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明月先也给朱志远惊到了,她知道朱志远爱闯祸,可也看看地方啊,来马天行的老窝里挑事,这不是找死吧。
眼见那两个保镖扑过来,她忙道:“马老板,等一等,不要打。”
没人听他的,两个保镖一左一右扑过来,朱志远右手一晃,脚下却往左边一个移步,右脚同时抬起,一脚就踢在那瘦子的肚子上。
这瘦子虽然瘦,只是和胖子相比,其实也还算精壮的,个头也有一米七五以上,体重不会低于一百四五十斤。
但朱志远这一脚,居然把他踢得飞了起来,飞出去两三米远,这才落到地下。
落地,他就抱着肚子,身子缩成一团,在那里滚来滚去,爬不起来了。
而这一边,胖子借机冲了过来,一拳打向朱志远面门。
朱志远身子突然一矮,左脚迈步,前脚冲,后脚蹬,就如汽车突然发动,猛力前冲,而他的手肘则屈肘向前。
这是传武中的一个很经典的招式,进身抬肘,借着后脚一蹬的力量,把整个身体甩出去,用身子来打人,但最先打上的,却是抬起的肘尖。
别说传武不行,传武是很有道理的,至少理论上是这样,具体到个人,你会不会用,实战中用不用得上,那是另外一回事。
朱志远这一招就用得很好,他一百多斤的体重,给右脚一蹬甩出去,但最先接触的,却是那小小的一点肘尖,这肘尖上的力量,可以想象出有多大。
胖子胸部中了这一肘,身子后仰倒翻,躺在地下,直接就闭过气去了。
关明月还在那里着急的叫呢:“别打了别打了。”
突然发现,两个保镖,都给朱志远打翻了,她顿时就不吱声,心下暗骂:“死猪头,就爱闯祸……不过打架倒好象从来没输过……”
马天行则呆在了那里。
他混社会的,钱多,朋友多,但仇人也多,所以哪怕在办公室里,要见人,身边都有保镖,且他选的保镖,都是家族中的子弟,却特地送去少林学了几年回来的,即忠心,身手也好。
可他没想到,自己身边身手最好的两个人,一个照面,竟然都给朱志远打翻了。
他先前惊怒之下,站了起来,这会儿夹着雪茄,就在那里发呆。
不等他反应过来,朱志远跨步伸手,一把抓着他拿雪茄的手,另一手抢过雪茄,直接就按在他脸上。
雪茄头的温度可是不低,焦臭的青烟瞬间飘起。
“啊。”马天行顿时杀猪一样的叫了起来。
关明月都惊到了。
她跟朱志远从小一起长大,知道朱志远爱闯祸,但没想到,朱志远会是这个样子,跑马天行老窝里打架就算了,居然拿雪茄烫马天行的脸。
“他在哪部电影里学来的?”关明月即惊讶,又有几分恼火。
早些年流行的蛊惑仔电影,在社会上影响非常大也非常坏,而关明月身为女孩子,是很讨厌这种人的,当然,也有女孩子喜欢,那是另一回事。
“猪头,你做什么,住手。”
她尖叫。
她在外面,一般不叫猪头,这会儿叫,一是恼火,二则是她的一点小聪明,不想暴露朱志远的名字。
这丫头心思还是蛮机灵的,至少不蠢。
她一叫,朱志远也就松开了手,看了看手中的雪茄,道:“熄了,我说马老板,你这雪茄的质量,不行啊。”
马天行先前给他抓住了,他一松手,马天行身子立刻抬起来,踉跄后退,一直退到窗子边上,他口中哇哇的叫着,手想要去捂脸,却又不敢,只虚虚的伸在那里。
他头大脸肥,眼睛这会儿惊怒之下鼓出来,就跟夜晚的灯泡一样。
外面的女秘书听到他的叫声,进来一看,立刻尖叫起来:“来人,来人。”
随着她的叫声,外面又冲进来五六个人,都是精壮的汉子。
“搞死他。”马天行怒叫:“往死里搞。”
那行人立刻扑向朱志远。
朱志远伸手一捞,捞到了桌上的烟灰缸,马天行这个烟灰缸也大,玻璃的,入手沉重,怕有两三斤。
朱志远一个旋身,玻璃缸飞出去,正砸在最前面一名保镖的脸上。
那保镖立刻满脸开花。
朱志远身子同时前冲,把这人一推,推向旁边一人。
两人一撞,那人身子一滞,朱志远一拳就打在他下巴处,那人仰天就倒。
朱志远身子不停,起脚,把旁边另一人又踢出去。
冲进来的保镖一共有六个人,但只在眨眼之间,就倒下了三双。
关明月一直悬着心,她拿着手机,已经按了两个数字,11,只有那个零,没有按下去。
她在看情势,如果情势不对,她立刻就要打110,但眼见朱志远占尽上风,自然没必要打了。
马天行没想到朱志远这么好的身手,都忘了脸上的痛了,呆看着朱志远。
眼见朱志远转身,他吓一跳,下意识的往后一退,身子却撞在墙上。
朱志远眼光刚好看过来,四目一对,他一惊,道:“你不要乱来。”
“乱来,当然不会。”朱志远呵呵一笑:“认识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