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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第二个言情世界(1 / 3)

这个春节, 除了林思珈和宋致远的订婚外, 林家还发生了件大事,林成山过完年就要去广州打拼了。

没错,林父和张桂芬同意了他的决定。不同意也没办法,林成山已经二十好几的小伙子,娶了媳妇, 又搬去了外面住, 相当于自己成家立业,他铁了心要做什么, 父母也只能尽力劝说, 实在不行也只能随他去了。

好歹林成山还知道以理服人,而不是一味的坚持让家人妥协,他那天宋致远来家里替他说好话, 宋致远虽然没旗帜鲜明的站他这头, 却也耐心的跟林父他们分析了外面的形势和国家政策。

宋致远是大学生, 又是大领导, 当上厂里一把手后, 连市/委书记都抽空见他谈话,林父他们不放心林成山,未来女婿的话却能听得进去,主要是年底的那两个月,从广州运回来的那些收音机简直是暴利, 林成山是进货价乘以二卖出去的。

一台收音机接近一百的利润, 刨除他们去广州的花销和路费, 净赚八十左右,于是就那两个月里,林成山赚了好几万,比抢银行还赚钱了。

林父他们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是会算账,这两个月林成山赚得比过去近一年的钱还多,都是因为去广州进了紧俏货,如果他直接去广州打拼,是不是赚得更多?

这么一算,林家人对于这事就不再抵触了,加上歇业在家的林成山旧事重提,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林父干脆同意了,只是让林成山想法子把家里安顿好。

林成山计划已久,早就有了打算,街心的店他不想关,那里生意好、顾客还稳定,就算不卖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大嫂做的衣服,妹妹她们做的首饰,再让他省会的兄弟偶尔进点稀罕货过来,每个月少说也能赚个几百块。这么赚钱的生意林成山舍不得放弃,而且他有信心,广州的好东西比他们省会还多,他偶尔托列车员捎点货回家,说不定家里的生意还要更上一层楼呢。

不止林成山舍不得,林家其他人都舍不得街心的店,在这个工人工资才几十块的年代,他们坚持只要店里有盈利、不亏钱,不管赚多赚少都要干下去。只是他一走,店里就要换老板了。

按照林成山说的,以后店里只卖衣服和首饰,那最好就是刘小红当老板娘,她可以一边看店一边做衣服,忙不过来还可以招两个徒弟给自己打下手,再花钱请个卖衣服的小妹就更方便了,去火车站接货什么的就由林父负责。

林父和张桂芬都觉得刘小红当老板娘更好,只是这么安排的前提,是朱玉梅愿意陪林成山去广州闯荡,否则的话,她接过林成山的担子天经地义,刘小红则继续窝在家里做衣服拿分红。

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可林父和张桂芬还是更放心刘小红上位,有他们盯着,老大媳妇至少不敢克扣利润,店里赚多少钱,老大和老二家该怎么分,都相对公平;而老二媳妇就不一样了,她那么精明能算,店里赚的钱她起码得藏一半进自己口袋,她要是为了老二藏私倒也没关系,就怕她把钱全拿回娘家,再把娘家兄弟又招到店里来,林父他们看重这个店还有一个原因,要是老二在广州失败了,回家还能继续做小生意,可这家店要是落到朱家人手里,再想拿回来就没那么容易,涉及到金钱,朱家恐怕不会顾忌他们家有个当厂长的女婿,毕竟致远不是钢铁厂的厂长,管不到老朱家头上。

为了以防万一,林父和张桂芬主张林成山带朱玉梅一起去广州。

林成山倒是无所谓,父母还年轻,大哥和小妹都在家,自己又没有儿女要照顾,带上媳妇一起去打拼也没人能说他不孝顺,就是媳妇掐尖要强的性格,尽管这半年她变了一些,可他依然对夫妻同心这件事没什么兴趣,内心也就没有很欢迎媳妇跟他走。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刚好朱玉梅也没有很想跟林成山去广州,她毕竟不是以夫为天的女人,做什么决定会更多的考虑自己,大城市赚钱要是那么容易,岂不人人都发财了?与其跟着大山去吃苦受累,还不如留在家里当老板娘,大山一走店就归她管了,每天坐着数钱,多舒坦!

朱玉梅和林父他们各持己见,关于最后的安排,就迟迟没能有统一的答案。

父母他们有多为这事头疼,没心没肺的林思珈却完全不关心,直到走完亲戚,二哥正式宣布他元宵节后去广州的计划,林思珈才喜滋滋的把存折交给他。

年前店里收工后,林成山开始给家里分红,因为数额太大,不能把现金搬回家分,林成山就选择了用存折,林思珈分到整整两万块,比父母和大哥都多,因为她去年给二哥的“投资”就比他们多,加上无偿贡献了那么多爆款服饰,大老板小本本上都记着,她是当之无愧的第二大股东。

这一点,林家其他人都没有异议。

大家都沉浸在发财的兴奋中,这个年代万元户简直是大富豪,一夜暴富的节奏啊!

林思珈居然愿意把存折原封不动的交给林成山,无疑让其他人感到不解,尤其是朱玉梅,她不是股东,所以不知道他们都分到了多少钱,但她猜测五千一万应该是有的。

朱玉梅觉得,她要是能分到这么一笔巨款,绝对全部都存银行,每个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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