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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1 / 3)

程颖颖是整个高中,陆晴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朋友。

她性格乐观,活泼开朗,交际又广,可以说,在陆晴的生命里,起了非常重大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在高中时,她之所以能够打开自己,慢慢的,不再那么内向,也是受到程颖颖这个天生乐天派的影响。

而现在,陆晴才知道,程颖颖这个,她生命里最重要,也最要好的,一路一起走到了现在的朋友,竟然是陈放推给她的。

陆晴的眼眶红了一下,她就知道,那时她才从初中升上高一,在人群里那么不起眼,参加班长竞选的时候,还差点就要落选,甚至被人笑话了。

程颖颖在班上女生堆里,朋友那么多,这么受欢迎的女生,在一次体育课的分组投篮活动中,竟然主动接近了她,和她聊天交好,选择了和那时人群里,并不起眼的她,成为了铁杆闺蜜。这个开始,本身就很奇怪。

那时,陈放为什么要那么做?而且他为什么对高一,才和他分到一个班的自己,就有所了解了?

陆晴突然想起,陈放说的那句玩笑话,他在自己来到七中的一个学期就已经单方面认识了自己,莫非那是真的,并不是假话?

当她单方面定义他为“讨厌”“狐狸精”“行为放荡”时,他却在别人面前说她的好话。

陆晴突然发现,自己或许,根本就从未了解过陈放这个人,一切对他的各种负面评价和想法,都只来源于道听途说和自己的猜测,想象。

“不过,晴姐,我跟你玩只是一开始是受他影响罢了,谁让他是班草呢,说话还是有分量的。但是后来,真的跟你接触,跟你一起玩以后,你的魅力就大大的征服我了!晴姐,你真的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优秀,最努力,也是对朋友最好的人。”

程颖颖吃了一口,侍应生端上来的,盘子里的沙拉,冲陆晴灿烂笑了一下,接着补充说了一句。

陆晴点了点头,接着朝她问:“那颖颖,你知道陈放他,竟然晕针吗?”

“知道呀,晴姐,看来当年你还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呀,对班草大人真是一点都不了解啊!”

“高中那次,学校组织体检的时候,有抽血项目,到班草大人那里就难以进行下去,我听李薇娅说,他晕针反应很厉害,差点晕倒。最后是把他,留到了最后一个,由医生带去专门的环境里完成的。”程颖颖听了她的话,淡然处之的回答道,一点惊讶也没有。

陆晴握紧手里的杯子愧疚更甚,眼圈红的更加厉害了,一种难以言喻的为了陈放而心疼的感情在她心里逐渐蔓延开来。

果然如此,正是因为是她根本不了解陈放,无论是当初在初高中时的他,还是现在的他,才会由着他这么一个晕针症严重到这样程度的人,一路陪着自己去抽血。

所以当时,他的表情才会那么不对劲,唇色发白。可即使他难受至极,也硬是强撑了下来,甚至还那么傻,提出以后,每一次都要陪她来。

更不必提,现在她从程颖颖这里知道了,是陈放,将这个她生命里最好的朋友程颖颖,在高一那样一个她人生里至关重要的转折期,推向了她这件事。

事实上,她无法想象,高中那三年自己如果没有程颖颖这个时常给那时的她,加油鼓劲的朋友,以她当时的性格来推测,她大概率会重复走上初二,初三那条,形单影只,无人在乎的路。

哪怕她成为了班长,也有可能成为只有班长虚职,却没有任何好友的尴尬地位,或许也难以坚持,将这个职位干到最后,再次重复那样被排挤,被嘲笑的命运。

可以说,是他照亮了当时的她,这样一个普通而自卑,内向女孩子的高中三年。

“晴姐,你怎么了?该不会是班草大人他晕针还陪你去医院打针抽血了吧?”饶是程颖颖再迟钝,也发现了陆晴表情动容,看起来很不对劲,她放下手里的叉子,朝陆晴问了一句。

陆晴点了点头,颤抖着声音回答了她一个字:“对。”

“天啊!班草大人真的太好了!这是什么绝世好老公啊!晴姐,你真的要好好珍惜他,像他这种善良的人,绝对不会让你受伤的。”程颖颖感叹出声,接着吃起了盘子里的沙拉。

陆晴抬头望向对面的她:“颖颖,你也觉得他很善良吗?”

“对啊!晴姐,不然班草大人当年怎么可能在班上人缘那么好?那么受欢迎啊?难道你以为只是因为他人长得帅吗?那也达不到在班上一呼百应的地位啊。”

“主要还是因为,班草大人他不仅长的帅,家境好,成绩好,但是他又不傲,不瞧不起人,心地善良,平时对同学很热心助人啊!”程颖颖头头是道的回答她。

原来如此,各种各样被她忽略的,陈放曾经帮助班上同学的小细节在陆晴脑海里被一一想了起来。

她明白了过来,为什么陈放会发现,她每次都会扶腿脚不好的邹景出教室门这件事了,或许正是因为,他自己也足够善良,才能够注意到班上那些需要帮助的同学。

不一会儿,即使程颖颖又和她边吃边聊了很多,提起了很多,记忆之中,她们俩高中时候的各种趣事,大学时候的各种糗事等等,陆晴却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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