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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昆兴是一个小偷,平时什么东西都偷,多次进局子,放出来后仍不改,他平生立志靠偷为生,不劳而获,多舒服。
但他两天没得手了,这两天的运气真是霉到家,兜里最后的钱,刚才也输光了,再不想办法偷点东西,今天晚饭都没着落。
他随便晃荡着,一双贼眼滴溜溜地打量周围人群,哪些能偷,哪些好偷,哪些有钱可以偷,油水足,他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看着看着,他注意到了两个少年少女。
想不注意都不行,俩半大孩子拉风地滑滑轮,其中一个背着一个,啧,现在的小年轻哟。
也不知为什么,直觉告诉他,这俩小年轻的油水,估计很足。
他装作不轻易地晃过去,听到小姑娘在问充电线充手机,一看她那手机,哟:果然油水足。
他若是把那手机偷了,转手至少能卖个一万块。
皮昆兴小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主动上前说话:“小妹妹,你这手机贵,一般人都没有这种充电器,不过手机店有卖,你要是着急充电的话,买一个就好了。”
古元元一听,回头:“那你知道哪里有手机店吗?”
“当然知道。”皮昆兴笑眯眯的,“反正我也没事,我带你们去。”
“谢谢大叔。”
皮昆兴嘴角抽了下:他还不到三十,不就头发少了点?怎么就成大叔了?!
皮昆兴之所以敢对两个小年轻动心思,更多的还是底气,他曾经跟着一个大哥混,大哥会点招式,教了他几招。
这几招让他可以轻松单打独斗三四个成年人。
两个一看处世不深的小年轻,更加好忽悠。一想到自己可以赚到一万,皮昆兴就兴奋的想要哼小曲儿。
十分钟后,皮昆兴鼻青脸肿地领着两个小年轻,熟门熟路地来到一家手机店。
千闲押着皮昆兴,让他老实蹲地上,古元元则进入店内。
总算开机了,古元元发现有林少司的未接电话,还有几条微信,立刻给林少司打电话。
而此刻,林少司通过江昀的消息,得知陆文琛进了陆家名下的酒店。
他直接开车,朝陆家酒店飙射过去。
接到古元元的电话,听到听筒里传来古元元熟悉的声音时,林少司沉默几秒,声音有几分暗哑:“你现在在哪?”
古元元雀跃的声音传过来:“小司,我过一会儿就回……”
林少司打断她:“报位置!发定位!马上!”
古元元乖乖发了过去。
“我饿了。”千闲走进来。
古元元只好买了个充电宝,出门看到老实蹲着的皮昆兴,像这种惯偷,还是交给警察叔叔来处理,于是她报了警。
听到她报警,皮昆兴脸色大变,也不管手上传来的剧痛,腾的跳起来往外跑。
被警察抓到,他又要几个月后才能出来。
知道马上有吃的千闲,一时兴奋,逮住皮昆兴,说了句:“再逃我就捏断你的脖子。”
皮昆兴吓住,不敢再动,只哭丧着脸看向古元元,后者不为所动。
手机店的对面有家饺子店,古元元带着千闲进去,点了十盘,问千闲:“够吗?”
千闲幸福地眯起双眼:“应该够了。”
古元元:“……不够再点。”
片区民警来得很快,皮昆兴被带走了。
民警带人的时候,开了执法记录仪,本来执法记录仪对准的是千闲,可谁让民警也是年轻大男孩,镜头忍不住多往古元元那里飘。
“这家伙是惯犯,光是越狱就有好几次,滑不溜手,很难逮住他,你们能逮住他,真是棒极了。”民警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
夸完人的民警把皮昆兴带走,执法记录仪上的视频也交到了上面。
公安内部系统是共享的,只是分区域而已。
不久后,一次偶然机会,武警官看到这条视频,认出古元元就是上次在医院里见过的女孩,和弟弟长得有几分相似。
也不知什么心理,武警官悄悄拍下女孩的照片,暗想:或许可以给亦笙看看。
林少司按照古元元的定位,半个小时后到达,隔着玻璃,看到她坐在一个饺子店里,她对面是一个男的,背对着他,看不清脸。
从他的视线看去,发现男的居然抓住古元元的手,而古元元拧着眉,显然很不舒服。
林少司冷静地解开安全带,冷静地打开门,再冷静地下车走过去。
他一身修长风衣,没有任何伪装,不远处一家鞋店外面放着一个大站牌,上面的人就是林少司——那是他代言的某个品牌跑鞋。
这种鞋店卖的自然不是真品,只不过把明星的海报摆在店外,这是常见的吸引人的手段。
人群中有人看过来:
“那人看着好眼熟。”
“是不是在哪见过?”
“我肯定见过,有印像,就是想不起在哪见过。”
“腿好长,长得好帅呀。”
“……有没有觉得,他长得很像林少司?”
“……”
林少司推开饺子店,这个点,饺子店里人不多,除了古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