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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分地(1 / 2)

027.

严格来说部队分地并不是把地分给军人家属们, 而是把地的使用权给他们,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部队没有产权, 但是有处理权,而且还不需要像农村那样交公粮, 主要是因为这地是三年困难时期时候开垦的,是为了度过饥荒,面积比起农村的地, 确实不大, 而刚开垦出来的地又比较贫瘠, 灾年的时候对部队来说也只是添补一二, 不至于饿死。

但是即使是这点儿地, 对人们来说还是格外重要的,早先拥有的家属不乐意把这块吃到口的肉让出去,不管是城里的军嫂还是农村的军嫂, 大家都刚经历过那三年,经历过‘瓜菜代’的日子,最困难时候供应粮都差点领不到,差不多靠地里出产的作物还有这些山头河流过活,现在才是六二年, 旱情已经解除, 但是挨过饿的人都有了囤粮的习惯,巴不得自己家里多点粮食呢,哪里舍得把地让出去?

后来的那些部队家属们也是这么想的啊, 全国又不是只有他们经历过那三年,他们也经历过,有的当初没机会随军,在乡下在城里日子更不好过呢,又不像部队那样能有地种粮食多少有点填补,还有部队都是壮劳力,山头这么大,怎么也能找点吃的,哪里像他们在乡下上有老下有小拖家带口十几二十口人凑在一块,在城里连个山头找吃的都没。现在部队有地,他们来随军的也该分一份,谁还不是址城军区的,可没有搞特殊化的道理。

于是两方便吵起来,主要争吵战斗力还是军嫂们,部队里的兵是不能这么吵的,纪律严格,原先的部队又被打散分到各个师里,原先的领导也是调走,这样一来即使有那心思的也成不了大气候,方便管理。而军嫂们不比军人受过训练,自然没那么好管理,双方很是吵了一段时间,到现在,事情终于要有个结果。

很明显,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地是会重新分配的,只是怎么分,原先家属和后来家属是谁得益多,这才是大家的关注点。

而最后,领导们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让大家伙完成了对地的分配。不管是原先家属还是后来家属,分的地都一样多,不论级别如何,大家一视同仁。

反对?不可能的,上次打压水井大家不是都同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原则吗?他们可是在大会上像军嫂们确认过的,都同意的(不吭声的视为默认),不是独断专行决定的,而是得到群众认可的。

打压水井跟分地的事情不能混为一谈?为什么不能?压水井和地不都是公家的,上次大多数人要打水压井公家同意了,现在给大家实行的分地政策也是大多数人同意的,两者有什么不一样?还是你思想有问题,把那地据为己有啦?这可是社会主义社会,土地都是公家的,私人可没权利指手画脚!

要上报要举报?成啊,反正这是第一是通过大家开会表决的,是大多数人做的选择,不是部队哪些领导以权谋私,第二公布这个决策的领导也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土地是不分级别分给大家种的,要是闹出去上头追究下来,那就全部收上去,大家都不要种了呗。

比起一分地都没有,不满的少部分人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但是心里却多少有些嘀咕,早知道当初打压水井的时候大家不要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做决定好了,还不如不要打呢,宁愿多走一点远路辛苦点去担水也不想把地分出去,她们当时还那么高兴以为打了胜仗,谁知道被坑了,那些个政委什么的真的很讨厌!挖坑给人跳她们当初跳进去还不知道!还高兴得很!

又免不了有些责怪起江舒瑶跟赵月如了,要不是她们两个弄什么水压井没准也不会有这事了。

不高兴,太不高兴了。

当然不高兴的也只是这少数,更多的军嫂还是很高兴的,毕竟她们是从无到有,几分地都值得开心啦。

而部队领导也不是真把原先部队家属坑的这么彻底,等把地收起来丈量好再分下去,又给了原先的家属们一些甜头,允许他们先挑自家的自留地,并且今年属于部队地里产出的粮食原先部队每家分十斤稻谷五十斤番薯做为补贴。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是打了一巴掌又给一甜枣,还是在大家生气不忿值值最高峰过去后,心态从不想接受转变为死心认命之际给的甜枣,一下子就有那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也不认为领导们可恶了不公了,反倒觉得他们还是记得他们这些开垦之功臣,照顾他们的,心里都像是被热水泡过一样热乎乎的,对重整改编的部队都有了认同感和归属感。

而后来那些没得到这种待遇的心里也不会不满觉得不公,本来嘛今年这一季地里的粮食都是原先部队种的,分给他们一点真没什么,反正到过年的时候部队还会拿出一些粮食来给大家包饺子吃,没干活却有饺子吃,不错啦。

至于先挑地后挑地,那有什么区别?大家的地都是一样多,那些军嫂们再挑也只是能挑出一小部分而已,剩下的还大有地可以挑选,哦不,是分配,抓阄就公平啦,领导也不管,大手一挥让军嫂们组织弄,反正这分出去的地都是给军嫂们种的,跟农村自留地差不多,男人们假期很少,要训练,平时也是没空种菜,她们军嫂们商量好就成。那这样一来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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