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迎风书院>其他类型>活在民国> 十五 小小生物卵的魅力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十五 小小生物卵的魅力(1 / 2)

让店家把东西送到偏僻的小巷中,观四下无人后,李世杰让女儿把这些都收了起来,这才带着女儿喊了辆黄包车出城去了。

到了锦州城郊外,前头因为李世杰跟着他爹,到这边的村子出过诊的缘故,对这边还是有些熟悉的,找了当初出诊的村子,寻到了当初的病人帮忙。

李世杰花了十块大洋,不仅给全叔买来了棺材,还在这村子的边上,给全叔买了快福地,请了几个好手,把末末秘密放出来的全叔尸体,打理装扮了一番,穿上寿衣便入殓盖棺了。

等把全叔抬上山,下葬填土后,看着新起的土丘,李世杰发走了帮忙的人,确定四下无人后,这才让女儿放出了前头买来的东西。

李世杰点燃了香烛,拿起一边的纸钱跟元宝,一边烧一边对着土丘念叨。

“全叔,是世杰对不起您老,请原谅世杰眼下还不能拼了性命给您去报仇,全叔,世杰给您多烧些纸钱,您老到了底下别舍不得花,您老放心,我会好好珍惜这条重得的性命,好好的把末末养大成人。如果将来有一日那卫狗贼落入我手中,我定给全叔您讨回公道。”

李世杰低声的念叨,那燃烧的纸钱灰打着转,青烟徐徐上升,仿佛是在回应着李世杰所说的话一般。

全叔的枉死,照道理李世杰是应该帮他报仇的,可自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还有年幼的女儿要抚养,更不能让女儿去帮自己报仇,他不能被仇恨蒙蔽了双眼。

他的命是女儿救回来的,只能属于女儿,他得留着这条命,好好的活着,陪着女儿长大。

来日方长,总有一日,他李世杰定会手刃仇人的!

安葬好了全叔,李世杰便带着末末回了锦州城,他并未带着孩子在离开前去祭奠祖宗,他害怕,害怕卫成那狗东西,会派人守在李氏的祖坟处,他不能自投罗网。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末末把家中祠堂里的牌位都收了,李世杰想着,等将来到了上海,再把牌位取出好好供奉祭拜也是一样的。

回到锦州城,已经是夜幕降临了,李世杰带着女儿找了家僻静的旅馆住了下来。

次日一大早,李世杰就晃醒了女儿,手脚生疏的给女儿扎了两个毛刺拉差的小辫,动作温柔的给女儿洗了小脸,穿戴打点妥当后,这才牵着末末退了房间。

今日的事情不少,他得先带着女儿去采购一番,买足了南下所需的食物用品,然后再去火车站买车票,这锦州城多呆一日,就多一日的危险,还是早走的好。

在旅馆的柜台结了账,李世杰一把抱起女儿,出了旅店就往街上走。

这会天才亮,李世杰准备带着女儿先去吃早饭,等填饱了肚子,再去大采购。

眼下虽然有很多有钱有权的人,纷纷撤出锦州城,但大多的老板姓一来故土难离,二来也没有钱财逃亡,再加上,奉系是和平撤出锦州,所以大多的人还是留守了下来。

但就是这样,街上的行人也明显的少了许多,更不要提眼下还开门做生意的店铺了。

李世杰带着女儿走过了两条街,这才在街边的转角处,找到了一个老两口支起的早点摊子。

李世杰要了两张白菜鸡蛋馅的糊饼,并两碗大渣粥,两个茶叶蛋,父女二人饱餐了一顿。

末末心满意足,两眼笑眯眯的吃光了食物,最后手中那颗茶叶蛋吃完了,还不忘了伸出小舌头添着小手上的汁液。

女儿吃饭速度神速,李世杰见此,忙把自己的那颗茶叶蛋剥了壳,递到女儿手中。

“末末乖啊,别添手,不卫生!喏,喜欢吃就再吃一个。”

末末看着手中突然出现的茶叶蛋,听着爸爸的话语,末末摇摇头,坚定的把茶叶蛋塞回到爸爸手中。

“爸爸吃,这个生物卵很好吃喲!”

李世杰听着女儿口中这些词汇,他莫名的觉得身上的责任重大,他家闺女的教育道路,任重而道远啊!

“闺女,这叫鸡蛋,用茶叶等香料煮熟后,也就是眼前咱们吃的这个,它叫茶叶蛋!不是生物卵!”

末末歪着脑袋,听爸爸在给自己知识普及,心里却吐槽,爸爸哎,这个明明就是生物卵呀,她都不知道跟着队长,出基地做过多少回任务了。

她也是收集到过很多生物卵的,好吧!别欺负我没文化!

末世里,变异动物分为两种,卵生与胎生,所有的卵生动物,生下来的都统称生物卵,胎生的统称生物幼崽啊!

爸爸真笨,连这些最基本的常识都忘了?唉!看来以后自己得多照看爸爸一些了!她的责任重大啊!末末如是的想着。

李世杰看到女儿听到自己的话后,小家伙便陷入了沉思,他还以为女儿是在思考自己手中的茶叶蛋,小家伙不肯吃自己的这一份,孝心可嘉,可身为爸爸的他,可不愿意委屈女儿。

李世杰便招呼老板道:“大爷,您家这茶叶蛋还有多少?全都给我打包了。”

老大爷与老太太,老两口听到李世杰这么一吆喝,脸上都笑成了一朵菊花,嘴上连连应声,“哎,好嘞!”心里对今日一开张,就有大生意很是欣喜。

一锅茶叶蛋有四十个,才卖出去了两个,剩下三十八个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