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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孝顺(1 / 2)

孝顺

而这些个书生,三五个聚集在一起,讨论着里头艳色。

都说美哉妙哉,若是可再大胆一点,那该是多好。

林蔓听了,心中直直摇头。

果然,男人这个物种,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喜欢更污一点的。

本书写到如今,加之刘掌柜的印刷工作做得很到位,短短不过几日时光便一跃而成了整个沂州府内最是有名的艳书。

林蔓听了两耳朵,觉出了几人对此书的欢喜后,便直接去了杂货铺,拿了一两银子来,置办了些个米粮。

最差的糙米三文一斤,稍好的四文,中等的五文。

林蔓想了想,直接购了五十斤稍好的米,又去药房买了些较差的白参与红参,最后再去市场买了两只鸡与一些肉。

白参与红参的价钱稍微贵一些,花了足足四百文。

而所有的东西买下来,则花了九百多文。

买好这些东西之后,二人又难得奢侈得坐了牛车回去。

实在是东西太多,沈景安瞧着倒是有力气,可一人二手的,哪儿拿得这许多?

于是…二人坐了牛车回了村。

当白贞贞出来迎接二人,瞧着二人所扛住的东西时,无比诧异。

连连问了几声林蔓这东西是哪儿来的。

林蔓早便想好了说辞,将东西都放在了灶房之后,再笑着同白贞贞解释道,“我跟景安在城里捡了一两银子呢!”

“捡了银子?”白贞贞一脸的不可置信,“你在城里哪儿捡着的?”

于是,林蔓便道,“在去书肆的路上捡着的,我本来想回来将钱给娘的,可是家中粮食不够, 你们又舍不得买,我跟景安便干脆自己做主买了这些东西回来!”

说着,她同白贞贞凑近了一些,拉着她的手臂轻轻

摇晃,嘟着嘴巴声音软软,“小姨,晚上咱们吃饭可好?我想吃饭!”

若是喝粥,这么一大家子,半斤米就可以吃整整一日。

可若是煮饭,没了两三斤,怕是吃都吃不饱。

白贞贞虽然心中依旧疑惑这钱的来历,但她仔细想了想,林蔓与沈景安是个懂事的孩子,绝不会做出任何违背道德之事。

似乎除了相信这银子是捡来的外,也无别的解释。

如今那小小的软软的丫头拉着自己的手臂在撒娇,白贞贞只觉着自己的心都要被她给 化了,语气也不自觉的软了一些。

“好,好,好,就依你的,晚上咱们就吃饭!”

闻言,林蔓高兴的抱着她的手跳了起来,一脸欢呼,“耶,小姨真棒,小姨对我真好!”

白贞贞对这个可爱的孩子当真是没有半点的抵抗力,只能自己也傻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灶房外的沈景安见得,黝黑的眸子缓缓眨了眨,浓密且长的睫毛交错间,他的眸光流转。

林蔓这人的心思与他一样深沉。

她瞧着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且行为之上也十分相像。

但她的心思,却让他都觉着无法洞悉,她所作出的一切动作似乎都这么自然,可他觉着,那并非她的本性。

最终,晚上煮了一大锅的白米饭,煮了一锅的野菜肉片汤。

当真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吃米饭。

林蔓吃的热泪盈眶。

虽说不如现代的粮这般细腻,可能吃到一碗纯纯的大米饭,她哪儿还挑什么呀。

白氏今日休息了一日,身子又好了一些,但大夫说了她身子虚弱得很,需得慢慢来补。

于是,晚上给她一人单独炖了鸡汤。

本身白贞贞是想让林蔓与沈景安都吃一些,毕竟两个如今都是孩子,正是需要大补之时,但两个孩子却无论如何都不肯吃,最后反倒喂给老太太与老爷子吃

了。

白贞贞每每见得这个画面时,总会有些开心又有些感慨。

长辈慈祥,小辈孝顺,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欢欢乐乐和和美美。

有什么比这些更重要的?

又有什么能比得上这些的?

她嫁不嫁有什么重要的?只要这些人能一直围绕在她的身边。

可…她也知道,天无不散之筵席。

知晓父母会老,孩子会大,今后每个人都将有自己的生活,也许到了最后,剩下的仍旧只有她一人了。

虽说未来瞧着也许很是可怜,可她此时不后悔呀。

此时最真挚的想法,便是一家人,能够这般永远在一起就好。

无人知晓白贞贞在想什么。

吃完晚饭之后,众人洗漱了一番便再院子里坐着消消食,聊聊天。

白老爷子与林燕风聊着他如今在城内之事,而白老

太太则与白贞贞闲聊着些个家常,说说这家孩子,又聊聊那家孩子。

林蔓则是入了房间,陪在白氏的身边,打开窗扇,陪她说些贴心话儿。

今夜月圆,银光撒照之处犹如白昼一般,将屋子里照的亮堂。

白氏半坐咋床头,笑看着那给她轻捏着脚的林蔓,“你这孩子呀,真是越发懂事了!”

林蔓也随着笑,“那是娘厉害,是娘教会了我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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