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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 2)

。”

于静怡无语的眼神在他们两个之间扫动:“你们两个在干嘛?比赛吗?”

“我在BCG实习,去上海出了一趟差,回来发现他跟学妹一起吃饭看电影,”尤珺说,“我一说他就恼羞成怒,说我妄想症发作。”

“大学的时候,我做了半年家教,攒钱给他买了个手表,”闻笛说,“他当面表现得很感动,背后跟朋友嫌弃我,说那是野鸡牌子,只有没品味的暴发户才戴那种东西。”

于静怡捂住耳朵,两个高材生在这攀比恋爱脑,实在不忍卒听:“你们的胜负欲能放在别的地方吗?这有什么好说的,丢死人了。”

尤珺没理会好友的嫌弃:“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拍合照,也不让我见朋友和父母。说什么家里规矩大,结婚之前不能公开。”

闻笛深吸一口气,坐直身子,表情就像武林高手拿出杀手锏一样,凝重肃穆。“他跟我说要一直和我在一起,我跟着他报了T大。结果录取通知书下来了,他突然跟我说要出国。”

“等等,”尤珺皱起眉,“国外申请不是2月份就知道结果了吗?”

“对,”闻笛说,“他早就收到申请结果了,一直不告诉我,瞒了我整整半年。”

“你就没质问他?他怎么说的?”

闻笛耸了耸肩:“他说那边的计算机专业是全球最好的,他是为了前途着想。还说什么,那边同性婚姻合法,他打拼好了,等我毕业,就把我接过去,我们正式结婚。”

尤珺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这你也信?他要是真有这个想法,在申请国外学校之前就跟你说了,还等到毕业了再说?他就是怕早说了要吵架,他懒得处理你的情绪,也懒得哄你,所以临走了才说。你要是能接受最好,不能接受,他直接溜了,反正直到最后一天你还捧着他,他舒服死了。”

闻笛沉默下来。是这个道理,可惜他恋爱脑的时候,龙王都收不走他脑子里的水。

“然后呢?”尤珺问,“你们分手了?”

“没有……”

尤珺翻了个白眼:“这你都不分?你是古早狗血电视剧里面的男二吗?”

闻笛嗫嚅了半天,反击道:“你这么清醒,你怎么不早跟宋岳林分手?”

尤珺的眼神飘忽一阵,岔开话题:“那最后是因为什么分的?”

“哦,”闻笛说,“他在国外跟硅谷大佬的女儿订婚了,我到婚礼前才知道。”

尤珺举起双手投降:“你赢了。”

于静怡看上去快把午餐吐出来了:“你们两个真是……聪明人怎么能把恋爱谈成这样啊!”

闻笛也不知道,要是知道,他一定会回到高中军训的那个下午,狠狠扇自己一耳光。

恋爱谈得太投入,后果就是,即使分手,余波还会持续下去,触及接下来的人生。

就像他本来想去上海,但何文轩说要去北京,于是他跟着报了T大。他高中是理科生,报T大倒也没毛病。不过那年高考分数线一出,他知道完蛋了。

往年,他即使上不了计算机、自动化这种热门专业,材料化工还是可以的。结果那一年,所有理工专业的分数都一路拔高,最后他被调剂到了英语专业。

世界上有两大惨案,纯文科生学理化,纯理科生转文学。闻笛在十八岁之前,就像课文里说的,“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文学素养堪忧。单词全靠死记硬背,作文全靠标准模版,分数全靠刷题硬拉。学的都是哑巴英语,口语一股工地味儿。进了大学之后,他天天早起,在阳台上跟着BBC晨读,泡在图书馆里恶补英文名著,才勉强从倒数爬上来。

爱情,害人不浅的玩意儿。

他把最无忧无虑、勇敢无畏的几年青春赔了进去,收获了一个完全脱轨的人生。

初恋就这样惨烈,爱情这玩意儿,他实在不敢去尝试第二次。

直到一个多月前。

也许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也许是空窗期太久了欲火旺盛,被他打入冷宫的那颗思慕之心,又开始蠢蠢欲动。

有当年惨案在前,闻笛反刍一番,觉得吃一堑长一智,不至于再摔一次跟头。保持冷静,保持理智,爱情还是有美好的一面的。

再说了,他五年来就靠着玩具和电影解决问题,真的快疯了。他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差的小年轻,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难道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解决一辈子?

他想起握着粉笔的修长手指,衬衫下鼓囊囊的肌肉,忽然攥紧了手里的水杯。

他运气不至于那么差,连续碰到两个人渣吧。

教授看起来痴迷学术,不善言辞,不像巧言令色、拈花惹草的渣男。

然后,像是要打他的脸,于静怡伸手拍了拍他:“那不是那个数学教授吗?”

闻笛一惊,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真是边城。

他和往常上课时一样,西装革履,面色冷淡,而桌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年轻俊朗、宽肩窄腰的男性。两人相谈甚欢,像是很熟的样子。

他回忆跟教授仅有的几次会面,都是灾难级别的沉默。

原来教授跟熟人聊天的状态是这样?

然后,教授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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