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方旭尧把东西放进后备箱,林易心里五味杂粮,他是那种能自己做绝不找别人的类型,即使是下人,他也从不轻易找他们做事情,除非自己做不了,因为总觉得所有事情靠自己才安心些。
然而方旭尧,一个天之骄子,看平日的做派,肯定是不会干这些活的,可是现在……林易叹了口气,方旭尧也是蛮拼的,为了让他父母相信他们是真的在恋爱,方旭尧演的太像了。
皮皮叼着自己的饭盆坐到林易身边,那意思,我现在上车吗?
林易低头看它,说实话,他觉得皮皮长得不符合他的审美,这一脸的褶子,看的林易直皱眉。
方旭尧回来后看皮皮的眼神也很嫌弃,“你要养它?浑身净褶子,里面不知道会不会藏寄生虫,你还是换一只吧。”
林易被这么一说,莫名的觉得,皮皮好脏……
吴妈摸着皮皮的脑袋,心疼的说:“皮皮又乖巧又懂事,还特别爱干净,少爷,你可不能这么说说它,它能听懂,你确定不要它?”
林易看了看方旭尧,最终决定:“不要了,我要去买一条高大威猛的!留着防身!”
不知道为什么,林易在说“防身”这俩字的时候,方旭尧莫名的觉得他意有所指,怎么有那么点儿……心虚呢→_→
一想到林易会买一只高大威猛类似藏獒、杜宾这样的狗,方旭尧对自己要耍流氓的未来森森的担忧起来,他看着地下坐着一脸乖巧的皮皮,方boss灵机一动,把皮皮抱了起来,一脸认真地说:“我们就要它了!它跟你熟,又乖巧又听话,还不随地大小便,你看搬家还知道自己拿盆,多棒!”
林易:“……你说的褶子里有寄生虫。”
“不会,等他长大了就会变得很帅气!”方旭尧试图改变林易的印象,“依旧高大威猛,到时候我们给它改个名字,叫爱新觉罗四阿哥,小名贝勒爷,听起来就拉风!”
林易→_→“长再大也是老太太脸,也变不成帅气的藏獒、德国杜宾犬,我朋友家开牧场的,他们家就有特别帅的德国杜宾,成年的大犬一口能咬断马腿。”
方旭尧心惊,果然看上了那种狗,所以还是要这只听话的沙皮狗,最起码这只米其林对他还算友好!于是方旭尧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无视林易的小意见,隔着老远就对易老夫人说:“皮皮我们要了,有空我们回来接它!”至于什么时候来接,那就是他算了算了。
林易叹气,他的藏獒,他的德国杜宾犬,实在不行来之牧羊犬也行啊,再不济就来只可爱的金毛,最起码它们都高大威猛啊,可是皮皮……
皮皮歪着头瞪着黑黝黝的大眼睛看林易,好像在说:你终于发现我的帅气了么?
林易(╯^╰)
皮皮⊙w⊙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易老爷子换了身笔挺的中山装,一身儒雅的气质,还是精神抖擞。林易看见大家都看他,耸耸肩回房换衣服,时间他算过,来得及。
方旭尧跟在林易的身后上了楼,刚想抬脚进门,林易就把门咣的一声关上了,演戏也不要太过,过头了就是耍流氓,是要遭报应的。
换上衣服,林易开门就见方旭尧抱着手站在门口,俩人四目相对互瞪了四五秒,过了今天,就在一个房檐下了。方旭尧突然伸手给他整理了一下领带,把林易拉过来,微微侧头,鼻尖好似无意一般,擦过林易的侧脸,在他耳边轻声说:“人好看,穿什么都好看。”
林易呆愣了几秒之后,脸色微红,“你玩儿过头了。”
吴妈拎着一袋狗粮大跨步的想要经过,一定要把皮皮喂的胖胖的,养得壮壮的,等少爷带它走的时候,一定要高大威猛,谁欺负少爷皮皮往前一站,拉着的脸往前一凑,吓跑无数犯罪分子。可是门口俩人这个样子,吴妈迈出去的脚步赶紧撤回来,拐了个弯,笑的就像一朵喇叭花,心满意足的走了,看来不只是皮皮,我们家少爷也有人保护!
林易叹气,真的演过头了!
方旭尧笑着拉住他的手腕,调侃的问:“过了今晚,你就是我的了。”
林易抬起膝盖虚顶在方旭尧胯/下,撇着嘴说:“再闹,阉了你!”
方旭尧⊙▽⊙
见俩人拉拉扯扯的下来,家人们也都笑着不说话,易老爷子满含深意的看了方旭尧一眼,莫名的,有那么一点儿不爽,这小子好像比自己想象中还有心眼儿,林易有感情洁癖,方旭尧这小子竟然知道从侧面迂回进攻,最起码俩人的开始挺好,林易现在根本就没有防备。
“既然都准备好了,我们走吧,”易老站起来提议道,儿孙自有儿孙福,他年纪大了,管不了这么多了。
大家鱼贯出了易家,林易自然又被方旭尧拉到他的车上,出门的时候还把门口挂着的大衣给林易披上,同时还眨了眨眼睛,意思是不要拒绝我,这么多眼睛看着呢。
林易-_-||
易家早订好了酒店,包了个全场,门外已经有不少记者蹲守,不止是财务报,还有娱乐记者。林易他们来的是比较早的,毕竟没有让客人等主人的。
几辆车相继停下之后,林易看着外面的架势,无奈的嘟囔,“外公是不是做的有点儿过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