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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2 / 2)

子里的黑狗,细犬两个兄弟,他们是沈黎三爷爷家里的两个孙子,小时候差点因为伤寒殒命,他们爷爷就给起了这种小名。村里有不少孩子都有这样的小名,沈黎庆幸地想,还好他们家不起小名。

他们看到沈黎满满当当的背篓,好奇地问道:“你都摘了些啥?这么多?”

沈黎不担心他们认出来这是什么,记忆中,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这里有人卖葛根,“就是些干柴,还有野果子,你们的背篓比我的大,一定摘了不少好东西吧!”

黑狗比细犬大一岁,还蛮机灵的,人也大方:“给,这是柿子树上的,还没熟,你多放几天就好了。”

沈黎也从背篓里拿出几个红刺果给他们吃,沈黎的心理年龄让沈黎将这两个堂哥当成了弟弟,对黑狗和细犬颇有些照顾的意思,黑狗和细犬也因为这个,对沈黎的印象比其他堂弟好些。

他们互相交流了哪些地方可以摘的野菜多之后,沈黎陪着他们在山脚下玩了一会捉迷藏,就带着背篓回去了。

余氏看到一向爱干净的沈黎将自己搞得脏兮兮的,反而高兴了。自从生病了以后,自家娃儿看起来懂事了许多,知道心疼大人了,还总是帮忙做活,都不像小孩子了,可见是吓着了,格外依恋父母。如今玩得满身灰尘,看起来活泼健康,余氏忍不住眼眶都红了些。她心里觉得,这个家分的好,如今家里单独垒了个简易烧饭的灶台,想吃点东西便随时自己弄,只要送些给二老就不会有人说什么。黎娃子吃了这些日子的蒸鸡蛋,看着脸色都好了许多,沈黎孝顺,吃啥都要给爹娘吃一些,叫沈来秋和余氏爱得不行。

“娃儿,你这身子骨才好些,就别这样往林子跑了,给娘瞧瞧你都摘了些啥?”

沈黎笑着叫娘亲给他擦擦身上的灰,将红刺果拿出来放在钵钵里,“娘,你洗洗就能吃了。”

然后将山菌和葛根拿出来,“娘,你看看这个葛根,我以前去庙会时,看到有人卖这个了,咱家也卖钱去,给娘买新衣裳。”

沈黎在心里补充道:他也想要新衣服,尤其是尚好的兽皮衣。他真的不想穿着芦苇柳絮以及还有没处理干净鸭毛填充进去的衣服了,不保暖,也不好看,皱巴巴的。

所以,第一桶金,必须在冬天之前获得,而且还要大发一笔,自家房子起好了,还得买家具,买家什,买过冬的粮食。他还想打一口井,如今他们家吃水都得去三里外挑水喝,冬天这么冷,他不想爹娘如此辛苦。而且冬天的井水也暖和些,不算冰手。夏天还能在井下冰些好吃的甜瓜,不知道这里有没有西瓜,有也能吃冰镇西瓜,简直美滋滋。

余氏对异想天开的儿子还算纵容,“好吧,难道你是想看庙会了?下次叫你爹带你去镇子上玩,等快过年了,就有庙会可以看了!”

本想发家致富无心玩耍的沈黎:......

好吧,以前只搞学术内容的咸鱼为了闲适的生活不得不想办法发家致富,结果娘亲却觉得自己只想看庙会,这简直是打击创业人士的自信心好嘛!

总之,沈黎只能用微笑掩饰自己的悲伤。

过了几天,正好家里的粮食吃完了,沈来秋农忙也告一段落,就带着沈黎去镇上。沈黎这些天一直背着村里的人去林子里挖葛根,挖了不少。这些葛根都挺重的,一根差不多有十斤重,有的甚至有二十斤。这些葛根年份不一,沈黎觉得,如果等几天叫爹去挖,说不定能找到年份更久的。他人小,只挖得动浅些的土壤。

沈来秋惯着他,虽然不相信这些长得丑不拉几的东西可以卖钱,却也依着他都带着去镇上。因为负重太多,还花了六文钱雇了驴车去,余氏有些心疼,可是她习惯听沈来秋的话,见沈来秋同意陪着儿子胡闹,便不多说什么,做了烧饼给他们带着,饿了路上吃。

沈黎好奇地看着官道两边的驿站,还有或低矮或俨然的屋舍,只是看的多了,也觉得没单调无聊起来。他趴在了沈来秋的怀里,慢慢睡熟了。

沈来秋看着儿子长长的睫毛,不禁笑了。男娃睫毛这么长,眼睛又大又亮,真是长得比村里最俊的小姑娘还俊,可见以后娶媳妇不能在村子里找。

作者有话要说:改了下文案,希望这次可以写长一点。零预收开文,希望可以拥有好多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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