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上很安静。毕竟面对来自法学名教授的狂轰乱炸,这番场面定然很是难看。旁听席上的大学管理层们纷纷露出了微笑。即便原告律师是曾经讹诈上市公司成功的流氓讼师,但在宇都宫的硬实力面前,亦是无路可逃。讹诈大学者,终将付出代价。
然而,就在此刻——
北原的嘴角微微翘起,如同无事发生一般。刚才那位法学教授呈上的西洋判例, 没有对其造成任何影响。
他的姿态如此淡定,仿佛握着能够瞬间翻盘的武器。
在他的眉宇间,看不出任何的紧张情绪。
像是一个没有人间情感波澜的机器。
宇都宫看着这一幕,已经有些无法理解面前这个年轻人,为什么还能够摆出这幅胸有成竹的样子。难道这个北原还藏着什么可以翻盘的材料?
宇都宫并不相信这一点。对于两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能够找出刚刚那个布莱斯汀诉唐纳森光刻公司的案件, 已经算是他们水平的极限。他们怎么可能还能搜寻到更加有用的材料?!
北原像是看出宇都宫的困惑, 笑容变得更加慎人了一些。
他朝前踏出一步, 按下手中的遥控。
法庭上的投影仪“嗡嗡”作响。刹那间,一行行西洋文字再度浮现在白板之上。
“裁判长。”北原的声音响起道,“原告代理人现向法庭呈上第二个西洋判例——以色列最高法院判决的齐慕容诉尚克斯案,qimron v. shanks。”
听到面前这个原告男律师的话语,宇都宫猛地睁大了眼睛。来……来自以色列的西洋判例?!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两个本科生对于外国法的判例收集能力,怎么可能达到这种地步?!
宇都宫作为法学教授,一直都有在进行对本科生的教育。他也曾经在东京大学担任过客座教授,开过面向东大本科生的课程。
可以说,具有京都大学和东京大学的教书经历的他,是深知目前的本科生教育水平是怎样的。即便是东洋顶尖大学出来的法学生,也绝无可能具备收集外国法判例的能力。
然而,无论是再怎样的不愿意相信。
面前的事实, 仍然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它就这样发生在眼前。
北原仿佛看出了宇都宫的困惑, 笑容里藏着几分淡淡的蔑意,开口道:
“齐慕容诉尚克斯案,又称为死海卷宗案。在约50年前, 死海西岸的一个洞穴处,发现了一批古代的宗教手稿,这些手稿都是由极为罕见的希伯来语所写。哈佛大学的拉格内尔教授收集了将近1万5千片卷宗的残片。但由于拉格内尔缺乏希伯来文知识, 遂邀请了齐慕容教授参与死海卷宗的复原过程。”
“在长达7年的时间内,齐慕容教授承担了该项复原工程的几乎全部工作,包括匹配卷宗碎片、填补希伯来文字母,同时还校正之前拉格内尔教授的误读,并成功复原了121行手稿内容。在复原的过程,该两位教授曾经把复原后的文本复制件流传给一些学者进行”
“其中,一位名为尚克斯的考古学杂志编辑,在获得复原后的文本复制件,私自进行了出版。齐慕容遂起诉尚克斯侵犯著作权。”
“我想提请法庭注意。在该案之中,以色列最高法院对涉案作品进行了一分为二。第一部分,即未经整理的将近1万5千片的死海卷宗残篇。第二部分,则是整理完毕,并尽可能地填补当中残缺之后的复原本。”
“尽管前者属于公共领域的非版权作品,但并不妨碍后者获得版权保护的可能性。这像是一个建筑工匠所用的建筑材料,并不妨碍他建造完成之后的作品是否能够获得知识产权的保护。”
“独创性判断的最重要依据在于我们是否能够识别出作者所具有的贡献。换句话说,我们是否能够区分出作者的‘成品’与‘成品’所需要的材料。”
“其中,以色列最高法院认为,在齐慕容教授复原死海卷宗的过程中, 收集到的零散残片汇聚成为了一个完整的文本, 并且具有实质性的内容与意义。不仅仅是各个残片被组合拼装到了一起,其中缺失的部分,也被齐慕容教授进行了补充。”
“复原死海卷宗的过程中,固然每个阶段所具有的创造性是不同。但是,这各个阶段彼此互相依赖,紧密不可分割。对残片进行物理形状的搭配,是为了接下来将文本的文义进行复现。因此,结合整个文本的复原过程来看,毫无疑问是具有创造性的活动蕴含在里面。”
“也就是说,齐慕容教授所投入的劳动,绝非简单的机械性劳动,而是运用了他的知识以及想象力,并且在各种可能的文本拼接中进行选择。因此,复原死海卷宗的成果具有独创性,属于版权保护的作品。”
北原旋即话锋一转,“从本案而言,以色列最高法院该起判例与遣唐记的点校具有极大相似性。原告下川对遣唐记的点校,亦类似于对死海卷宗的复原。其通过点校、注释、校勘,将难以阅读的汉文原典,以更加可读的方式呈现出来。正如同,原告代理人曾经在法庭调查阶段举证过,对于古文断句的方式存在多种选择。”
“此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