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化一连等了很多天,都没有等到有人来攻打他。
他不由自得起来,“我说这群狗官,就是嘴上说说吧?他若真是爱民如子,早该打过来了,还等到现在?明天再布防最后一天,再不来,咱们就不管了!”
梁财小心翼翼地提议道:“老大,咱们可不能太过松懈,不然,真要被府兵摸到寨里,咱说不定会有损伤......”
鲁化本来就烦梁财贼眉鼠眼,软弱猥琐的这副样子,眼睛登时就瞪得跟铜铃一样,“老三,你说什么丧气话呢?以前咱们又不是没杀过那些府兵?都跟软脚虾一样,怕个鸟?”
梁财心里着急,只好找寨里的二把手姜威商量事情去了。
姜威呵呵笑道,“老大的实力,你还不知道吗?咱们两个都打不多他一个,他力气大,又有经验,自然比我们这些没真正没和府兵对过线的人有胆气些。早年,我也见过那些当兵的,能打的没几个,你放宽心好了。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咱们就派两个人守着就好了,不用太担心。”
梁财叹了口气,他是真不知道这两个大哥是怎么这样有自信可以比官府的人厉害的,他摇了摇头,这些天他一直在收拾细软。等收拾好细软,他就可以随时往山下逃命去。至于这两人,随他们去吧,他是不愿意跟着他们一起送死的。在这里,他早就呆腻了,虽然有吃有喝有女人,可是跟外边的还是不能比。乘乱逃走,当年他又不是没这样做过。
殊不知,姜威在梁财的身后冷冷地笑着,向身后的鲁化道:“大哥,我当初便告诉你,此人留不得,这就是个见风使舵的货,偏你抬举他!”
鲁化笑呵呵的,“当年这小子,从黑风寨向我投诚,我就知道这人不是个好的。只是,咱们毕竟收拢了他带来的手下,况且,他是个识文断字的,咱们少不得他。如今,三把手被府兵的人给杀了,士气不就被刺激上来了吗?”
姜威点头,“老大英明,他在寨中颇会收揽人心,只要他一死,说不准还会有人为他多杀几个府兵呢!不过您真不愿意找人巡逻了吗?
“巡逻?这群喽啰,寻个鸟逻,咱们主要依靠的,还是那些会用刀的。还有那些人质。”
“人质?管用吗?”
鲁化擦拭着他的刀,“那沈黎,你恐怕没有听说过。以前我截过一个商队,当时商队的人,进肥皂的货,就是从沈黎那里进的。小小年纪,就极讲仁义,从不做黑心买卖。这样的人,会不把人命放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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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哲穿着铠甲,一脸无语地看着沈黎也穿着差不多的铠甲,像模像样地飞身上马。
“你一个文官,做什么上阵杀敌的事?到时候见到血了,回去做噩梦可不好。”不是他瞧不起文官,至少斩杀匪徒这件事,确实不是文官该干的事。
沈黎抡起一根三十五斤重的□□,还用枪锋在半空中搅了个花样,看起来轻轻松松的,很趁手的样子。
陈一哲不说话了。
他对武器熟悉得很,知道沈黎手里的□□不算轻,出乎他的意料,没想到小白脸一般的沈大人,还有些武学基础,真是难得。
“按照你的方法,训练了士兵,没想到还真的有些用处。难怪陛下会派你来这里。”陈一哲一开始不满意沈黎插手军政府的事务,但是看到确实有效果,最终也没再说什么了。
再说,他剿匪成功后,便也不在幽州这个地界了。无论去哪里,只要离开幽州,他就还有升迁的可能性。但是一直呆在这里,他就只能止步不前。因此,他一直纵容着沈黎查看军费,插手军务。卖个好,他也可以坦然地离开这里。
留守的那些府兵,都是无法参加战局的,他们一来年纪大了,二来,身上有暗伤,去了只是拖后腿,但是不妨碍他们在看守知府衙门的时候,谈起这事。
“你说,咱们能赢吗?”
“要是赢了就好了,赢了咱们知府大人一定会给我们发酒喝。”
“你就知道喝酒,咱们知府也去剿匪了,假如受伤了可如何是好?”
听到这些议论,沈黎的那些下属们也不由得有些担心。
户房典史王江寒同司狱夏云逸道:“这么快就发兵剿匪了,会不会太仓促了些?”
兵房典史魏仪道:“这些天不是一直在练兵吗?况且陈将军平日也会练兵,想必应当没有什么问题吧?”
王江寒忍不住道:“若是真赢了,咱们户籍上空缺的人数,就有办法填上去了。”
因为政绩和户籍人数挂钩,因此历来都有官员喜欢虚报人数,下至县令,上至知府,都希望升职,或者通过考评。户籍是最容易造假的地方,但是也最不经查。
“这要赢了,民心,政绩就都来了!可要是输了,难免会让知府被误认为是庸官。更重要的是,若是这一场输了,匪徒们就更无所顾忌了,会将府兵当成纸老虎。而且,无论输赢,都会死人。咱们府兵,本就人数不多,死一个都是损失。”魏宜最不想看到有人被盖着白布抬回来,谁都是爹娘养的,活生生的一条命,虽说剿匪是职责所在,可这样牺牲,真的叫人心里难受。
他们幽州地界,以前打仗打怕了。而且许多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