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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可以交易了!(1 / 2)

鞠躬感谢“苇花飘絮”大大、“书友1305.2416.2535.668”大大以及“长发恒飘”大大慷慨的打赏!
“干什么呢?”山姆一接起电话,唐风就大咧咧的问道。
“在酒吧把妹子呢!”电话里传来山姆同样大咧咧的声音,当然,唐风可以很清楚的听到里面的嘈杂声,很显然,山姆这家伙说的是实话。
卡贾比的中午,在纽约差不多就是半夜了,山姆这家伙不愧绰号“花丛小浪子”,这个点还依旧在孜孜不倦的攻克着一个又一个的妹子。
“你稍等一下啊!”随着山姆的声音,唐风就觉得电话中的嘈杂声渐渐的小了下来,很显然,这家伙还没有喝多。
“这点给我打电话干什么?”
“唔,确实是有点事需要你帮忙。山姆,我在卡贾比这边买了一块四千多英亩的牧场,需要大概四百万美元,我手里现在有差不多一百万美元,还差三百多万,我就想问问你那里手头宽敞不宽敞!”
“咦,你这家伙好好的怎么想起来买牧场了?你懂那玩意儿吗?还有,卡贾比是哪里?”
听到山姆的话,唐风不禁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不懂牧场就不能买牧场了?我喜欢那个地方成不成?”
“哎,我说伙计,你别着急啊,我不就是问问嘛!”
“山姆,我给你说,我并不是心血来潮要买那块牧场的,我有我的原因,因为这个牧场所在的卡贾比就在芒特艾萨的边上,离着一百来公里!”
“芒特艾萨?嗯?芒特艾萨?你不会说的是澳洲昆士兰的那个艾萨山吧?哦买噶,前几天你不还在阿德莱德吗?怎么现在跑到那儿去了?”山姆的声音提高了许多。
“没错,就是在那里,我感觉那块牧场很不错,于是就准备买下。山姆,你知道我的感觉一向很准的!”
“我说伙计,你真的觉得那里不错?”
“呵呵,你以为我从诺斯曼跑到阿德莱德,又从阿德莱德跑到艾萨山,这一路跑了超过四千公里,难道就光是为了玩吗?bro,我跑了这么长的路程,就是对这个牧场感觉不错,因此我才决定出手买下这块牧场!好了,别废话了,你手头有没有钱?有的话明天给我打过来,我想在拍卖之前把这件事情搞定,然后过了年在沉住气的对这片牧场好好的勘测一下,或许会给我们一个很大的惊喜呢!”
“ok!ok!我现在手头没有那么多钱,不过明天上午我一定给你凑齐了,四百万够不够?你身上的那点儿钱就先别动了,毕竟你一个人在澳洲,回头还有好多事情需要花钱的。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一早我给你打过去,你今天晚上应该就能够收到这笔款子了!还有,如果你需要什么法律援助的话,记下这个号码,你可以直接请他为你服务,这家伙是我父亲的一个手下,办事还是相当不错的。”
听到山姆说的这么肯定,唐风也放了心。山姆这家伙办事还是相当稳妥的,不愧是搞法律的。
有了山姆准确的回话,唐风就放心多了,不过唐风并没有急着把这个消息告诉老汉密尔顿,毕竟钱还没有打过来,等山姆那笔钱到了之后再告诉老汉密尔顿也不迟。
山姆这家伙办事就是靠谱,到了晚上九点多,唐风的手机就收到了澳洲国民银行发过来的一条短信,告诉唐风的户头里已经存入了四百万美元。
紧接着,澳洲国民银行卡尔古利分行的一位客户经理的电话就打了过来,毕竟四百万美元的存款在澳洲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那位客户经理殷勤的和唐风扯了一些没用的话,目的无非就是想拉住唐风这个客户。
敷衍了几句,唐风就挂掉了电话,这才起身走到外面,却发现老杰克和老汉密尔顿这老哥儿俩正在对着月亮自斟自饮呢。
两个岁数加起来超过一百三十岁的老家伙显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喝酒了,因此两个人之间喝酒的那种情形让唐风顿时就想起了在大学期间和那几个死党在宿舍楼的楼顶喝酒时的情形,唐风肚子里的酒虫立刻就被勾了起来。
这段日子一直在驾车赶路,因此唐风一直在控制着尽量不多饮酒,可偏偏唐风又是个好喝的,因此这酒虫一上来,唐风也是不禁干咽了两口唾沫,在老汉密尔顿和老杰克的邀请声中,唐风打开了揽胜的后备箱,从里面摸出两瓶葛兰许和一瓶五粮液来。
五粮液打开之后,那香味确实是非常吸引人,但无论是老杰克还是老汉密尔顿,显然都降服不了这种高度白酒,两个人只是略微一品之后,就放弃了这种宛若白水一样的高度酒,转而开始研究其唐风拿来的那两瓶葛兰许。
对于这种澳洲名酒,两个老头自然是很清楚的,连声夸赞了唐风一番之后,这才迫不及待的打开酒瓶,将酒倒入醒酒器中醒酒,至于刚才他们俩所喝的威士忌,立刻就被俩老头放在了一边。
有葛兰许这种好酒,谁还和那种高度的威士忌啊!
至于下酒菜,到是挺丰盛的,煎牛扒、鸡柳、还有一些唐风不认识的当地小吃,把一张不算大的小桌子摆的满满当当的,不仅如此,汉密尔顿夫人还在继续往这边给这俩老头送一些烤肉。
唐风知道,老杰克的夫人在前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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