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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章十六:手段(3 / 3)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

这一条同时还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年仲墨是从小就被送走的,虽然他没有照顾过年迈的年无垠,但他不是自己主观意愿。所以,年无垠留下的80的股份中,他至少可以分到30,这是保守估计,最好是可以分到40,就算是只分到30的股份,他也可以名正言顺回到年家进驻董事会,到时候一切就方便了。

孙一帆知道年仲墨的打算后,痛快接下了这笔委托,打算先找年玺商量,如果商量未果,再提出上诉。

年仲墨喝完咖啡带着笑意离开,而胡聚却是满脸愁容,对他而言,身份曝光就意味着死,更何况自己还把孙一帆拖下了水。

孙一帆反而不在意,只是道:“当孤军的,没有可以寿终正寝的,我早就做好了准备,我唯一难过的是,我这辈子都不是在为自己而活。”

胡聚看着孙一帆,他又何尝不是,这一辈子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就如同在做一份永远都无法退休的工作。

孙一帆问:“你当初为什么想要调换那两个孩子呢?”

胡聚看着桌面没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一切都好像因他那个错误的决定而起,自己为什么要自作聪明干这件事呢?自以为可以拿着年家的后代要挟年家,谁知道,年冰岚并不是年家的长女,连夕家的孩子都算不上,只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孤儿。

孙一帆又问了一个关键问题:“年绶的亲生父母叫什么?你还记得吗?”

胡聚看着孙一帆:“你为什么想知道这个?”

孙一帆就回答了两个字:“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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