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有准备的内院佐理大臣吕宫大人答应一声,不慌不忙地从袖子里掏出几份折子,朗声念到,“……高要县有种旧习,凡县官公私用度都由里长负担,每一季约需银四百馀两。臣上任后革除旧习,蔬米等物自己花钱购买,并写文勒石让公众监督……。”
“……广东总督王国光大人率师驻在高要,下令征集民夫。一些官吏怕民夫逃亡,便将抓来的民夫关押在官廨内。除夕之夜,臣特将民夫迁到廊庑,并设肴馔招待,使民夫大受感动,部堂大人大度能容,对臣的作为大力称赞……。”
…………
大殿里头一时间雅雀无声。
在端坐京官位置上的他们的眼里,里长对县令的孝敬或者官吏管制民夫的事儿,甚至“有些兵丁在向老百姓征收东西时,出语不逊,臣就下令把态度蛮横的兵丁鞭笞一顿……”都是小事儿,无须在意某方面来说还是顺理成章的小事儿。
杨雍建的上任官员接受了这些孝敬犯了这些小错儿也没什么,只要他在任上没有贪污,没有渎职,没有懒政,那就应该是中等以上的政绩。
可是各级官员借口“进贡”对端砚的索派不断,迫使百姓不顾生死经常采砚,采砚困难导致百姓死伤惨重……。虽然这也是一个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惯例,可是皇上是肯定不会容许的。
“臣等有罪。”
小顺治听着他们异口同声的“认罪”,声音一冷,“诸位说说你们都有什么罪?”
没人敢接口。
“一心为公做事,由于受各种条件环境的限制难免有失误甚至错误称为公罪;以公谋私,以权谋私,营私为奸,虽然有时事情看似危害比较小,但也绝不能姑息养奸的故意犯错或犯罪是为私罪。”
“公罪从宽、私罪从严。这些年朝廷一直鼓励努力工作并勇于做事的官员,对于他们在公事上犯的错误尽可能地宽容保护,严格打击私罪。可是朕也不知道诸位该是‘公罪’还是‘私罪’?类似高要县的情况应该还有,打着朕的名义危害百姓中饱私囊……”
越说小顺治越是真火上升,声音越来越低沉。昨天下午他看到这份密折的时候真的是震惊和愤怒。各地方都有不同的名贵物事,远居京城的人都想要,他很明白也很理解,虽然他自己克制自己不让地方纳贡却并没有阻止他们去享用。
可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什么该拿什么不该拿只要是人都知道的道理,这些饱读圣贤书的大人们却是堂而皇之的不管不顾,理直气壮地索取,只是因为他们有这个权利?只是因为无人监管?
大殿里还是没有人出声,不管自己有没有和高要县开过口伸过手,都不敢在这个时候继续触怒皇上--作为天子近臣,坐堂高官,哪个没有接受一些不应该拿的“孝敬”?
小顺治看着他们这幅鹌鹑的样子,心里一直以来的犹豫有了决定。
“一年一考,三考为满,考满为算。每年、每隔三年各州知府、布政司、巡抚、巡按……逐级考核,选贤任能、赏善罚恶、奖勤罚懒、改善吏治本是为大善之举,朕一直想要信任你们,信任你们递上来的文书报总……。”
“即日起,将兵部等六部给事中从各部分出来,成立台谏院,对各项国策的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提建议,传民声。督察院细分为两部,一部督察院主管大清官员刑律案件,大清官员的不法之事,一部监察院主管大清官员的官风官声,个人操守。”
作者有话要说: 清朝的巡按就是御史中丞。高要,肇庆那一带。
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清朝沿袭明朝制度。
给事中,六大部各部的监督人员,有点儿那啥的味道哈,一个部,专门负责监督人。后来雍正给直接划到督察院。光绪年间直接取消六科给事中,直接设立给事中直属于皇帝。
杨雍建 大清第一谏官。清朝时期特殊,满汉两个官员,所以有了大学士,也就是中堂大人协调。巡按是中丞,总督是部堂,太子太保之类的官员是宫保,就是宫保鸡丁的宫保哈。一位太子太保发明的菜。
正式场合,下级官参见上级官时,州、县官员一般被老百姓称为大老爷,也就是青天大老爷的来历。一般府、道以上的官员被尊称为大人。下级官参见上级官,都要自称卑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