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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一章 不敢违(2 / 3)

四皇子其实很想问的是这个,但他总算被皇帝狠狠敲打了一次,在奉先殿里跪的两条腿都快不属于自己了,因此这会儿非常聪明地改换了一个问题方式,还把婢女两个字给加上了。

然后,那位礼曹参议的回答就让他顿时瞠目结舌。

“此次送来的十名婢女绝非贱民出身,父祖也曾经是两班,只因得罪而被贬为官婢。她们礼仪娴熟,大明官话都说得很好,所以才能入选。至于那些火者,也都是父祖见罪之人,幼年阉割,而后调教礼仪,大明文字也能粗通。”

阉割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如今的四皇子那还是懂的。但正因为懂,此时此刻他只觉得头皮发麻。就因为长辈获罪,儿子就要遭受宫刑,女儿就要沦为官婢?

父皇对他说过,当初太祖皇帝曾经颁布律法,官员见罪,大逆谋叛之类的,该族诛就族诛,该流放就流放,但绝对不许籍没良人为奴。而无论贪腐还是其他,除非妻儿跟着贪腐,否则只罪一人,抄没家产即可。

诸如前朝乃至于某些朝代那些皇帝似的,因为一己之私就将官宦乃至于寻常犯人的子女阉割为奴,乃至于没为宫婢的,不过是泄一己之私愤,坏律法之严明。

辽代常有宫变乃至于动乱,就是因为常把犯官乃至儿女没入亲帐为奴,将仇者置于身侧,岂不是祸乱根源?

当然,皇帝是太祖皇帝的疯狂崇拜者,而四皇子却还从张寿那儿听说过对自家那位老祖宗理念的另一种解释——非谋逆谋叛大罪,非不战而逃,战败而降,引敌入寇等极恶大罪,不株连家人,这是律法的进步。如果非大罪就要株连家人,这是开历史倒车。

他还记得张寿说,汉时有动不动就族诛这个大杀器摆着,杀了一个人不解恨,那么整族诛灭就完了,天子犯不着把那些心存怨念的人留着为奴,觉得这么做不够利落。

就连遭受腐刑后写了《史记》的司马迁,据说都在武帝末年被秘密处死,何况他人?

而到了唐时,所谓重臣动辄得罪,处死之外,宫廷受杖而后流放的也比比皆是,但也常有阖家籍没为奴的,比如大名鼎鼎的上官婉儿,就是一朝从相门女沦落为宫中奴婢。

直到宋时,优待士大夫,流放贬死的多,子孙累及不能出仕的也不少,而武将的待遇则是相对要严酷很多,但也少见沦为奴婢之事。

只有辽金元这种夷人的朝廷,方才有这种动辄将官宦以及良家子贬为奴婢的恶习。

张寿没有对四皇子说的是,历史上那最后两个王朝。明朝先是开历史倒车,把殉葬这种极其残酷的制度从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给重新拎了出来,直到英宗时期才废除,然后,一代代皇帝不但常因小事处死官员,甚至还累及家属籍没为奴。

朱棣不提,被明代大臣热烈称颂为仁宣之治的朱瞻基,就曾经因为旧日老师告过状,做出过杀了老师,然后把老师叔父和族弟一家也给抄了,把人家幼子阉割为火者这种事。

而到了清朝,那就更加变本加厉了,不但是汉官汉人动不动就与披甲人为奴,就是满人自己,那也是昔日金枝玉叶,一朝落魄为奴,满天下的主子奴才,那风气真是闻之恶臭。

可即便只是张寿说的那些,也足以让四皇子非常反感这样的做法。他此时眉头紧紧皱起,哪怕知道这是别国的习俗,高丽只是大明藩属,高丽人也不是大明子民,他仍然没好气地冷笑道:“获罪的犯官之后就拿来为奴,高丽还真是好风气。”

礼曹参议哪会想到四皇子竟然对此不满,愣了一愣后就连忙解释道:“四皇子殿下是怕这些人心存怨念,不服管束?那绝对不可能,他们都是自幼便没官为奴的,并没有经历过家族鼎盛的时光,所以早就能接受自己的身份,而且从小也学习各种……”

没等他把话说完,朱二就不得不再次咳嗽了一声。他不像三皇子和四皇子那样从小受到皇帝某些熏陶,又因为张寿这个老师,而养成了某种洁癖,所以他觉得高丽贡女这件事还可以商榷商榷,但送来几个婢女和火者这种小事……那就不用计较了!

所以,哪怕知道今天是四皇子为主,他依旧不得不开口岔开话题道:“既然知道此次高丽贡女之事是有人从中作祟,那么,依照正使你的意思,此事应当怎么办?”

在国内朝中也算是有那么一点话语权的礼曹参议,此时却是汗如雨下。历来高丽贡女,父祖官职都不是特别高,正三品堂上官之女,那往往是后宫王后乃至于宗室正妻的不二人选,再加上还要在各家当中联姻,所以也就是在堂下官甚至更低品级的官宦中选。

反正只要漂亮就够了,隔着这么远,天朝的皇帝哪里会在乎贡女的父祖是什么官职?

但这一次,因为行人司的旨意上写明了要三品以上堂上官家中所出嫡女,所以这些女孩子不得不被紧急选出来,而在离京之前,那更是哭哭啼啼,凄凄惨惨戚戚。然而,真的要把她们就这么送回去,那简直会更加悲惨!

谁会要被大明天朝退回去的女子?或者更准确地说,谁敢要?而这样本该作为联姻乃至于王后人选的千金却落得这样的境地,他们的家族势必要找人出气,到时候他这个礼曹参议岂不是千夫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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