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菲娜带着几张专辑,在下班之前立马赶到了音乐总监的办公室,同时,也叫来了香江宝丽金的音乐总监,关维麟。 关维麟是1980年代香港着名监制,宝丽金现任音乐总监,是天王谭咏麟的御用监制。 之前杨景明和欧丁玉在宝丽金录制这张英文专辑的时候,他就惊为天人,立马也跟着参与进来,同时,给了杨景明最大的资源来录制。 整张专辑十首歌,有八首歌都拍摄了MV,只剩下《Something just like this》和《Natural》这两首没拍摄。 当然,MV质量最好的就是《It''s My Life》,具有故事性,有看点,所以才被放在了第一。 其他的主要就是对着杨景明的脸和香江的各种街道,风景拍摄。 beyond乐队参与的有两首MV,《It''s My Life》主要是背景板,镜头偶尔有,但是《Remember the Name》,全程杨景明都跟拍了他们几个。 因为这首歌就是为了契合他们而出来的。 关维麟自从将杨景明的唱片叫道宝丽金总部之后,就一直没离开鹰国,就是为了等着和宝丽金总部高层见面。 在香江,他是数一数二和黎小田等人一样的音乐总监,但是来到宝丽金大本营,却没怎么受到礼遇,前期也只是一个小经理招待他们,根本没见到宝丽金总部的音乐总监。 与他同行的是香江宝丽金音乐制作部的主任陈美威。 要不是对杨景明的唱片非常有自信,关维麟和陈美威两人根本不会自己跑过来受这个鸟气,不过两人想到这是他们走向全世界的一张神专,还是忍下来了。 至于欧丁玉,他倒是看得非常开,只要和杨景明的关系没有破裂,不在乎是谁过来总部。 最主要的是,在监制那一块,他的名字排在第一,而关维麟在后面。 再加上关维麟是他上司,谈合作也不是他的专长…… 总总原因加起来,所以欧丁玉一点儿也不慌,有跑来鹰国谈判的这时间,还不如好好和杨景明搞好关系,打听打听什么时候能有第二张英文专辑。 而宝丽金总部音乐总监,卡洛夫,在听到杨景明的专辑的时候,也露出了和菲娜等人一样的震惊表情,但是他可没有一些工作人员的什么使命感,认为本土音乐被华夏人超越什么的。 到了他这个级别,已经算是有头有脸的资本家了,宝丽金还有他一小部分的股份。 作为一个合格的音乐人(股东),当然要好好发行专辑,让更多的人感受到音乐的魅力(赚更多的钱)。 因此,对关维麟和陈美威的态度十分友好。 1972年,德意志留声机公司和飞利浦公司合并,取名宝丽金国际有限公司,总部设在英国伦敦。 至此,宝丽金公司正式成立。 由两大公司合并的宝丽金集团于70年代协助飞利浦创造了卡带,80年代又创造了CD激光唱片,在业务上有了飞速的发展,并且将英国迪卡(Decca)公司并入该集团。 接下来的发展更是一帆风顺,在香江,岛国,吕宋等等开设分公司,九十年代更是收购了漂亮国的一些唱片公司。 92年技术再次突破,发明了VCD,刚刚面世的时候,VCD光碟达到了单碟三十元,双碟六十元的价格。 因为VCD机子不仅比CD机还要便宜,质量方面也很优秀已经上市,立马抢占了大量的市场。 将黑胶唱片从三十块钱打到了几块,还是因为有收藏价值,所以96年的时候价格才节节走高,甚至100往上走。 CD由于机器价格比VCD机子要高,所以被挤占了市场。 而磁带机子虽然便携,但是磁带的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故障高,比如绞带,AB面串音,左右声道串音等等,虽然便宜,但是也比不过VCD。 所以VCD成为了音乐和影视载体的主流。 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九十年代末期,国外数字专辑起来,VCD碟片最后只卖到了五块左右,有的甚至比盗版还要便宜。 当然,宝丽金系列VCD这种大起大落的现象似乎跟唱片公司的发展密切相关。 97年以后,随着一线歌手的逐渐离开与澹出,宝丽金唱片的声势也大为削弱,最终还是被环球唱片收购了。 卡洛夫带着关维麟和陈美威见了总经理史密斯,愉快的喝了一顿愉快的下午茶,天南地北的聊着,气氛十分融洽。 但是第二天谈到合作的事情,那友好氛围立马烟消云散。 双方瞪大眼睛盯着对方,跟在他们两方后面的律师也严阵以待,准备上场。 “什么,分公司想要全球百分之二十的分成?亚洲地区的发行权还要拿在你们手里?你们还没有这张专辑的版权?你们是干什么吃的?香江的负责人是吃翔的吗,怎么会给一个新人歌手那么好的条件,版权没要,还要给五成的分成?”卡洛夫对着关维麟和陈美威破口大骂。 给了分公司百分之二十,杨景明百分之五十,他们不就只有百分之三十的利润了? 什么脑子? 他现在十分怀疑,香江的负责人有没有能力,如果没有的话,不介意汇报给总裁,将香江那边的负责人换了。 这么好的歌竟然没有签下版权,而且和杨景明的合约还规定,不管是和什么公司合作,最后的五成利润都要拿给杨景明。 也就是说,他们辛苦的发行宣传,最后只能拿到百分之三十的利润,最主要的还是没有版权,他们发行了歌曲,最后还不能把歌卖给电视台或者电影什么的。 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