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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写师(3)(1 / 3)

纵横三十年来几乎没有被抓到任何小尾巴,这名叫弗兰克的史上最高产的杀手, 毫无疑问是个谨慎又狡猾的厉害人物。

只是比起弗兰克这么多年来, 是怎么掩藏自己的身份, 怎么挑选受害人, 作案手法是怎么进化的等等,林蒙对他的“爱情”更感兴趣。

那名被弗兰克称为爱人的女人,名叫简,来自内华达州一个叫格康达的小镇, 而且简还是弗兰克三十年杀人史上唯一的幸存者。弗兰克还每年都会定期去格康达,悄悄地探望简,还为她带去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由被害者肋骨做成的风铃。

“这绝对不是爱情。”林蒙盘腿坐在地板上, 她周围散落着各种各样的纸质资料,不远处的墙壁已经变成了证据墙,其中还有一张美国地图, 上面有图钉标记出了弗兰克受害人最后出现以及被抛尸的地点。由此可以清晰地看出弗兰克是沿着80号州际公路活动的。

——80号州际公路横跨美国东西,西到加州旧金山,东过纽约到新泽西州提内克。简所在的格康达小镇, 同样被这条州际公路贯穿。

房间内一片静谧。

林蒙忽然手做喇叭状喊道:“路德——路德——”

站在不远处的路德:“……BOSS,我就在这儿。”

林蒙理所当然道:“我知道啊, 我只是想看看你聋了没。”

路德:“……我只是认为我们不该按照常理去推断变态和疯子的爱情观。”

林蒙:“继续。”

路德硬着头皮道:“不说弗兰克这个变态连环杀手, 就是那个叫简的女人,根据格康达镇镇民的描述,她明显精神不正常。再说也没有那个正常的女人,会自愿跟着一个连环杀手走吧。”

“简虽然有创伤后应激障碍, 但她不仅情感不缺失,相反她情感要较一般人充沛而敏锐,也就是说她对爱情的感觉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我可以保证,她的大脑中爱情的化学作用正在噼里啪啦呢。”林蒙手指抵着下巴,“有问题的是弗兰克。他每年定期去探望她,在去到她所在小镇前,还会把自己的车子‘清洗’干净,将自己亲手做的风铃送给她,确认她过得很好……”

路德面无表情道:“可能是弗兰克巧克力吃多了。”

爱情的化学作用受β-苯-乙-胺控制,它同时也能在巧克力中找到。

“不不,他最爱的甜品是草莓奶昔。”林蒙说完一顿,“哦”了一声:“你好幽默哦,路德。”

棒读。

路德:“……”

路德觉得如果他从前的战友,要是再见到他,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惊呼曾经暴脾气的路德,怎么就变成了个没脾气的软蛋了啊。路德有时候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就像他第一次见到自家雇主时,他明明还呆在敌营——为了他得了重病的老母亲,他被吸纳进一个盗贼团伙,准备去打劫纽约一家银行,好死不死地那家银行的所有者姓伍德,而且自家雇主即将负责那家银行安保系统的升级。反正,这起抢劫案,最后演变成了那家银行升级前的演习,还反过来为银行及其安保系统打了“真枪实弹”的广告。

路德没有被伍德集团旗下的律师团告到牢底坐穿,反而做了眼下这份工作,起初他以为是因为他身手好,还容易控制,谁想到真相却是因为他有在海军陆战队服役的经历,当时他的雇主正准备写的一本涉及到军事方面的内容。那本最后顺利出版了,并缔造了蝉联畅销书榜首多周的佳绩,甚至还因为里面某些内容描写的过于逼真,一度引发了相关单位的密切注意。

后来路德严重怀疑,自家雇主就是故意的。

话说回来,路德没有一直在墙角当工具人,他还有其他雇主认知中的琐事要处理。于是他想了想,在他原来站的地方放了个半智能可对话机器人,自己就去到了一楼,做起了秘书的活,过滤出需要自家雇主亲自处理的事项。

林蒙撇撇嘴,却没说什么,反而和机器人对了一段话后,颇有闲情逸致地去审视机器人的源代码,权当做从弗兰克谜团中抽离下。

不过弗兰克谜团毕竟排在林蒙现在最想解决谜题的榜首,所以她之后又重新回到案件中,看起了弗兰克日记的拷贝。

弗兰克将他怎么折磨被害人的,都一五一十地记录了下来。

这倒是给了林蒙从他笔记中测写他这个人的有力途径,不仅仅是笔迹,还有用词习惯等,都是推断一个人性格、过往和行为的有效可靠依据。

‘唔,这个词——’林蒙在她的笔记本上写下了一个词,之后又陆续圈出了几个词,还有两句话。最终得出个推论,弗兰克曾接触过德语,但他又是在全英语的环境下长大的——尽管德语与英语同属日耳曼语言,又因为历史渊源造就两个语种之间在语音、字母、词汇和语法等方面的相似之处,英语和德语词汇中有很多相同的,可语法就大不相同了。弗兰克笔记中就有两句话出现了在英语中语法错误,但在德语中勉强说得通的问题。另外,弗兰克的德语也非系统学习而来,很有可能是身边有会说德语的近亲。

说起来“弗兰克”这个词,就是古德语起源。这个名字最初是指弗兰克部落的一个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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