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花,真的会迷人眼。
穷小子进了城,可比不得刘姥姥进大观园那么稳得住...山村小子面对各种诱惑久了,就很容易发生质变。
其实,兰洲城在七十年代的时候。
不过也就一座深受沙尘暴、和冬天取暖烧煤的雾霾困扰,所的西北小城罢了。
整座城市规模并不大,而且到处都土里土气,脏不拉叽的。
可它毕竟是一座省会城市。
它毕竟比起支书家儿子,从小长大的那个小山沟要繁华、要现代多了。
一个山沟沟里的穷小子,一跃成为天之骄子,加上又在大城市里生活了一段时间。
那他心态,难免慢慢就会产生变化。
稳不住,根本稳不住!
在这个时期。
有很多裤管上明明还粘着泥巴的家伙,他一旦因招工、因转业,或是因为念书。
从而越过农门,实现华丽的转身,变成了城里人之后。
其中有不少人。
往往就会迫不及待的、与自己的过去,进行彻底的割裂...
其内在动力,其实还是源自自卑。
——源自于曾经的自己“是个乡巴佬”这一身份,所带来的那种天然的、深深的自卑感...
就像以前的漂亮国,那些过奴隶的黑人,最终被奴隶主提拔为工头之后。
一转身!
他多半就会忙不迭的、和过去的同伴们进行彻底切割。
好像不如此,他就永远无法走出那种自卑的阴影...
总之。
反正拓娜央男人那家伙,到了后来,那是左眼看拓娜央不顺眼,右眼看拓娜央觉得太土气。
张口闭口就说自家婆娘没文化太土,太俗,没情调!
也不会收拾打扮,没人家城里姑娘洋气...
以至于,偶尔两个人上街办事。
拓娜央的男人绝对会甩手甩脚的走在前,然后将拓娜央给远远丢在后面。
纯粹跟陌生人一样。
假如拓娜央开口喊他、或者追上去牵手啥的,那家伙绝对会满脸嫌弃的、恶狠狠甩开手。
扭头便走!
丝毫不会掩饰他脸上,那满脸的嫌弃、鄙夷之情...
而深感危机的拓娜央。
为了将这场,原本就极为不对等的婚姻进行到底。
这小媳妇,一咬牙!
——不就嫌我是从山沟沟里出来的,不就嫌弃我没念过书、没文化吗?
自家男人上了大学,而且进修的是外国语言...这在老家的乡亲们眼中,那可是真真的文曲星下凡。
有啥呀!
不就那种叽里呱啦的语言吗,别人能说,我也能学!
都是两只肩膀扛着一张嘴,大家的舌头都只有一条,又不是什么像蟒蛇能分叉。
谁还比谁差呀?
于是。
为了跟上自家男人的步伐,拓娜央从此开始,上午就不去揽零工了,也不倒腾蔬菜了。
天天一大早,就跑到兰洲大学的英语角,去向那些同学学偷师学艺。
大学生们,通常都有点好为人师的毛病。
拓娜央向他们学习英语发音、英语对话,这些同学倒也不嫌弃,而是非常热心的教她。
早上教完了。
回到教室,同学们还得打趣拓娜央男人几句:“张同学,你爱人学习英语的天赋,可真厉害!
她在悟性,比我们所有人都强哩!”
往往一遇到这样的场景。
拓娜央的男人就会涨红脸,极力来上几句:“我,我那是属于婚封建包办婚姻!我也是封建糟粕的受害者,作不得数的...”
那后生,竭力想撇清自己与拓娜央的关系。
但性格要强,一心扑在学习英语上的拓娜央,却对此浑然不知。
这姑娘不识字儿,更看不懂英文字母。
但她可以死记硬背,可以向别的那些,专修英语的同学学发音、学口语,学对话啊!
拓娜央本身就极具语言天赋,再加上舍得用功,学习刻苦。
结果。
没两个月下来,连外国语系的教授,都不得不由衷的赞叹一声:拓娜央这位女同志,简直就是外语天才啊!
只可惜。
拓娜央没学历,阶级成分也不是太好...她再怎么有天赋,再怎么克苦,那也没用!
搁在后世的话,拓娜央或许还能做出选择,去当个野导游、或者是个人翻译啥的。
但在这个时代。
一出生,基本上就限定了她一辈子活动范围和发展空间...要想逆天改命?
除非把良心收起来,狠狠揭发身边之人、狠狠去照别人的那啥...
否则的话,基本不可能逃脱早已被人为圈好的宿命。
拓娜央在拼命学习英语,力图追上自家男人的步伐、试图尽量缩小两人之间的差距...
但她万万没想到啊!
只因一次意外的撞见,一下子就使得两人的关系,猛然走到了尽头。
记得有一次下午。
刚刚去工地上打零工,搅拌完沙子水泥,浑身脏兮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