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迎风书院>历史军事>我,赵顼,携百官成团出道> 第0254章:大宋法令有错?告夫有罪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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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54章:大宋法令有错?告夫有罪否(2 / 3)

到了登闻鼓院。

登闻鼓院的主官,谏议大夫安焘带着一群属下早已在门外迎接。

因登闻鼓院的公事并不多,安焘除了掌管登闻鼓院外,更多的事物是掌管论议。

他听到有人敲击登闻鼓后,不由得大吃一惊。

当他知晓敲鼓者乃是皇城司的夏采薇和夏妙儿,以及听到二女所诉的冤情后,便知自己无法断桉,故而直接上报给了官家。

安焘拱手道:“官家,两位姑娘所诉冤情,老臣实在无能为力,恐怕只有您亲审了!”

“嗯?连安审刑都审不了?”赵顼对此事不由得愈加好奇了。

安焘的审桉能力并不弱于杨左。

曾经在审刑院任职时,一人处理了数年来挤压的五百余件桉件,甚是了得。

赵顼坐到大堂上,道:“宣夏采薇和夏妙儿!”

少顷,身穿皇城司黑色官服的夏采薇和夏妙儿走了过来。

二女长发略显凌乱,黑着眼圈,面露疲态,显然是没有休息好。

她们见眼前的乃是当今官家,骤然变得精神起来,然后齐齐拱手道:“参见官家!”

赵顼笑着打趣道:“你们这两个小妮子可以哈,先是劫囚,而后又敲登闻鼓,你们到底有什么冤屈呀?”

夏采薇率先站出来说道:“官家,我们二人倒无冤屈,劫狱和敲登闻鼓都是为了楚三娘伸冤,朝廷律法不公,楚三娘被判处两年牢狱之刑,实在太冤枉了!”

“细细讲来!”赵顼的脸色变得认真起来。

二女说的不是开封府判处不公,而是朝廷律法不公。

二者性质完全不一样。

前者质疑的只是执法者不公,而后者则是质疑大宋的《宋刑统》了。

如果质疑不当,那将会受到重惩。

夏采薇想了想,道:“两年前,汴京女子楚三娘嫁于布商徐大忠为妻,因楚三娘一直未能生育,经常遭受徐大忠打骂,三娘多次想要徐大忠休了自己,但徐大忠始终不同意,日日折磨三娘。后来,三娘终于怀孕,并在半个月前产下一女。”

“三娘本以为徐大忠以后会对自己好一些,哪曾想徐大忠因楚三娘剩下的不是儿子,竟然企图将刚出生的女子溺亡,幸亏三娘来得及时,才没有造成后果。而后三娘将徐大忠告上开封府,开封府判官认为,并无证据证明徐大忠有溺亡女儿的证据,且女婴并未有伤,便认为三娘诬告丈夫,要将其判处刑狱两年。”

“昨晚,若我们不将三娘救出,恐怕她必将自尽而亡,而那刚满半个月的女婴,在徐大忠的虐待下,以后的生活必将更加悲惨,甚至活不过多久!”

“小女以为,《宋刑统》中的的法令有两处不妥。其一,为何妻子不能休夫,在丈夫未曾允可下,二人还必须保持夫妻关系;其二,为何女子状告丈夫,无论对错,都要拘役两年,此法令对天下女子不公,求官家还天下女子一个公道!”

话语说完,夏采薇和夏妙儿的脸上已经满是泪水,也纷纷朝着赵顼跪了下去。

坐在上方的赵顼也听明白了。

《宋刑统》有明确记载,在丈夫未曾同意的情况下,女子无法解除婚约。除非丈夫身死或失踪三年以上,或触犯下重罪流放。

另外,女性可以申请解除婚约,但是不能告夫。

告夫,意味着不忠,无论丈夫的罪名是否成立,妻子也都会入狱两年。

此法令,对女性确实不尊重。

另外,在大宋,发生的女婴溺亡事件其实并不少见,皆是因为重男轻女。

特别是穷苦人家。

赵顼也有些为难,此法令乃是《宋刑统》记载,赵顼不可能擅自更改,不然以后的法令都这样修改,便失去了公允性。

这时候,杨左站了出去。

“官家,楚三娘虽有可怜之处,但法令绝不可改。开封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楚三娘进行减刑,并派人照顾此女婴,保证她健康成长。”

杨左担心官家头脑一热,将《宋刑统》改掉了。

一旦更改,那大宋刑律的威严便没了,后续影响更大。

“臣赞同杨府尹的建议,《宋刑统》绝对不可更改!”一旁的安焘也拱手道。

“官家,我大宋盛世,难道就容不下一个女人不附庸男子活着吗?”夏妙儿两眼发红地说道。

此话一下子击中了赵顼的心。

二女不是只为楚三娘发声,而是在为全天下的弱势女子发声。

大宋若想要保持长期的繁盛,便必须要越来越包容,而女子身份太过于低下,显然对江山的长治久安来讲,并不是好事。

赵顼思索了一下,说道:“此事涉及我大宋法令,朕若出言将其强行改变,必然有人觉得不公允。这样吧,将此事放于民间讨论吧,女子告夫是否有罪,听一听百姓们的心声吧!”

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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