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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七章 杀(1 / 1)

在这个子空间内,其实还有其他人,正是赢皓和他的一众侍卫,蒙易却不在其中,因为这个是赢皓对他下的命令。这一次不准他跟过来。似乎赢皓他也意识到这一次是凶多吉少。此刻这些侍卫将赢皓围护住,但是他们很清楚,这样的保护,在眼前的这个几乎快到了疯狂杀戮边缘的杀星面前,一点用都没有。无一人敢说话,无一人敢有任何动作,因为他们都害怕,只要出一点声音,那个声音就会成为他们被杀戮的开始

此刻叶枫只是楞楞地跪在了依旧是尸体的李杜康的身侧,因为叶枫看到李杜康是带着甘心欣慰的笑容死去的,平躺着仰对着天空

大哥死的时候在想什么呢?

大哥在闭眼的那一刻看着天空的时候会在想些什么呢?

叶枫看着李杜康,这次是叶枫第一次看着一个人,大脑却极度空白,什么逻辑都没有,什么想法都没有,什么都无法继续看穿,所以上面的问题叶枫自然无法知道,即便他想知道,但是这一次大脑本能地在抗拒着运转

叶枫就是这么木然地跪在那里,良久不曾言语一句,鲜红的如同野兽般杀戮的眼睛,茫然间看了对面所有人一眼后又垂目看着自己的大哥

大哥是被人强行招魂后塞进这个半魔之体内,一旦身死,灵魂会直接魂飞魄散,根本就不会在给他重入轮回的机会,所以此刻大哥的灵魂早就不在了。即便叶枫想再使用万灵血珠也早就来不及了

明明前几日还和自己把酒言欢,虽然自己总是耍诈,每次和大哥斗酒都赢的不光彩

但是大哥都是看破不说破,这个是兄长对小弟弟的包容

叶枫崇拜这个人,崇拜这个“斗酒诗百篇”的“诗仙”,他的诗,“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叶枫崇拜这个“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仗剑“豪侠”,他比任何人,都明白何为侠之归宿:“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叶枫崇拜这个“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的“谪仙人”,如果世上只有一人能成为仙人的话,叶枫相信唯有大哥才有那资格

之前叶枫也在心中胡思乱想道:如果大哥向那些写仙侠小说的沙雕们要版权税的话,那大哥的酬金一定会拿到手软的吧

其实在自己的心里,对于大哥还是有点小小的胜负欲的。

论作诗自己是拍马不及!

论为侠,自己更是提鞋都不配!

论成仙自己连灵根资格都没有!

但是叶枫真的很想凭借着自己真正的酒量打败这个自己的偶像,因为他认自己当兄弟,但是自己却根本没资格认他做兄长

虽然靠作弊叶枫已经赢了几次斗酒,但是叶枫真的太想凭着真本事赢大哥一次。那样走到外面,叶枫可以拍着胸脯自称是大哥的兄弟,自豪的和别人讲:

我大哥牛逼,他是李白,诗情、侠义、仙缘举世无双,我比不了,但是我喝酒比他厉害。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叶枫原本鲜红的眼睛慢慢的恢复了过来,脑子也开始转了起来

那3个畜生蛊惑无名氏,让其强迫大哥把虫皇衣脱下来。无名氏自以为傍上了高富帅,攀上了高枝。殊不知事后他们第一个要杀的就是无名氏,何其的愚蠢。所以明明无名氏并没有要求大哥把衣服给她,只是要求大哥把衣服脱下来,但是大哥依旧命令虫皇衣给她穿上了。因为大哥觉得自己兄弟做的东西一定是最好的,这一次一定能保护好自己的妻子

但是,这个混账女人,她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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