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迎风书院>其他类型>替嫁新妻:裴少,今天离婚吗> 第四百八十四章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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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四章 喜欢(1 / 2)

“我会的。”凌筝眼神坚毅的说。

“好啦,时间不早了,你去吃早餐上班吧,我也得起来了。”陆崇礼伸了个懒腰,“拜拜。”

“拜拜。”

凌筝放下手机。

这两天发生了太多事,她脑子一团凌乱。

甚至连吃早餐的心思都没有。

走路去公司的路上,凌筝给程溪打了个电话。

“程溪,你在干嘛?”

“坐公交去上班啊。”程溪打了个哈欠,“杭州这边早上交通挺堵的,你吃早餐了没。”

“……没。”

凌筝听她这口气就知道陆崇礼应该没把自己的事告诉裴晏舟或者程溪。

“你怎么这个时间点打我电话,是不是出什么事了。”程溪忽然问,主要是她太了解凌筝了。

这人每天就是一门心思的加班、看书,或者打工。

平时也就偶尔跟自己发个微信,更别说大清早的给她打电话。

凌筝抿了抿唇,“我……从学校搬出来了,现在住在陆崇礼的房子里。”

“啊”?

程溪惊呆了,“你们同居了?”

“不是。”凌筝赶紧解释,“他在事务所这边有套三室两厅的空房子,他自己没住这边。”

程溪拍了拍胸口,“吓死我了,你怎么会愿意住到他的房子里去,事务所边上的房子租金很贵还是三室两厅的,一个月不得三四千,我猜陆崇礼肯定不会按照市场价收你租金的。”

“是啊,他说一个月一千块租给我,是我赚了便宜。”

凌筝轻叹般的说,“我本来不想的,昨天我妈和我弟找到我公司来吵闹,正好被陆崇礼撞见了,他帮我解的围,但是我妈和我弟也没罢休,还跑到我宿舍去堵我,她让我给她三十万,还劝我回老家嫁人,我不愿意,又担心她会吵我,所以才临时搬到陆崇礼房子里的。”

“三十万?”

程溪啧啧道,“你妈有病吧,干脆去抢钱吧,你才多大啊,她是想逼死你吧。”

凌筝也茫然,“我也不懂啊,她要是让我给她两万三万也不是不行,我手里也就存了这么点,但是三十万,除非是逼我卖身……。”

话还没说完,她突然僵住,脸色惨白。

程溪也沉默了。

不是她想的过分,她怀疑凌母可能真有这个意思。

“你家里人太可怕了。”程溪倒抽了凉气,“不过你住在陆崇礼房子里也躲不了太久吧,你不可能不去上班。”

“我之前是想着要不辞职离开苏城算了,但是昨天晚上陆崇礼找人绑架了我弟弟,还把他吓了一顿,好像吓的不轻,他和我妈今早坐高铁回老家了。”

程溪眨了眨眼,“我去,我从来不知道陆崇礼还有如此雷霆手段,牛逼,厉害啊,啧,这不但给你找房子,还给你善后,让你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哇塞,这人也太暖心了吧,要不是我有男朋友,我估计都会喜欢上他了。”

凌筝抿唇轻笑,“你就不怕被裴晏舟知道了,小心他吃醋。”

“我跟你说,裴晏舟肯定没陆崇礼这么暖心的。”

程溪忽然嘿嘿道笑起来,“他也对你太好了吧,你说,他该不会是喜欢你了吧。”

凌筝心脏猛的加快,“不会的,我皮肤又不白,又瘦的跟豆干一样,他估计是……看我可怜……。”

这些话是昨天陆崇礼对凌母说的。

也许陆崇礼是故意说的不好听,但是凌筝也清楚,他说的是实话。

像他那样优秀潇洒的男人,不说航空公司都是一堆身材高挑的美女,平时他接触的也都是气质高雅的富家千金。

她呢,一个生活在底层苦苦挣扎力求能温饱的普通人。

哪有资格和陆崇礼那种天之骄子扯上关系。

程溪不赞同,“哪有,你别妄自菲薄好吗,之前你好歹也是我们学校的系花,你要不是每天只知道打工,也不打扮,说不定校花的位置都是你的,你啊,就是去年送外卖皮肤都晒黑了,平时又忙又累,身体太瘦,其实你五官挺好看的。”

“反正我们之间是云泥之别,没可能的。”凌筝轻声说。

程溪却听出了一点不一样,“凌筝,你以前可不会这么说的,你只会说对恋爱没兴趣,只想好好挣钱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你是不是喜欢上陆崇礼了。”

清晨的汽车鸣笛声格外的吵闹。

这会儿凌筝听到电话那端程溪的声音却只觉得四周都安静了,安静的只听到自己怦怦跳的心跳声。

她脸一阵一阵的发热。

从小到大,她的心里只有好好读书熬出头。

就在昨天,想的都是好好工作尽快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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