双方的资产不对等,无论怎么看,吃亏的都是杨露珊。
之所以他又有些后悔了,是他突然想到,明年他要从齐美抽调资金去买九二发财政。
如果齐美股东只有他和王二婶,无论怎么抽调,抽调多少,王二婶都会答应。
可如果加上了新股东,对方如果不同意,店里的资金他想动用,就很麻烦。
至于股份什么的,他反倒没在意,因为齐美根本就不在他未来的商业版图中。
一开始,他之所以开服装店,是想着等林德福出院后,将服装店交给家人经营,给他们找个营生。
毕竟,林德福和王娜才四十多岁,让他们闲在家里,肯定是闲不住。
要是让他们自己去找工作,林德福估计还得去工地干活,至于王娜,也就能去餐厅当个传菜员,或者去当个保姆。
只不过,服装店的生意,好的超出他的预料,他这才想着开分店。
……
两天后。
刘玉海三人将那批货转给宋毕粥之后,又回到了羊城。
本来林晓都告诉他们不用过来了,毕竟,这批货是给服装店采购的,除了钱算是服装店借的之外,跟他们没什么关系。
但让林晓自己押车,他们不放心。
如果真遇到劫匪,就算林晓现在比以前能打了,但双拳难敌四手。
这批货,可是价值一百多万,一旦损失了,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