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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尸团队(1 / 4)

从什么时候开始报复性消费的,林清月记不得了,大概是挣了第一笔可观的工资,也可能是看了哪位美妆博主的口红试色。

总之,她连试都没有试,就一口气买了二十多只品牌不同的口红,然后去商场里刷爆了自己的信用卡。

一个入门级的爱马仕,一个轻奢品牌的双肩包,两条价值五千块钱的裙子,还有一双Jiychoo的鞋。

要问她当时的心情,应该是很爽的,尤其是拎着大包小包回到她不大的出租屋的时候,看着质感极好,还泛着淡淡香气的精美包装袋时,她恨不得连发十条朋友圈。

怕别人说她太刻意,又怕暴露了自己的心里的小虚荣,林清月选择了一个绝佳的拍照方式。

她将刚卖出去的一幅插画放在中间,购物袋看似无意的丢在画的背后,口红也随意摆在她的床上,看上去是刚化完妆的样子。

然后她找好角度,拍了好几张照片,选择了最满意,也显得不经意的照片,发了朋友圈。

配文「又又又卖出去一幅画啦!」

没多久,评论和她猜测的大致一样。

恭喜她卖出画的评论并不算太多,更多的是,问她哪个口红色号好看,一口气买这个多口红,真富婆。

还有一部分人问她的爱马仕包有配货吗?Jiychoo穿起来磨脚吗,问她要不要去打个鞋底。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爱马仕的高端箱包是需要配货才能拿到的,奢侈品的鞋底是真皮容易磨损,需要打底。

但百度百科里的某些网友给出了几条极为讽刺的评论,有钱人哪儿在乎,不是走红毯就是坐车,哪怕真磨损了就丢了呗,只有穷人买来装逼的,才万般爱惜。

是狠狠的扎了穷人的心,但确实是这个道理。

所以林清月不在重要场合,坚决不穿这双鞋。

仅有的两次是工作室开业,还有一次是参赛拿奖。

她选择同富人一样没有去给鞋底打底,它依然很新,放在她的家里作为压箱底的鞋。

林清月回过神来,方池阳已经去公司上班了,留下她自己在家,由保姆带着。

林清月收回视线,落到脚边的书包上。

这也是第二关的第二个隐藏礼物,纸条上写着。

【月月,还记得你人生中的第一个包吗?它或许装满了课本、画笔,或许装满了零食、玩具,但最重要的是,它也装着对未来的期许与憧憬。希望你好好使用。】

林清月将它捡起,终于将它背到了自己身上,带子有些短,需要放到最长才合适。

轻飘飘的,没有什么重量。

她感受不到。

斑斑在一旁很诧异她的举动,“你不是挺讨厌它的嘛。”

林清月唇角浮着极浅的笑意,“其实也没有很讨厌,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它心里就不舒服。”

斑斑毛茸茸的身体蜷缩在一起,只抬起一个圆润的头,“因为这个书包曾经伤害了你幼小的心灵?”

林清月低头凝视着不大点儿的斑斑,“你算是越来越会聊天了,但还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也不知道,只是有这样的感觉,我感觉你其实在难过。”斑斑头一歪,然后问,“现在咱们还去抓兔子吗?”

林清月其实已经从书包里找到了那株会发蓝光的植物,同时也找到了一本日记本,是一位小男孩的。

他写着植物是他的父亲从迷失之海带回来的,因为自己觉得发光植物特别酷,所以想带到学校让同学见识一番。

可由于迷雾都市近几日来的慌乱,学校决定停课一周,于是他的母亲带他去了期盼已久的游乐场。

林清月猜测也就是在这里突然爆发的大规模的丧尸袭击,小男生将植物遗失在餐厅。

日记的最后,男孩还说等给同学见识完以后,要将它带回医院,交给自己的父亲。

林清月拉着书包带,“当然要去。”

刚刚是因为拿到了日记本,找到了第三关的线索,她被强行拉回小黑屋的。她还得回去解决那只麻烦的兔子,不然方池阳那边无法通关。

走出门,斑斑问它,“干嘛背着书包出来?”

因为什么!因为该死的系统提示她,有了这个书包,她身上的容量就可以增加,之前只有五个储物量,现在有二十个。

林清月瘪嘴,“打算收拾完兔子去找十朵金盏花。”

屏幕的广告太多了,她实在忍不了了。

“哦,那等会我带你去绿野森林看看,里面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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