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还真就是心有灵犀。” 谈笑间,又是走来了几个男子。他们的服装几乎都是统一的,黑色的衣袍,鲜红的腰带,墨发全挽在头顶,带着黑色的发冠,精神抖擞又一丝不苟。 几人颔首行礼:“将军。” 随后目光又落在了京墨身上。大家闺秀,温婉清丽,便是一眼也是讨人喜爱的。 京墨朝几人行礼:“京墨,各位叫我京墨即可。” 她的名声在这谁人不知,将军口中日日念叨的人,本以为是情人眼中出西施,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今日一瞧,又似乎能够理解,将军为何会对她如此偏爱。 女子能俏能魅,但能如此稳重之中带着灵动,清冷而又端庄的,实属为少之又少。就连皇家女子,怕也许少能够如此。 众人回礼。 一人道:“前些日子听闻将军可是逮到了逃了十多年的采花大盗,将军当真是厉害的,何时打算再去逮上一个老奸巨猾的叛贼。” 他们所讲应是叔父当赏金猎人的事情,看来还是得讲面具还于他,他这般多年的习惯东西,总不能因为她的一句话就当真扣留在了自己身边。 “以后不行了,”谢执笑了笑,看不出神情,“家里面有人管的严,要是再去做这些危险的事情,可是不准吃不准喝的。” 他这话出口,除了他的模样,所有人都是一愣。 京墨僵硬着脖子看过去,他口中的家里认命就是自己。 一人噗嗤笑了一声:“堂堂北康王,出类拔萃,谁能管得住将军你。将军不是最烦管教和约束了。” 旁人使了一个眼色看向京墨,笑:“爱屋及乌呗。” 谢执面不改色:“难以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