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茫然。 酒吧开始陆续进来客人,沈竟夕起身走到了天井边的那条门,看见许渡正好打出一个漂亮的弧度球,那球绕过前面的障碍,击中另两个挨着的球,使它们分开,且自身也一直向前滚,最后落进了洞中。 有人起哄:“不愧是渡爷!” 许渡扯扯笑,说着雕虫小技,随后抬眼看见在立在门边的沈竟夕,小手揪着挎包的带子,有些局促不安地看着他。 十四岁半的小姑娘,身高虽然有一米六几了,但身体还没有完全长开,仍是一副稚嫩模样,眼神清澈,她的嘴唇抿了抿,似乎有话要说。 “?”他看过来,“怎么了?” 沈竟夕欲言又止。 那几个青年看过来,有人继续起哄:“哟渡爷,这小妹妹谁啊?” 许渡瞪了他一眼,那人利索地闭上了嘴。 他把球杆递给旁人,走到了沈竟夕面前:“还有事?” 沈竟夕还是比他矮许多,他一靠近,便只能抬起头看他。 她沉出一口气,直白地道:“想跟你说,你要是住不惯学校宿舍,可以去我家住的,祁商陆在京读初中,我家有空房。” 他先是愣了一愣:“去你家住?”接着好笑式地扯起了嘴角,“你这是,要收留哥啊?” “谈不上收留,反正大家都那么熟悉,何况我妈的爱心无处放,她习惯照顾人,最近老说陆陆一走家里太安静了。”沈竟夕的话语十分诚恳。 他呵呵地笑,忽地抿直了唇线,低了下头,伸手乱摸了一下她整齐的刘海。 沈竟夕还是第一次被他摸头,也是第一次靠他的脸这么近,感觉自己的双颊明显有些发烫。 这么近距离地看他,他的皮肤依然这样白皙,毛孔很细,白得发光。 他一贯笑笑,站直了身子,说话有些漫不经心:“小通宵,哥呢,被宿舍的同学奉为神,怎么会不习惯?” “邓老师要是喜欢照顾人,我倒是不介意把我那狗都嫌的表弟送过去,但又怕他家长不同意。” 沈竟夕耙了一下被他摸乱的头发:“可是……” “没什么可是……在学校住宿怎么会不习惯?现在不习惯,将来去外地念大学,不也得住宿舍?” 沈竟夕无言以对。 “乖,快回家吧。” “哦。”说归说,却没有要离开的动作。 许渡停顿了一下,呵出一声气息,笑吟吟问道:“明年六月就中考了,想考哪儿?” “一中。” “嗯,不错。”他的眼神变得柔和了一些,“好好学习,其他事情别瞎操心,我在一中等你。” 他在一中等她? 沈竟夕抬眼看着这个淡笑之中却不失认真的人,心中忽地好像有什么东西落了地。 这些日子,那种忽上忽下,忽悲忽喜的感觉,扰乱过她原本十分稳定的心绪,虽然也能压制住,沉浸学习时,并不会受影响。 但她究竟不是傻瓜,学习之余,尤其是记手账时,总想额外再记点有关他的事。 即便他的联系极少,她也会看着他的空间、个人主页,搜集他的信息。 知道他的游戏段位,上了多少颗星。 知道他的生日,他喜欢的球星。 逐渐知道他的各种喜恶…… 偷偷地喜欢一个人,大概都是这样? 她没有经验,但感觉应该是。 然而她也无比理智,知道把这种感觉藏在心间就好,其他的不要多想。 以前,她的心愿是跟他们念同一所高中,现在成了,她想跟他念同一所高中。 “嗯,我会考上一中的!” 沈竟夕离开酒吧时,深深吐出一口气。身后的人看着她的背影,敛了敛神色。 现在的小鬼……呵。 忽又脸一沉,走进厅面,朝大星喊话:“你跟她说什么了?嘴巴那么大有碍观瞻,缝一半吧。” “……” 晚上,沈竟夕在手账本上写下,心情平静不已: 白霞一中,不见不散。 * 中秋节之后,两个人碰面的时间少之又少。国庆节小姨出钱,请他们去西南旅游,自然,沈竟夕没有见到他。 后来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冬天,沈竟夕在路上偶遇过他一次。他还请她去肯德基吃了点东西,问了问她学习之类,又聊起向衡已经打出了名气。 有一天许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