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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壮个胆(2 / 2)

跟你说实话,与其相信你,我更喜欢相信自己,虽然我不如孟洛好看,但我也有我的亮点,如果有一天,你觉得别人更好了,可以直接告诉我,我不会有任何纠缠。”

靳时忱脸色犹然下沉。

“靳太太,你应该学着相信我,而且我不喜欢你这样说。”

葛秋便摊手:“世上哪有那么多你喜欢,我能在这,说明我已经在学着相信你了,但你知道的,有些深厚它需要时间去累积,但我们现在最缺的,偏偏是时间。”

靳时忱叹了口气,他没办法否认,葛秋在这方面确实很理智。

而且她的本质,还是特别喜欢细水长流的人,能耐得住寂寞和时间打磨。

所以,他很快就笑了。

她想要的,恰好就是他也很想要的。

“知道吗?亲爱的靳太太,你最让我着迷的,就是这一点,干净纯粹,没有人能和你比。”

又来,他这人啊,就是不能夸。

一夸,他就能在说正事的时候,爆几句让她很乱心的话。

“我要走了,你还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靳时忱又看着她恋恋不舍,满目无奈。

“你到底在跟明叔学什么?”

葛秋舔了下唇,感觉白兰地有些烧喉咙,真想喊傅伯拿一些冻好的脱碳甲醛进来,也就是冰块。

“学枪,你可能不知道他,但黄然和黄琨肯定知道,亲爸爸的全名叫明修。”

靳时忱脑袋一炸,神情都呆滞了起来。

谁说他不知道,只是他没想到明叔的全名叫明修,更没想到全球唯一并公认的枪神还活着。

据说,明修就算蒙着眼睛,他也能在人来人往的闹市,准确无误的命中目标,不光在当年刺杀过某总统,他曾经还在漂亮国创下过传奇,还在某个敏感时期,让无数人因他而颤抖。

生怕自己不管是出门,还是不出门,都会在不经意间,就吃了他的花生米。

然而,这还不是最让人感到害怕,真正让人感到害怕、跳脚、还有恐惧的,是明修的逃匿能力,他能来无影去无踪。

惊骇过后,靳时忱深吸了口气,脱口道:“你疯了吗?”

葛秋面不改色,看自己杯里的酒喝完了,就拿过他的,又是一口喝完,眼睛明亮地看着他道。

“我没疯,因为这世上有很多人,都想像我这样,站到巨人的肩膀上,去得到自己想要的,所以我很庆幸,庆幸这个人是我。”

“至于为什么庆幸,你应该懂的,我担心以后,不是只有一个梅灵珊,而是有很多个,除了保护自己,保护家人,我还在考虑,当有一天真和你站在一起时,那么没有谁,比我还能更近的去保护你。”

葛秋一口气说完,当看到他的眼睛像调色盘一样来回晃动,还散发着迷人的色彩时,她尴尬地赶紧低下了头。

该死,这酒果然是太上头。

好好的国宴总厨不当,她是要在女杀手的路上,一去不回了么。

“你别太激动,我只是想顺便保护一下你,当然,你如果以后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我也能在几秒时间内要了你命,所以我说了,我最大的想法就是自保,不是为了别的。”

玛耶,怎么有种越描越黑的感觉?

不行不行,她要赶紧走了,因为她已经感觉到,靳时忱在“危险”的边缘,即将爆发。

确实,在听到她严肃的说,没有谁比她还能更近的保护他时,他的心跳是直飙200的。

而且还在瞬息间,就想到很久以前,她询问自己被绑架时的感觉一模一样。

那时的她,是懊恼自己没有能力。

现在的她,是满怀信心地想去有能力。

真是该死,他堂堂靳时忱,会稀罕自己的女人来保护吗?

但活见鬼的,他不稀罕,但他喜欢!

很喜欢!

一把拽住想跑的她,想也不想,他就胸腔齐颤地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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