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X
-
100%
+
定,凡家中无子者,若无兄弟,则死后家产可由在室女继承,若女子已出阁,家中有继子者,出嫁女可得继子所得家产的三成。
若是父亲离世前,出嫁女子与夫家和离,或被夫家休弃,视同在室女,可以继承父母留下全部之家产。
据李大人说,这位叶员外已无同父兄弟,过继的这位小公子也是从远亲本家那里接过来的,所以若是叶氏和郭泓清日子过得安稳,则日后可以分得叶员外的三成家产。
但若因叶凌兰多年无所出,被休弃,或者主动与郭泓清和离,这位叶小公子可就颗粒无收了!”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