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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四章 赐死藩王(1 / 3)

很显然,当皇帝跟当皇帝是不一样儿的。

比如说崇祯皇帝跟糠稀和钱聋嫌丰那样儿的,能是一回事儿么?

就算是因为那几个是蛮子皇帝,所以没有什么可比性的话,那崇祯皇帝跟人家商纣王和周幽王这两个家伙比起来,也差的太远太远。

论到媳妇,崇祯皇帝的老婆周皇后连王昭君的名气都比不过,更别说褒姒和妲已这两个名垂千古的大美人儿了。

论到享受,崇祯皇帝这个倒霉蛋连行宫都没去过几个,什么避暑山庄什么酒池肉林一类的更是没的比。

但是崇祯皇帝在大明官员们的心目中,比夏桀和商纣可凶残的多了——一言不合就拿大臣的脑袋出气,什么黑锅都能扔到大臣的身上去背。

比如闹蝗灾了,崇祯皇帝表示这完全就是有些官员违背了朕免赋免税的命令,把银子揣自己的兜里才导致了这种事情的发生。

不信你查查,大明的官老爷们正规编制的差不多得上万,正规不在编制的又得几万,不正规不在编的根本就没办法弄清楚到底有多少。

里边还找不出来一个贪污的?找出来后杀掉,正好说明了崇祯皇帝说的是正确的。

毕竟原本应该是辽王却被改封为益王的朱术雅和楚王朱华奎可都是上了奏章给崇祯皇帝的,表示自己已经向当地的官府损了银子,但是这银子特么花哪儿去了不知道,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这是什么?这就是实锤啊,瞧瞧,藩王们捐的银子你们都敢贪,还有什么是你们不敢的?

对于崇祯皇帝的这种行为,大明的官老爷们只能说三个字,不要脸!

董仲舒弄出来的天人感应原来是这么玩的?城会玩啊!

然而不管大明的官老爷们再怎么佩服崇祯皇帝的厚脸皮也没有什么鸟用,该贪的照样贪,该出天灾的照样出,崇祯皇帝该掏的银子也一分不会少。

然后在辽东抢了一波弄来了几千万两银子的崇祯皇帝突然发现什么宪法不宪法的,还有什么军火一类的玩意都是扯蛋,战争才是来钱最快的路子。

至于说刘野猪把他爹跟他爷爷两代皇帝攒下的家底都败光的事儿,崇祯皇帝表示这是个意外。

毕竟刘野猪比自己要脸了一些,活该他败家。

要脸的都是傻逼。

然后崇祯皇帝就琢磨着怎么对外玩点儿战争好捞银子——毕竟现在自己手底下的正规军已经算是成形也,也比较硬扎,整个蓝星地球上面就找不出来第二个能跟自己比家底的存在。

至于说对外战争有的时候得找个理由,那还不是很简单的事儿——你们国家的野猪跑到大明来祸害了大明百姓的庄稼,大明有义务抓到这头野猪进行审判。

甚至于只要自己暗示一番,下面那些想要捞军功都快想疯了的家伙们还不明白该怎么做的话,那就直接换人好了。

崇祯皇帝越合计越觉得这事儿靠谱。

毕竟打仗肯定是要死人的是吧?死了人虽然要抚恤些银子,还要给家属些优待,可是地盘大了,能养活的人多了,而人又少了,这笔买卖其实合算。

等过上个十几二十年,新的一茬百姓又该成长起来了,到时候再带着他们来上这么一波,绝逼不亏本。

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

崇祯皇帝按照一拍脑袋就去干的想法直接就把这事儿安排给了张惟贤——打仗这种事儿该是五军都督府管的,不能总让崇祯皇帝一个人操心。

然后张惟贤跟五军都督府的大佬们觉得这事儿靠谱,但是先从哪里下手呢?

如果说起来,最好的选择应该是大明的各种宣慰司。

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

也就是说,宣慰司这玩意的级别界于省和州之间,主要掌管的就是军事,当然,也掌官民事。

跟最开始设立这玩意的金国时期不同,大明没有多少宣慰司,主要都是设立在小数民族聚居地。

也就是说,这玩意主要是高压性质的存在,属于拿着把刀子悬在小数民族的头上——老实点儿,老实点儿这刀子就不落下去,要不然的话,嘿嘿。

但是吧,这还要考虑到大明的普世价值。

跟后世的国外月亮比较圆不一样,此时的大明觉得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老子家里的月亮才是最圆的,别的都是渣渣——太阳和月亮都得围着大明转,大明之外皆蛮夷。

蛮夷是什么?半兽人是也,属于比蹲在树上吃果子的猴子能强点儿,比大明百姓可就差的多了。

至于那些宣慰司的小数民族,属于比汉人百姓差了那么一点儿,但是又比蛮子们强了许多的存在。

但是想想崇祯皇帝他老人家的尿性,五军都督府还是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虽然说宣慰司就在大明境内,想要玩把狠的把小数都给清理掉也方便,可是崇祯皇帝救灾的时候可没区分什么小数不小数的,收赋收税也是一样儿的处置,估计是当成自己家的百姓来看了。

既然宣慰司不成,那就得换个地方。

南边那几个也不行,现在还得指着人家买粮食,就算是要搞,也得等大明不缺粮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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