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顺十九年春,过去的几个月里,大楚帝国也没啥大事,内部平静安稳,没啥大灾大难,高层政治也趋向于稳定。
外部局势上,没啥中大规模的战争,至于小规模的武装冲突什么的,这种可就多了,但是影响不大。
毕竟那些武装贸易公司三天两头就在外头和人干架,尤其是去年南洋贸易公司和其他十多家涉足印度西亚贸易的武装贸易公司达成了协同开发市场,利益共享的战略合作协议后。
一有机会就跑到印度半岛和当地的土著王国干架,今天搞个市场开放协议,明天逼迫土著开放港口什么的,冬天的时候还又在印度半岛东海岸搞了个租界地。
此外武装贸易公司联盟还天天和荷兰东印度公司、英格兰东印度公司等欧洲殖民者干架,各种‘海盗袭击’活动非常的频发。
这些事情太多了,而且战争规模也很小,也只局限在武装贸易公司的层次,因此帝国高层一般都不怎么关注的。
相关的殖民事务,基本都委托给了南洋巡抚以及印度巡抚处理。
印度巡抚,这是去年大楚帝国才设立的一个职务,全称为‘奉旨巡抚印度、缅甸、西亚等处民政事以及藩务’
这个职务可以自行处理当地海外领地的民政事务,同时还和西亚、印度、缅甸等地各土著王国的外交关系;,自行处理和欧洲各殖民公司的外交关系,还拥有宣战权力,不过依旧没有调动陆海军兵力的权力。
不仅仅印度巡抚没有调兵的权限,南洋巡抚也没有这个权限。
印度巡抚以及南洋巡抚,这是大楚帝国所设立的两个海外领地巡抚职务,拥有比国内本土巡抚更广泛的权力。
基本上除了不能直接调动兵力外,其他的权力基本都有。
这是因为海外领地距离金陵太远,而且只能依赖海上交通,这一来一回动不动就是好几个月甚至大半年的,信息传递的速度太过缓慢的情况下,什么事都要金陵方面来决断也就太慢了。
不过为了平衡海外领地巡抚的权力,罗志学也是严格制定了海外领地军事权力的构架。
设立‘总督南洋各地陆军军务’南洋陆军总督职务,这个职务由二十二军军长兼任,一般为资深中将担任。
设立有总督南洋各地海军军务的南洋海军总督职务,由南洋舰队司令兼任,全面统筹南洋各地海军事务。
也就是说,以南洋地区为例子,当地是有三套体系,即负责所有行政以及外交等事务的南洋巡抚,负责陆军事务的陆军南洋总督,负责海军事务的海军南洋总督。
同样的在缅甸-印度地区也有类似的一套班子。
具体下来,陆军方面在海外领地依旧设立守备司令,目前设有九龙江守备司令、曼谷守备司令、马六甲守备司令、苏门答腊岛守备司令、缅甸守备司令、阿拉干守备司令、印度守备司令……嗯,基本上所有直接统治的海外领地,都设立了一个守备司令部的机构,并设立相应的司令,当然所辖的丙等守备部队规模不同,司令的军衔也不同。
强势如马六甲守备司令,基本上国内的一省守备司令差不多,由陆军少将担任司令,而曼谷守备司令,所辖兵力不过三五百……司令只是个少校而已!
上述这些为丙等守备部队,而野战主力则是战备甲等师以及常备乙等师,这些归属野战司令部所辖。
如指挥机构设立在狮城的‘大楚帝国陆军第二十二军’,这个军的兵力并不固定部署,而是国内轮流派遣过来驻防,常年维持兵力大约三万人左右,所辖兵力分别驻防马来半岛、苏门答腊岛东部以及曼谷府、九龙河府、金兰湾等地。
在缅甸达贡,则是有’大楚帝国陆军缅甸派遣军’,同样由国内轮换派遣兵力过来驻防,维持总兵力大约在八千多人。
分别驻防达贡、吉大港以及在缅甸所获得的几个新租借地港口城市,全面负责缅甸以及孟加拉湾地区的作战事务,同时也暂时兼管印度东海岸地区联合城的防务。
而海军方面,则是效仿国内设立了地方舰队,基本上以海外领地为主,每一个海外领地都会设立一支地方舰队进行长期驻防,以进行近海巡逻,港口保护等任务。
比如负责安南以及柬埔寨近海防务的安南舰队;
负责暹罗湾防务的暹罗舰队;
负责马六甲海峡以及苏门答腊岛沿海防务的马六甲舰队;
负责马六甲海峡西端以北,也就是孟加拉湾海域,西甲府等地沿海,缅甸,阿拉干汗国等地沿海防务的缅甸舰队。
不过这些地方舰队的规模其实都很小,船只也基本以近海巡逻船只为主,相当多一部分兵力还是岸防部队兵力,主要任务就是近海巡逻,保护港口,驻防海军基地,驻防海防炮台等。
真正的海军主力,则是印度洋舰队以及南洋舰队,分别负责所属海域的远洋巡逻,护航,机动作战等主要作战事务。
此外,由于南