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哭哭,就知道哭,你这个,这个没出息的女人!”屋外传来男人不耐烦的骂声,男人的声音瓮声瓮气的,似乎不常骂人,实在是气急了才结结巴巴地蹦出几句话。
女人的低泣着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男人的声音更大了,“她要死就让她去死好了,你还管她做什么?还拿钱给她买药吃,我看她早点死了算,把我们刘家的脸都给丢尽了!”
“我的妹仔啊……”女人的声音并不大,但显得极为伤心。
“就你惯着她!才把她惯成这副德性!”
“明明就是她阿公惯的……”女人的声音很委屈。
男人像被扼住了喉咙,立刻没了声音,过了片刻,怒气冲冲地踹了墙边的农具一脚,响起一片叮叮当当的声音。
男人走后,屋外顿时安静了下来,除了隐约的哭泣声就再也没有其他声响了,袅袅的药香从屋外慢慢飘了进来。
屋里躺着的人慢慢睁开了眼,平静地盯着房梁,视线缓缓地向下,落在自己那双略显粗糙的手掌上。
这是刘好好的手,却不是她的。
她从生下来开始就没有做过粗活,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一双手更是保养得莹白细嫩,现在的这双手虽然没有干农活的茧子,但是粗糙皴裂,一看就知道没有经过精心养护。
在她醒来之前,她还是h市最年轻有为的副市长刘皓月,恩师刚刚被提调入京,她的前途一片光明。
谁能想到她却在赶着去参加一个重要会议的路上,遭遇车祸,车子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出高速护栏之外。
意识清醒的最后一瞬,她只觉得天旋地转,剧痛之后,她就出现在刘好好的身体里,接收了属于刘好好的全部记忆。
1976年,对她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年份,刘皓月是个标准的八零后,对这个动荡而又充满了激情的年代,所有的了解都仅限于书本和父母家人的只言片语。
好在这里还是h市,甚至还是她曾经工作过的永乐县,对这里的情况总算不是两眼一抹黑。
“妹仔啊,来把药给喝了。”一个满脸皱纹的黑瘦女子走了进来,手里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缺了口的粗瓷碗,操着一口带了些奇怪腔调的南省方言招呼道。
南省方言承自古汉语,与普通话毫无相似之处,南省的语言体系十分复杂,还分为不同地区不同语系,永乐县虽然是h市下属的县,在发音腔调上还与正宗的h市方言,也就是南省话略有不同。
如果不是她在永乐县工作了好几年,恐怕还很难一下子适应这样奇怪的腔调。
这个黑瘦女子是刘好好的母亲程招娣,一个不到四十岁的妇女,长期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让她的面容看上去就像个饱经沧桑的老妇,而她的实际年龄只比前世的刘皓月要大上几岁。
刘皓月,现在只能称她为刘好好了,勉力坐了起来,接过程招娣手里的瓷碗,含含糊糊地道了声谢,小口地啜了一口药,立刻皱起眉头。
“别怕烫,夏医生说了,药就是得热热地喝下去才对劲,这么冷的天,你就这么跳了河,要是受了寒今后可有的你苦的,”程招娣唉声叹气,“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你阿公又不会害你,我看那庄立军也不错,毕竟人家是庄家的人啊,如果不是看在你阿公的份上,他们家怎么会娶你?你嫁过去,他们总不会少你一口饭吃……”
“我没跳河。”刘好好依旧皱着眉头,一本正经地纠正,根本没心思听程招娣那一连串的唠叨。
她不是怕烫,而是怕苦,她前世幼年身体不好,成天与药罐子为伍,中药西药就没断过。
西药还好说,一看到中药她就怕得厉害,为了让她喝药,家里长辈准备了许多蜜饯,喝一碗药起码要吃上三四块蜜饯才行,哪怕她长大成人了,依旧改不掉嗜甜的小毛病。
这个年代蜜饯可是个稀罕东西,刘家的家境在村子里虽然算得上数一数二的,但也没有奢侈到能弄到蜜饯给她配药。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既然到了这么年代,就算她再不适应,也要下定决心从今往后过苦日子了。
她捏着鼻子一气把汤药喝完,苦涩的味道在她的口腔里久久不能散去,她哑声问,“有水吗?”
“你说什么?你没跳河?”程招娣还没回过神来,一脸惊讶地又问了一句。
“嗯,没跳河,谁说我跳河的?”两人的频率虽然不在一个频道,但她心里却明白,前面那个刘好好是真的绝望轻生跳河自尽了的,这才给了她一个借尸还魂的机会。
可是既然她还得用刘好好的身份好好活下去,就不能承认自己跳了河,一个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有事没事跳河的女人名声能好到哪里去?
何况刘好好伤心跳河的理由还那么可笑……
“林婉英说的啊,她不是一直和你玩得好,她手里还有你的遗书哩,你爹为这事儿气得不行,还嚷嚷着要让你死了算了……”程招娣又抹起了眼泪,“这要是传到庄家那里,你今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给我一碗水。”她的声音不大,神色依旧平静,嘴里的苦味让她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听程招娣那混乱的叙事。
程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