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早日退婚和离,我求之不得呢。” “你说他就说他,带上我做什么。”沈笑南莫名其妙躺枪,忍不住替自己辩驳。 他们几个都知道裴温书所说的钟家小姐是谁,说起来也是一桩姻缘。 钟家是大肃出了名的钟鸣鼎食之家。 钟家小姐闺名钟韵,母亲是庐阳张氏之女,父亲钟鹤官拜吏部尚书,祖父受封太师,位列三公,祖母是博陵郡公嫡长女。她比谢修平小一岁,从小金尊玉贵长大,性情温和,知书达理,但先天不足体弱多病,走三步都要咳两声,传闻中是个娇滴滴的病美人。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名门望族出身,才让谢修平和钟家小姐定下了指腹为婚的姻缘,但钟家小姐幼年抱病,经一位云游老道士指点后才渐渐康复,云游道士说必须二十五岁以后才能成婚,否则便会死于洞房之夜,因此两人至今未行婚嫁之礼。 而谢修平因为年少时的一些事情和父亲有些不和,所以并不喜欢这桩指腹为婚的亲事,连带着也不喜欢那位病殃殃的钟小姐,两家是世交,钟家小姐并无过错,谢家也不好主动退婚,谢修平便只能从出生开始就顶着一个已有未婚妻的名头。 但是了解谢修平的人都知道,他这个人虽有些腹黑记仇,好歹也是传闻中端方有礼、温文儒雅的世家公子,家教修养还是有的,既有婚约在身,洁身自好还是能做到。 因此谢家二公子虽然已经二十四岁,却从没有任何通房和风流韵事传出,和他同样年纪的世家子弟都已经两三个孩子绕膝了,他依旧独来独往恪守婚约本分,也是十分难得。 两人的婚约在京城中更是传为一段佳话。 听到裴温书提起钟家小姐,冯子修便顺着话道:“帮福泉寺送经幡时我有幸见过钟家小姐几面,明眸皓齿楚楚动人,满腹诗书才华横溢,是个举止端庄的大家闺秀。况且再过两年钟家小姐便满二十五岁了,你们是指腹为婚,等过了她二十五岁的命中劫数,修平你也该成亲了。” 谢修平并不领情:“指腹为婚的亲事又不是我想要的,成亲也只是我父亲想让我娶她而已。” “听上去你并不喜欢这个钟家小姐啊?”沈笑南不怀好意,顺势打听,“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谢修平扫他一眼:“话少一点的。至少比你们几个话少。” 沈笑南:“……” 裴温书:“……” 冯子修:“……” 谢修平似乎很不想听到钟小姐,摆了摆手转移话题:“古人云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如今子修才是金榜题名,他才是今日的主角,怎么扯到我身上了,还是说说他的终身大事吧。” 沈笑南眉宇飞扬:“他有什么好说的,新科状元郎即便没有皇帝陛下赐婚,也多的是达官显贵榜下捉婿,哪儿轮得到我们操心,你当年高中探花郎时不也差点被赐婚。” 谢修平点了点头:“言之有理,那就说说你和温书。听说前段时间沈叔叔还给你安排了相亲,结果如何?” 提起婚姻大事,裴温书眼前立即浮现出那个脸颊圆圆、娇憨可爱的小姑娘,他想,如果妙妙穿上红嫁衣,那一定是世上最美的新娘子,比天上的仙女还好看。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这是他能想到的最美好的诗句,放在妙妙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那一天,他会骑着高头大马,十里红妆将妙妙迎娶进门;然后牵着妙妙的手,和她一起白头到老,儿孙满堂…… 想到这里裴温书白嫩的脸上随即飞起一片火热红霞,快速转过头去避开这个话题。 而一旁的沈笑南脑中蓦然出现一个身影。 深夜小巷里,她伫立寒风之中,夜风吹起她的长发,发丝纷飞之下身形快如鬼魅,眨眼抬手之间便是利刃见血,一剑封喉; 洒满夕阳余晖的街道上,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她望向他,笑容明媚,眼中有星光闪烁,仿佛翱翔九天的凤凰,光彩夺目; 夜色如水,月影如霜,他和徐婳皆是一身男装牵马走在空旷无人的街道上,点点清辉洒落在她身上,朦胧月色柔和了她有些英气的眉眼,此时她整个人如江南水乡的女子般温婉娇美,然而她唇角的笑容却又明丽夺目,自信而张扬。 那天他看得晃了神,今日想起来依旧会觉得心跳加速,没来由的慌张。 以前提起这种话题,他都是随意调侃几句一笑而过,他以为自己是快意人生的纨绔公子,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有一个想要放在心上的姑娘,只是这个姑娘怕是有缘无分了。 摇了摇头,沈笑南将脑中徐婳的身影打散,笑着打哈哈哈:“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