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墨条,慢慢研磨。 程廷先取过一管笔,蘸墨而书,在纸上留下一长串鬼画符:“看,我会草书!” 只有潦草,没有成书。 莫聆风不甘示弱,扯过纸来,夺了他的笔:“我会写大字。” 她确实会,字越写越大,大到一张纸装不下。 这二人一个写“草书”,一个写“大字”,连写数张,都疲乏起来,让邬瑾写。 邬瑾只会写正楷,提起笔,毫无新意地写了一张。 刚搁笔至笔架山,就听屋外有仆人称“赵先生”。 邬瑾连忙起身,欲要收拾,却是满眼狼藉,无从下手,只得疾走至门口,行斋仆迎送先生之职,躬身垂手,替赵世恒打帘子:“先生请进。” “嗯。”赵世恒看他一眼,迈步进屋。 大黄狗出人意料,对着赵世恒眉来眼去,摇头摆尾,十分热情。 邬瑾仔细看了看赵世恒。 赵世恒头戴山谷巾,身穿皂色斓衫,人瘦,但不单薄,单眼皮高鼻梁,留有短须,走路时确实有点跛,一直走到莫聆风桌前站住,只有一只脚用力撑着身体。 他弯腰去拿他们写的字,每一根手指都露着一股漫不经心的孤傲。 程廷对州学诸位讲郎没有丝毫惧怕,然而一见赵世恒,便有泰山压顶之感,老老实实搬着软垫往后坐,不敢轻易开口。 邬瑾也走进去,轻手轻脚归置笔墨纸砚,收起桌上摊开的油纸包,送去屋外,再把狗绳解开,让大黄狗出屋去。 等归置干净,他大气不敢出地坐到了程廷旁的平头条桌前。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