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的脸。” 张群抬头看了眼顾清清和刘红离去的背影,没说话。她一向不怎么爱言语,就喜欢用眼睛去看。 她觉得顾清清不像是个没脑子的蠢货,相反,她对刘红的所作所为心里明镜似的。 就是不知道她打算用什么办法收服他们,心底很好奇,可又不能去问,怕打乱了顾清清的计划。 付森吃着饭,不经意地提了一句:“昨天周明买了个照相机,在宿舍里显摆了很久,还帮我拍了好几张照片。” “周明买了个照相机?”邵梅没想那么多,被这个话题吸引,“哟!那倒是好事,明天下课找他借了去拍几张照片,胶卷的钱和洗照片的钱,咱们几个人分摊怎么样?” 张群点头:“我没意见。” 付森:“我同意。难得来省城一趟,拍点照片做个纪念也不错,晚上他回来我同他商量一下。” “他,好端端的买照相机做什么?”这是张群来进修后,说得最长的一句话。 “显摆呗!还能是什么?”邵梅边吃饭边回答,“他跟刘红那样,两人出去不得制造点气氛,干巴巴地坐着多没意思。” 付森没发表意见,他也不知道周明为什么要买照相机,买了做什么。就知道他买了个照相机,全寝室瞎拍照,说是练练手。 买的还是“傻瓜”相机,不用调焦距啥的,拿起来就能拍。只要会按快门的人都能拍,他试了几次,感觉还行,挺容易学会的。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