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迎风书院>都市言情>重生之军嫂奋斗史> 第七百三十四章 恩爱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七百三十四章 恩爱(1 / 2)

在座的基本上都是体制内的,现在经商的风气还不算太盛,他们知道赚的钱多,但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听钱大明这么一说,也都有些心动,不由得把目光投向了庄立军,庄立军从小就是孩子头,这么大的事情他们也想听他怎么说。

“看我做什么?”庄立军把玩着手里的酒杯笑道,“你们想跟着大明干,就跟着去呗,做生意赚钱是好事。”

“立军哥,你呢?”胡国庆看着庄立军。

“我可没钱,每个月的工资一分不落地上交你嫂子,我买酒的钱还是她特批的。”庄立军十分坦然地说,对怕老婆这件事,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他这副光棍的模样逗乐了大家,也很自然地岔开了刚才的话题,“立军哥,你这样不行啊,这么怕嫂子,男人的尊严呢?你得拿出点男子汉的气魄来。”

“你嫂子疼了三天三夜,肚皮上还挨了一刀,拼着命给我生了个儿子,我还要什么尊严?”庄立军淡淡地说。

“要我说,尊严这回事和我侄子还真没什么关系,别说给你生儿子了,嫂子还没嫁给你的时候,你在她面前就没什么尊严。”胡国庆毫不留情地拆他的台,“我还记得嫂子第一次来京城的时候,你那伏低做小的样子,我都替你害臊。”

“对对对,”杨小勇也拍着桌子笑道,“嫂子刚来读大学的时候,立军哥鞍前马后地伺候着,嫂子和他说句话,他还会脸红,那眼神荡漾得哦,就和怀春少女似的……”

众人大笑,怪叫着起哄。

实在是庄立军一向都表现得太狂傲太高冷,实在很难想象他那副纯情少男的样子。

“说起来我还没见过嫂子呢,听说嫂子当年可是和桑云华并称为‘京城双璧’的大才女。”有几个没见过刘好好的好奇地问道,“立军哥,你也藏得太紧了些。”

“谁让你自己之前不在京城?这还真怪不得立军哥,嫂子在京城里有名的很,见过她的人多着呢,”杨小勇抢白道,“嫂子的事儿啊,我最有发言权,……”

“嫂子的事儿你有发言权?你把立军哥搁哪儿啊?”大家立刻起哄道。

“哎,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们别打岔啊,”杨小勇用力地挥了挥手,“嫂子当年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我当时就在她手下。她可是我们京大有史以来第一个大一就当上学生会主席的人,她在的时候,咱们学生会在学校里那可真是走路生风,那真是学生当家作主。学生会说食堂的伙食不好,不到一周的时间,食堂的菜色全换了,还搞了很多协会,办了各种各样的讲座,别说是在京城的高校圈,在全国都是响当当的,我看大嫂的名字肯定是要被记入校史的……”

“这听起来比桑云华还厉害啊。”初次听说这事儿的人都连连咂舌。

“桑云华和她比差得多了,桑云华不过是仗着桑家的名声,再加上长得不错,如果论才华能力,完全就不是一个层次的,”杨小勇连连摇头,“这真不是我吹牛,我认识嫂子之后才知道什么叫‘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什么叫‘不战屈人之兵’……”

“去,就你有学问,在这儿胡诌什么呢。”他们都是同一个大院的,大部分人都选择了当兵入伍,杨小勇这个京大的毕业生算是他们中学历最高的文化人,他一用这种文绉绉的语调说话,就引来众人的笑骂。

“举个例子说吧,我当初为什么服我立军哥,就是因为他架打得好,谁要是敢挑衅他,他一定能把人打趴打服,对不对?”

“是啊,立军哥当年是个猛人,咱们大院谁不服他?”

“我嫂子就不一样了,文文弱弱的,站在那儿一阵风就能把人吹跑,可我照样服她,她张张嘴就能把人说死……”

“胡扯,”庄立军瞟了他一眼,“好好从来不是逞口舌之快的人。”

“不是说她牙尖嘴利,她是用脑的,智取,你们知道吧?”

“我们只知道智取威虎山,哈哈哈……”

“反正立军哥是用拳头服人,我嫂子是用脑子服人……”杨小勇急道。

“哥,这小子说你不长脑子!”胡国庆立刻跳出来,对着庄立军告歪状。

“嗯,我听见了。”庄立军淡淡地瞥了一眼他,“我没长没关系,你嫂子长了就行。”

“哎哟,我也太肉麻了!”

“我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那些没见过刘好好的人总算是信了,单凭她能把庄立军迷得七荤八素的这一点,就不是个平庸之辈。

“嫂子厉害我也知道,我们家老爷子成天挂在嘴上呢,要我也找个那么厉害的媳妇儿管着我,你说我上哪儿找去啊?”

众人大笑,胡国庆喝得迷糊,突然想到一茬,“哥,之前说你们两口子闹离婚,真的还是假的啊?”

屋子里突然静了下来,气氛有些尴尬。

“大胡,你喝多了,喝点汤醒醒酒。”杨小勇连忙拉着他喝汤,人家庄立军刚才还在秀恩爱呢,他在这里提什么离婚不离婚的,这不是存心让庄立军下不来台吗?

胡国庆也反应过来,讪笑道,“喝多了,喝多了……”

恨不得一头栽进汤里,庄立军刚得了个宝贝儿子,他说这话还真是找晦气。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