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出兵去跟东瀛人打仗的时候,大家伙都尝到了甜头,感觉打仗要比狩猎强得多……
反正也是屠杀,杀动物和杀人其实都也没什么区别。
区别就是出去打仗时砍下一个人头能得十两银子,而出去狩猎猎杀一张兽皮才不过几分银子而已。
既然人头比兽皮值钱,干嘛不去杀人呢?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当然也没有这么简单的,於吉人虽然很好斗但也绝对不会只为了抢点东西赚点银子就去跟人家打仗。
还得看总体利益。
首先说咱们跟燕云肯定是一伙儿的,就说是亲如兄弟那也不为过,兄弟要打仗,咱们当然不能袖手旁观。
其次说燕云是非常非常强大而且非常非常富裕的,你想他们连强大的东瀛人都给干败了,而且也曾干败过罗斯人,实力明明白白的,就算是瞎子都能瞧出来。
军事实力是明明白白,经济实力更是实实在在,就说这几年光是他们送给咱们的粮食和物资就足够咱们整个部落躺平吃用三年五年的了!
萧辰老大他就是财神爷啊他,论理说咱们都应该给人家建一所庙宇供起来……
罗斯呢?他们给过咱们一颗粮食,一块面包,一件衣服,一根毛儿没有?没有不是!
当初他们占据金沙的时候咱们部落遇到雪灾,去问他们借点米面都不肯,甚至都没让咱们进城,还特么的拿火枪吓唬咱们!
真特么的不是人,比东瀛鬼子都不是人!
当时在扶余城的东瀛鬼子虽然也没有借给我们东西,但人家至少也没有用大炮轰我们啊……
总之罗斯人跟东瀛人一样坏,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他们没有攻打过我们,但那也只是顾忌东瀛人和北疆人而已,否则只怕早就来了!
当年他们的战舰就成天在我们海边游曳……害的我们部落小孩子都不敢去海边捡贝壳了。
那么问题就简单了,燕云人在这儿大家伙能吃饱喝足还满嘴流油,若是罗斯人来了咱们就只能喝西北风了……别说满嘴流油,那得浑身流血!
说真的就算萧辰老大不去打他们,咱们都想要去搞他们一两下子呢,所以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跟着萧辰老大干就完了!
但是第二个议题就也产生争议了。
燕云和北疆要合并?那咱们作为北疆一部,是不是也得合并进去啊?
有人对此就也犹疑不定。
表示如果咱们跟他们合并的话,那於吉部落不就没了吗?如果不跟他们合并的话萧辰老大能放过咱们吗?只怕不等咱们一起干罗斯人,他老大就得先干咱们!
问题是真干不过他们啊……
多数人的态度极为坚定,表示我们於吉部落不会臣服任何人,萧辰老大也不行!
所以咱们打死也不能被他们给吞并了,用他们华夏人的话说,那就是宁可玉碎,不可瓦全!
吃了他们的,咱们吐出来,用了他们的,咱们还回去!
只要他们敢对咱们下手,咱们就跟他们拼了!
哪怕是整个部落全都因此消亡,也绝对不能屈服!
事关我们部落的尊严和自由,根本没得商量。
也有一两个老成的人却认为就算归属燕云其实也没什么的,人家整个北疆全都归顺了,咱们也应该认清形势随大溜儿才是。
用他们华夏人的话说,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好汉不吃眼前亏,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主要是覆巢之下,无有完卵啊!
总不可能北疆高居丽甚至包括将来的罗斯远东全都归了燕云,而只有咱们於吉是个例外吧?
若是前来覆巢的话,那咱们就真的是完蛋了……
既然大家伙意见不统一,那就举手表决吧,表决的结果是十个人坚决反对,一个人持中立态度,两个人赞成。
“那咱们就不跟他燕云合并!”辛吉儿道,“但吃了他们的,也不必吐出来,用了他们的,也不必还回去,因为咱们是帮他们打过仗的,这些东西都是咱们用血汗换回来的,另外他们借用了咱们的地盘,难道还能白用不成?”
说的就是已经竣工的军港码头,还有正在修建的龙鳞基地。
所以咱们不但吃他们的喝他们的,还得问他们要两笔银子,一笔银子是土地使用费,一笔银是保护费……大家伙商议一下看每年收多少银子合适?
不给?那咱们就把他们的码头和基地以及相关人员永远保护起来!
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吧?
没错,他们现在就算是攥在本王手心里的人质,两万多人质的分量已经够重了,足以令燕云方面不敢对咱们轻举妄动。
若他们敢轻举妄动的话,本王就将码头和基地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至于那些人质……杀一半以示威,留一半以威慑!
这样咱们就能一直掌握主动权了。
想要征服咱们於吉部落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当初东瀛人来了好几万,不一样被咱们全都杀了?燕云人来了咱们也照杀不误!
若是激恼了本王,现在就把他们全都杀了也不怎么!
大家伙本来听的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