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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给绑匪现金赎人,事后再进行利益分配。
如果不是为了钱,那他是为了什么?
命?
杀人偿命,教唆罪加一等。赵虎不可能不知道。即使真的要杀人,更没必要假借他人,平白给人留下把柄。并且绑匪已确定是在外地流窜作案的团伙,两者完全没有一点交集的可能。
那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赵虎要事后驾驶兰博基尼跑车?
并且向警方隐瞒这个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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