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荒野,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情。两人吃完了饭,时间却还早,谁都不困,只能聊聊天解闷。不然的话,就只有盯着火把发呆了。
好在,胡边月已经习惯了这种时光,而霍遥又觉得很有意思。
铺在地上的垫子并不算大,一个人躺在上面刚好,被胡边月让给了霍遥,而他自己则直接躺在了地上。
霍遥的两只眼睛也得到了真正的放松,只可惜她看到的天空和荒野,都是经过加工的画面,不能像普通人一样享受这难得的空旷和风景。
“以前只有你自己出猎的时候,晚上会不会无聊?”她问道。
“不会。”胡边月将双臂枕在脑后,也把重剑放在了他触手可及的地方,表面上放松,实际仍然随时都能进入战斗。
“那你都会做什么打发时间?”
“害怕,什么都不做,以免错过任何风吹草动。”
这个回答令霍遥十分意外,她侧过身,单手撑着脑袋盯着胡边月,问道:“你也会害怕?”
胡边月苦笑:“凡事总有第一次。打猎这生意,连一个领我进门的师父都没有,全靠我自己琢磨。能活到今天,真的是算我
命大。”
“那第一次之后呢?”
“能在荒野上活下来的人,胆子只会越来越小。荒野上总会遇到你预想不到的危险,碰见的古怪名堂多了以后,看什么都得留个心眼。每个人都会总结出自己独有的经验,并且不会分享给别人。”胡边月伸手指了指空旷的头顶,说道,“比如,我的经验之一就是,宁可冒着淋雨的风险,也不能躲在自己没见过的树
“为什么?”霍遥越发好奇了。
“之前有一次,我高估了摩托车的续航能力,车在半夜抛锚了。正巧我发现了远处的火光,就硬着头皮把车推过去,准备拿刚刚得手的战利品跟对方换一颗核晶——虽然这有不小的风险,但我实在是没办法了。”
听着他说话,霍遥不知不觉间坐正了身体。
“结果,我赌错了,而且慢了一步。在他们发现我、端起武器准备杀人越货的时候,处于他们头顶上的一棵树突然就动了。”胡边月的语气变得有些低沉,“那棵树的树枝闪着荧光,末端像是变成了许多尖刺,直接刺进了这队佣兵的身体。十几个人一个不剩,连做出反应的机会都
没有。”
……
类似的遭遇,还有很多次。可以说,每一个历尽艰险、从荒野上安然回归的猎人,都是从许多次的“九死一生”中或准确或侥幸地抓住了那个“一生”,才能够安安稳稳地坐下,吃着东西,跟别人吹嘘自己的经历。
霍遥微微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接什么话。她多多少少可以想象,当时狩猎经验还不怎么丰富的胡边月,在看到这种种场景的时候,心里会受到什么样的冲击;她也终于能彻底理解,在停车之后,胡边月做出的一系列像是强迫症一样的行为,到底是怎么来的。
“所以,你也算是个天选之子了。”霍遥感叹了这样一句。
胡边月的手正在摩挲胸口藏着芯片的地方,听见这句“天选之子”顿时一阵忐忑,装作无事地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霍遥笑道:“这么多危险,但凡稍微出一点差池,可能咱们就没有见面的机会了。更别说,你还遇到了一个别人一辈子都不会有的好伙伴。”
她说着,目光落在了豹哥的身上。
胡边月默然了。
老实说,自从知道身上的芯片来自赛博京之后,他也在问自
己同样的问题。
自己是不是所谓的“天选之子”?
不然的话,这赛博京的碎片,怎么会从婴儿时期就跟着他?哦,对了,那“鬼草”芯片很可能是他姐姐给他留下的。
那么问题来了,难道这不是“天选”,而是“姐选”?可她姐姐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说,是老天选中了他姐姐,但这个责任又被他姐姐推给了他?
到底是“天选之姐”,还是“姐选之子”?
这个问题,他是怎么都想不明白,一时间又纠结起来了。
“有心事?”霍遥敏锐地察觉到了他情绪上的变化。
“没事,”胡边月挥了挥手,然后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我只是在好奇,我身上芯片的秘密,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解开。”
说着,他伸了个懒腰,一边活动筋骨一边说道:“不早了,你先休息吧!我先守第一班!”
……
两人定好了时间,轮番守夜——除了胡边月之外,霍遥也有过类似的经验,所以这对她来说也不算是太难熬。
胡边月并没有发挥什么绅士精神:明天可是要玩儿命的,这种时候还硬撑着一个人守一晚上的话,那就是真的在拿
自己和霍遥的性命开玩笑了。
守夜的时间被三等均分,他和霍遥、豹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