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儿子之后,余母成为这个家里的顶梁柱,不但得不停地打零工来养活儿子,还得养活把自己害了一辈子的仇人。
不但如此,还时时遭到家暴,简直是生不如死。
十年间,苦难的生活,把一个漂亮的妇人生生地磨成了垂垂老妪。
整件事,就是这样,余母彻底向自己的仇人妥协了。
她好像行尸走肉一般,麻木地生活着,而女儿的电话却成了她唯一的念想。
很多次,她都想主动给女儿打电话,可是,每一次都没有勇气去拨通。
讲完故事之后,余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泪水流得太多,眼睛赤红一片,但脸上却带着笑容。
“看到你健健康康的,妈妈真的好开心,在有生之年,能再见你一面,妈妈的心里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那孩子,那孩子,我做不到伸手掐死他,毕竟他也是我的孩子。
为了那孩子,我苟延残喘地活着,一直和仇人生活在一起。
你一定厌恶极了你妈妈吧!
可是,我一个女人,一个什么本事都没有的女人,还能怎么样?
不过,我只要把那孩子养到十八岁,就可以去死了。
算算时间,还有八年,真是好漫长啊!”
余母那枯槁的面容,萦绕着一丝悲凉,好像已经活够了,早就想死了,但为了孩子,只有活着。
“你爸爸他肯定不会原谅我的,他肯定也会厌恶极了我,在九泉之下的他肯定已经恨极了我。”说到伤心处,余母再次扑到了破床上,抽泣起来。
看着无助哭泣的女人,白晨无话可说,因为自己不是正真的余婉彩,无法像真正的女儿那样,去一声声地质问她。
毕竟眼前的女人,好像已经失去了生的意志,说急了,说不定她真会寻短见。
余婉彩对于自己的母亲,是有念想的,作为她的被委托者,得时时以她的立场来考虑。
再看着地上倒着的恶心人渣时,白晨甚至有杀了他的冲动。
但是,死好像太便宜他了,只有让人求生不得,救死不能,方能解原主的心头之恨。
但某些事,只能悄悄咪咪地干。
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对于委托者母亲,白晨有一万个不喜欢。
是她的软弱和愚昧,害了原主的父亲,是她的懦弱,害了自己的女儿,是她的无能毁灭了她自己。
余家的悲剧,她自己要负绝大部分责任。
如果她第一次被侮辱这后,就选择报警,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但她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为了所谓的面子,而选择了姑息罪犯,息事宁人。
这事,大大助长的恶魔的邪恶念头。
后来的事,越来越一发无法收拾,终于走向了毁灭的边沿。
余父也有处理不当的地方,他居然也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而是选择私自去警告。
话说,你一个文弱书生,打得过人家五大三粗的流氓吗?
再者,自己的老婆被人侮辱了,只是警告一下就算了吗?
可能,他骨子里的面子思想也在作祟吧!
他没有选择报警,不但是为了妻子的面子,也是为了他自己的面子。
他作为一个被教育得太好的人民教师,做不到像某些血性的男人那样,杀了欺辱自己妻子的恶棍,也做不到把自己妻子的遭遇剖露于世人面前。
就这样纠结着,纠结着,就铸成了大错。
显得太过懦弱了。
总的来说,委托者的父母都有错,他们以不想自己的女儿背负精神枷锁为由,不停地妥协,再妥协,何尝不是一种自私的表现呢?
这些年来,背井离乡的余婉彩,无时无刻不在回忆着曾经的每好岁月,再回忆着天崩地裂般的毁灭。
她心里的精神枷锁,比之知道真象之后的痛苦,肯定要强上好多倍吧。
这起事件的发展轨迹,听起来好像不可思议,但好像又是一种社会现象。
就算是科技社会,说的是男女平等,但女人依然还是处于弱势。
被侵犯的女人们,为了自己的面子,害怕别人的有色眼镜,她们往往都会选择默默地吞下苦果。
而这样一来,更加助长了那些恶棍的龌蹉行为,使他们更加是无忌惮,更加恣行无忌。
对付那种毫无道德底线的恶棍,如果没有足够的武力,就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把他们送进监狱。
而不是为了面子,怕被人说道,而选择息事宁人。
可惜,大道理很多人都懂,但真正自己面对时,才会知道,要把自己的污点,暴露于人前,是多么难以决策。
委托者的父母,就是就种典型事件的受害者。
人无完人,自己无法去批判,别人的行为处事,只是为余家本来的幸福之家,最后变得支离破碎,而感到惋惜而已。
了解完前因后果之后,白晨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再也没有回头看余母一眼。
今后的余婉彩,还要不要回来尽孝道,那是她的事。
但自己没打算孝顺她。
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原主的妈妈只要稍微坚强一些,也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