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它是有点丑。之所以买下它,是因为我置办一个猎人应有的行头时,花光了我几乎所有的钱,实在买不起更好的马了。可我喜欢它,即使他们给我一匹最好的马,我也不会换的。”
过了一会儿,他又低低地问道:“格雷恩,你说他们会给咱们换发马匹、武器吗?”
“会的。他们可不管你愿不愿意,我的朋友。即使你的索尔彼长的再英俊一点,也会被他们无情地换掉的。而且,长途行军时,你会得到两到三匹马。我保证!你还会领到一身漂亮的铠甲,天冷时它就是你的棉衣,即使你在铠甲里冻得像个冰块,瑟瑟发抖。而这样的天气嘛,”他仰头眯着眼看看太阳,“它比一个火炉还要热情呢,你会热汗直流,偏偏却不能摘下它。我的回答是否令您满意呢,我的朋友?”
特林维尔看着太阳,又长叹了一口气:“我好像开始后悔了。而且你让我想起了蓝莓老爹的清凉啤酒。”
他们站立在正午的阳光下,挥汗如雨。
依旧没有人理会他们。军营响彻着操演的号令。
格雷恩透过栅栏望着人马欢腾的大营,嘴角挂着一丝冷笑。然后,他收敛起笑容说道:“特林维尔,你知道军队里有所谓的对新兵的‘下马威’吗?”
特林维尔挠挠头:“那是什么?听起来并不友好啊。”
“与其奢求友好,莫如行动争取。来吧,老朋友。让骄傲的近卫军见识见识我们的骄傲。”
他大踏步走到哨兵身旁,昂首挺胸。特林维尔为之一振,格雷恩几句简单的话语就激起了他心中的豪迈。他不必听到解释,只需站在格雷恩身边,目空一切地高昂着头。
骄傲,是心地纯净的人发自内心的自豪。
日将西斜,守卫的哨兵已经换过几茬。他们经过格雷恩和特林维尔身边时,总忘不了好奇地打量着他们。两个坚贞的朋友不为所动,目不斜视。巡逻兵一次次经过他们的面前,一队队骑兵回转营房。终究却还是没有人来理会他们。
特林维尔天生傲骨,愈遭人轻贱愈发地精神抖擞。无奈肚子咕咕作响,心中暗暗叫苦。他偷偷瞄着格雷恩,见他手按佩剑,腰身挺拔,神情专注,浑然忘我。一想到此时正与格雷恩荣辱与共,顿时不把饥肠辘辘,口渴难耐等诸般苦楚放在心上。他心里冷笑着:“什么下马威!近卫军就只有这点儿本事吗!想得美!我大个子维卡才不会怕饿肚子呢。”
玛尔斯王子戎装肃整,带领亲兵巡视大营。一时火把通明,口令响亮,声声相传。自从十五岁参加近卫军,直至亲掌蓝鹰近卫军团,距担任军团长也已五年,他从未错过一次夜间巡视。年轻的近卫军首领深知,身先士卒,同甘共苦,才是士兵信赖和依托的源泉。只是他今天一反常态,提前巡营了。
他所到之处,士兵军容严谨,昂首挺立,在军官的带领下,为他们的军团长致敬。每次他走过士兵的面前时,都会驻足致意。转身离去时,仍能感受到背后他的士兵们崇敬的眼神。
只是今天他巡视的很快,早早就结束了,似乎有点心不在焉。走到大帐门口,他停下脚步招招手,令旗官快步上前。他问道:“他们呢?”
“中队长格雷恩和士兵特林维尔,他们还在哨位旁站着。”令旗官回答。
“他们没有问起,为什么没有人接见他们吗?”
“是的,殿下。他们一句话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问起。”
他不由冷笑着:“随他们去吧。我倒想看看,他们想站到什么时候。”他刚要走进大帐,转念一想,“也好,我们去看看吧。看看陛下给我们派来了一个什么样的队长。”
哨兵们看到玛尔斯军团长和他的亲兵侍从巡视哨位,都军容整纪执手敬礼。格雷恩和他的朋友,目视前方,纹丝不动。
他跳下马,挥舞着手中的马鞭,慢慢走到格雷恩面前,盯着他的眼睛。
玛尔斯英俊的面容毫无表情,格雷恩还是从他的眼神中看到嘲讽和蔑视。事实上,夏尔王子根本无意掩饰他的内心。
格雷恩不为所动,他平静地直视玛尔斯王子。
良久,玛尔斯才漫不经心地问道:“这么说来,你就是国王陛下极力推荐的那个人了?就是你要担任我的军团的中队长?能让国王另眼看待,想必你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吧?”
“报告军团长,我不过是个普通的阿波多利国人。承蒙陛下厚爱,而我也很荣幸能加入近卫军,在军团为阿波多利和陛下效力。”格雷恩不卑不亢地回答道。
玛尔斯一阵冷笑。他看着格雷恩和他身边同样精神抖擞的朋友。他说道:“大言不惭的人说出的话,往往都是最漂亮的。格雷恩先生,我才不管你是谁!不要以为国王亲自任命了你,你就忘乎所以。近卫军只相信自己看到的,那些传说并不能带给你别人的尊重。
在我的部队里,像你这种根本不知道军队为何而战斗,在今天之前甚至从没有过加入近卫军念头的人,是不会受到士兵们的认同的!而且这种生活和你以前的经历也是格格不入的。如果你还没有准备好怎么才能做个真正的近卫军战士,我劝你还是好好考虑考虑,该何去何从。”
格雷恩目光炯炯大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