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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1 / 4)

自从第五大队出了知青逃跑的事情以后,家里凡是跟知青结亲的都把自家的女婿儿媳妇看的紧紧的,就连向来爱到处炫耀自家女婿的王贵祥一家也安分了不少,大半身心放在了齐弘阳身上,就怕他也做出这种事。

可是大学生开学的日子千推万推还是到了,王贵祥夫妇给王玉兰和齐弘阳打包好了行李,一路依依不舍的送到车站。

“弘阳,玉兰,你们可记得要时常写信回来啊。”

刘艳抱着孩子,不知第几次叮嘱道,她故意要求王玉兰跟着一起去学校就是为了长个心眼,万一齐弘阳有个什么不想回来的念头,王玉兰也能早早察觉到,他们也就不至于被打个措手不及。

齐弘阳眼里飞快闪过一丝不耐和厌恶,面上仍然一派和煦,

“知道了,爸,妈。”

于是带着瑟瑟缩缩的王玉兰登上了前往横城的汽车。

不过这些对于苏家六口人来说,都没有掀起什么波澜。

这日中午,温向平和苏承祖上完工回来,一进门就看见家里人已经都在桌边坐好了。

看见丈婿二人回来,苏玉秀连忙起身,

“既然都回来了,那我就去下面。”

恩?

温向平惊诧了,平时家里中午这会儿饭早做好了等着他们回来一起吃,今天怎么这会儿才要下面?

难不成今天有什么大事?

苏玉秀手脚麻利的很,不一会儿就和李红枝端出来一大盆的饸烙面放在桌子中央。

“今天是什么日子么?”

温向平悄悄问坐在他身边的妻子。

苏玉秀看了他一眼,

“今天是朝阳生日,所以给做顿丰盛的,给孩子过个生日。”

甜宝在一边应和着,

“哥哥、生日!”

温向平面色一僵,这么重要的事情他居然不知道!连家里最小的妹妹都记着呢!随即心里涌起一股羞惭――

他真不是个好爸爸!

苏玉秀倒没多诧异,原来的温向平只记得让他们给他过生日,从来不会去记两个孩子的生日的。

却没看见温朝阳失望的眼神。

作为一家之主的苏承祖坐在上首,发了话,

“行了,都吃饭吧,今□□阳生日,看你姥姥和你妈做了一桌子你爱吃的,快吃吧。”

桌上还有两碟金黄色的蒸米,一盘酱色的烧土豆,一盘清清沥沥的凉拌土豆丝,一盆凉拌豆角,一碗蒸茄子。

苏玉秀给温朝阳舀了一碗饸烙面放到他面前,

“朝阳又长大一岁了,要成为一个小男子汉了,多吃点,长的壮壮的高高的。”

温向平也讨好的夹了一筷子土豆丝在儿子碗里,

“朝阳吃,饿了吧。”

温朝阳抿了抿嘴,一本正经的谢了桌上的每一个大人,连小甜宝也得到了一句“以后好好保护你”的承诺,这才夹起一筷子面大快朵颐起来,只不过,却把温向平夹的土豆丝拨到了碗的边缘。

温向平看见很是自责,连苏玉秀亲手做的饸烙面也吃不香。

饸烙面是半根筷子粗细的杂粮面条下清水煮熟,出锅时浇一勺煮好的卤汤。卤汤是苏玉秀熬了一个上午的,茶褐色的汤汁浓稠如锦缎,其上浮着青翠的韭菜和嫩白的豆腐丁,偏黄的面条如金龙卧于其间,袅袅白雾萦绕而起,带出卤汁的香气。

饸烙面的调料加的很简单,只有盐和胡椒粉,再在出锅的时候滴几滴醋,但配上韭菜独特的清香和豆腐的清沥和爽滑口感,吃起来是独有的并城风味。

至于蒸米,选用的是黄色的小米,过了水以后放一点点的饴糖架在笼屉上头蒸,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操作,时间、热度、水分会将糖和小米本身带有的粘性催化到最大限度,一出锅,小米自带的清香就会夹杂在缭绕的白雾中弥漫开来。

夹一筷子起来,粘稠的米会极不情愿的拖在盘中的米上,很难一筷子就能把它夹断,必须在盘子的边缘划两下割断米与米之间的黏连,或者用筷子在空中绕几个圈圈再拉长才能夹下来。

一顿饭下来,温朝阳吃的大快朵颐,最后连碗边的土豆丝也嚼了下肚,一家人也吃的香喷喷,唯有温向平食不知味。

等到下午要去上工的时候,温向平在上衣的内兜里叠了一张稿纸,又放了一根铅笔和一块橡皮,这才跟着苏承祖去了粮仓。

粮仓自从在暴雨中毁于一旦后,赵建国就重新购买了材料,将之前的都弃之不用,等着红薯秧子下完了以后,就分了一部分村民来修补粮仓,苏承祖丈婿正是被分到了这里。

活计已经接近尾声,还差一个仓顶没有上,前来监督的赵爱党让一批人来来往往运送茅草和瓦片,剩下的人在原地修补粮仓,而温向平恰好是运东西的人之一。

一个下午,温向平都神思不属,嘴巴里念念叨叨的,时不时哼两下,甚至有时还要从兜里掏出纸笔赶紧把想法记录下来。

好在运茅草这个活儿就是最简单的体力劳动,半点脑筋也不需要,也算是便(biàn)宜了温向平。

而等到休息的时候,别人都坐在一边侃大山侃的唾沫横飞,他却一个人坐在一边在纸上写写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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