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温惜去哪里,莫笛就厚着脸皮去哪里。
莫笛笑了一下,喝了一口咖啡,“你还记得,我们初二的时候怎么成为朋友的吗?”
温惜自然是记得,“嗯,那个时候啊,你要跑一万米,但是生理期来了,我就帮你跑了,没有想到,我好心帮忙,却招来一个粘人精。”
那个时候的温惜倔强,有些孤僻,总是独来独往,在班里都是一个人,而莫笛就成为了她的朋友。
一转眼,都这么多年过去了。
晚上,两人决定去高中时的街道逛夜市。
这里的夜市很繁华,在高中的时候,周围的摊贩就很多,各种小吃都有,几乎是普通人晚上夜宵加餐的聚
集处,一份小吃基本上都是十来块左右,也算是一大特色。
而正对着这个夜市的正北方,一栋高楼闪烁着奢侈靡丽的灯,那就是红万山,跟这里,又是一个天地,一次性消费没有万元以上,进不去红万山。
温惜看着远处的高楼,忽然有些许出神。
“高配版的章鱼小丸子,25一份,没有想到这里竟然还有这样的网红小吃,馅料蛮多的。”
温惜闻到了香味,接过来,“莫笛小姐就准备请我吃这个?”
莫笛豪气的一拍胸脯,指着面前的一条小吃街,“随便挑。”
温惜笑了一下,“那就感谢莫小姐慷慨!”
两个人似乎像是回到高中时一样
,点了一堆吃的,坐在小摊前,桌上还放着几瓶啤酒。
温惜喝了一口啤酒,沁凉的酒水入喉。
莫笛吃了口菜,“温惜,我要搬到司家了。”
温惜看着她,眼珠乌黑。
莫笛笑了一下,“但是我挺开心的,因为,我想陪着司聿衡。”
提到了司聿衡,莫笛的眼睛似乎是亮了起来,“以前我就听过传闻,以为司聿衡是一个要死了病秧子,什么都不行。我不想当成一个联姻的工具人,一个傀儡,尤其是嫁给了一个自己素未谋面身有残缺的人。可是我这几日在司家跟司聿衡相处,我发现他跟传闻很不一样,我跟他有共同的爱好,他看过的书喜欢的电
影,我也都喜欢,我发现,他是一个有品德有修养,斯文而善良的人。”
莫笛的瞳仁依旧明亮,“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喜欢,但是,我想照顾他,就是……想照顾他一辈子,他虽然是司家的少爷,但是他的生活并不如意,老天爷对他,已经很苛待……”
温惜知道莫笛没有醉。
“你想清楚了吗?”
莫笛点头,“我想清楚了,很清楚。”
她没有一刻,比现在还清楚。
温惜笑了笑,“那么……祝福你,小笛。”
—
温惜回到了澜玉嘉园。
关上门,她回到了浴室,洗了澡,出来的时候,温惜看着手机上的来电提醒,一则号码十分钟前给她拨
过电话。
是陆卿寒的号码。
她立刻给男人回了一个。
“在家吗?”
“嗯。”
“10分钟后我过去。”
“好。”
简单的对话结束,温惜放下手机,拿出吹风机吹着头发,她从浴室出来,看到了她放在凳子上的薄荷绿色吊带裙。
她头发半干,鬼使神差的,她将衣服换上,看着镜子里面身材勾勒到极致的女人,半干的黑发自然卷曲垂在肩膀。
正想要拿手机看看陆卿寒还有多久到,“啪”的一声响,屋子里的灯突然熄灭。
下一瞬,一具滚烫的身体贴了上来,熟悉的味道传入鼻息。
男人嗓音略带沙哑,偷着一股浓浓的情欲,“我想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