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浩之靠在溪春阁喝茶,廖成辉姗姗来迟。
“出门的时候有点事。”成了亲之后,廖成辉的肚子鼓起,脸也圆了不少,颌下蓄着长须,哪儿还有当年青涩书生的模样?
“你这生活还真是不错。”秦浩之笑道。
“哪儿比得上你逍遥自在,在外游历,画技应当更为精益了。”廖成辉说道。
“有些所得,更为精益说不上。”秦浩之说道。
“谦逊了。”
两人说了一会儿闲话,就说到了秦浩之娶妻的问题上来了。
秦浩之摇摇头,“我还不急,再找的总要寻个称心如意的才是。”
“这倒也是。”廖成辉说道,“你有才华,再娶的继室也要是饱读诗书之人。”
秦浩之笑而不语。
原本娶妻要娶得是贤德,而这几年,就有了变化。娶妻从贤德为第一位成了才德为第一位。
这样的转变要从十年前清平侯娶妻开始说起。
清平侯娶了户部尚书的嫡长女宋氏,婚后仍然不会拘着宋玲珑,屡屡有佳作传出。在新帝登位的时候,宋氏曾谱一曲,引得百鸟来朝,甚是壮观。还有承谨的诗词,让人觉得这天下的钟灵毓秀都到了宋氏那里。
新帝之后,在清平侯的提议下开了海禁,清平侯也有原本的闲散王爷摇身一变,入了理藩部。番邦之人来朝,刚开始语言不通,后来,宋氏编纂了番邦语言的词典,还有民俗簿子,帮助了双方了解相互的风俗。
宋氏还资助设立了女医院,让清贫的女子多了一条路,而且也因为女医的成长,让婴儿的夭折减少了不少,挽救了不少女子的生命。
许多闺阁的女儿家,心中敬佩的第一人就是宋氏。
宋氏与清平侯的感情也是让人称道的。
清平侯无妾,甚至可以说是宠妻狂魔。侯夫人宋氏的头面永远是款式最新最好的,一粒粒圆润的珍珠,鲜红的像是鸽子血的宝石,晶莹剔透的萤石,每次带出来,都会让京都里贵夫人的喜好风向换一圈。更遑论宋氏的衣衫了,她的用度在清平侯的能力范围内都是最好的。
两人每年都会外出行走,遇到了好风景更是会合奏,误入的人见着了,还以为见着了一对神仙眷侣。
男子俊秀,女子柔美,于风中奏琴,顾盼之间说不出的默契,可不让人以为见着了神仙?
正是因为宋氏和清平侯,从京都开始,慢慢转变了观念,男子想找个如同宋氏一般的才女,女子愿意做个如同宋氏这般的女子,有如同清平侯一样的郎君。
女子无才是缺德这一观念深入人心。
这风气自上而下,慢慢寻常的百姓也愿意找个识字读书的妻子。同时也发现,女子读书的好处不仅是让后院安宁,就连孩子也要比无才之人抚育的要聪慧的多。
“你看,这楼下是不是侯爷和侯夫人?”廖成辉忽然说道。
秦浩之看着楼下,清平侯从马车下来,伸手扶着女子下马车,他忽然就想到了很多年前,有一个少年自马上翻身而下,扶着自己的小厮下了马,想到了那里,忍不住微微一笑。
***
从马车里下来的确实是苏玲珑,生了孩子,风姿依然清艳,发间是银嵌蓝色宝石,流苏缀在耳畔。
站稳之后看着赵煜,微微一笑,“哪儿用这么小心。”
“小心总是好的。”赵煜说道。
宋玲珑如今又有身子,一切都是小心为上。
赵煜握着苏玲珑的手,两人坐在雅间之中,赵煜打发了人去买对街的八宝糕,然后亲手给妻子斟了茶水。
“现在要比过去热闹了不少。”苏玲珑说道,“以前对面是家书肆,现在成了医馆了。对了,说了书肆,我有个想法……”
开海禁其实不是清平侯的提议,而是宋玲珑的,当时宋斐还是户部尚书,只觉得国运昌隆,管理好如今的一亩三分地就好。
苏玲珑看出了新帝的进取之心,加上让人打探了海外之事,就让丈夫想办法开了海禁。
随着新帝登基,朝中渐渐分成了两派,一边是保守党,一边是改革党,想让宋斐不好过,苏玲珑就想办法削他的权,等到了后面宋斐黯然离开,她也真心想要做些事。
和赵煜在外行走,见着百姓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也触动了她的心底事。如果当年她所在的国家也如同这里一样,又岂会把她送出去?
“你还是少些操心。”赵煜说道,“孩子为重。”
“我的身子好,不打紧的。”苏玲珑说道。
赵煜不想让妻子忧思过重,就说起了宋玉辰的事。
刚开始他对这位小叔子是尊重的,没多久就知道了本应该和妻子一条心的宋玉辰其实更偏向的是宋清璇。
身为护妻狂魔,赵煜就让宋玉辰去了江南。
宋玉辰自诩为大丈夫,想要做出一番事业,但是在诸事都有章程的江南官场,他一个地道的京都人士,怎么能展开拳脚?加上宋玉辰也并不是聪慧之人,成了他少年最瞧不起的平庸之辈。如今留在江南娶了妻,人也没有了奋斗的意志,“这一次任满,他要换个位置了。”
“去哪儿?”
“换个差不多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